当前位置:首页 » 房贷利率 » 长沙市最新购房贷款政策
扩展阅读
取公积金签合同贷款 2025-01-24 00:39:28
个人买房组合贷款额度 2025-01-24 00:36:51

长沙市最新购房贷款政策

发布时间: 2023-05-10 21:57:56

㈠ 长沙购房政策有哪些


1、长沙购房有《通知》规定,市外迁入的户籍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稳定就业,或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在本市稳定就业且无住房的非本市轮察和户籍家庭,连续缴纳24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
2、长沙购房家庭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长沙还调整了相关政策,增加交易成本。实行差别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即缴存职工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与缴存额度严格挂钩,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
3、长沙购房有在税收端口,长沙将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务稽查力度,严厉打击房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偷逃税行为。严格落实差别化税收政策,适当提高存量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具体内容由税务部门另行通知。
长沙限购区域
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
长沙购房资格
1、长沙购房有长沙户口。长沙户籍家庭首套房满3年可买第2套。923之前办理的长沙个人家庭和集体户个人首套房满3年后可买第2套,923之后办理的限购1套。长沙单身人员。限购1套(成年未婚,户口与父母在一起并且父母名下只有不超过1套住房的)。
2、长沙购房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者,可通过人才新政零门槛落户。租房落户(务工人员落户,购房腊盯资格视所迁入的户口的住房套数而定)。大专生(是不是全日制都可以)和非全日制本科生落户落户(要求有就业报到证或劳动合同和社保)
3、连续缴满24个月社保或者个税(从9月1号开始算起,适合外地户籍,不用迁户口)。长沙购房有24个月以没扰上居住证明,工资流水(专科及以上学历和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人才购房)。法院拍卖(拍卖公司除外),继承取得不动产证。通过购买门面,商铺,商业性质公寓迁户口。

㈡ 长沙购房新政策有什么规定


1、限购区域:目前,长沙限购的区域是六区一县,芙蓉区、雨花区、天心区、开福区、岳麓区、望城区、长沙县。不限购区域是浏阳市、宁乡市。
2、限购要求:
(1)长沙市户籍:长沙市户籍居民以家庭为单位最多可购房2套住房。
(2)非长沙市户籍:非长沙市户籍居民家庭最多可购买1套住房,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4个月个税或社保。
注意:社保必须是连续缴纳,补缴不被认可;且长沙市居民家庭买2套房必须首套房不动产权证满4年或网签满6年(只有首套住房因开发商原因未办证或者拖延办证未满四年的才可以通过网签6年这一条件购买二套住房)。
3、长沙户籍认定:
(1)长沙六区一县(开福区、雨花区、天心区、芙蓉区、岳麓区、望城区、长沙县)以及浏阳市和宁乡市都算长沙户口;
(2)长沙集体户口、原长沙户籍的现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原籍长沙算长沙户口;
(3)夫妻双方只要有一人是长沙户口的购房就按长沙市户口政策执行;
(4)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923人才政策落巧差户长沙、本科、研究生等孝消皮学历通过大中专毕业落户长沙;
(5)大专生、租房、务工、投资兴业等落户长沙、父母随子女落户长沙;
备注:(1)暂停企业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企业已购买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2)长沙本地户口限购第3套(含新房二手房);
(3)商铺、公寓和法拍房,没有限购要求。
长沙买房贷款规定
目前长沙“认房又认贷”,房贷利率=LPR+基点;
1、长沙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60万;
2、长沙市公积金暂停异地贷款,暂停单身职工二套贷款桥此;
2、省市公积金均支持组合贷。
长沙首套房认定标准如下:
1、贷款买过一套房,但商业贷款已还清,再贷款买房算长沙首套房;
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的,再贷款买房算长沙首套;
3、全款在其他省市买过一套房,再贷款买房算长沙首套;
4、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长沙首套。

㈢ 长沙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2023

2023年公积金新政策如下:

新政一:租房提取公积金无需租金发票和完税证明

新规指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而此前,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还需要提交租金发票、完税证明等。

新政二: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降至两成

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再次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判敏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掘培枝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中野细台账。

㈣ 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审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2018年度长沙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8%,最高缴存比例为12%。经测算,2018年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为5112元,月最低缴存额为254元
长沙住房公积金政策:
1、提高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职工购买自住房,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2、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首套房已转让注销无其他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3、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20_及以下住房(包括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2次丛亩住房注销记录(每套均在120_及以下),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相应购房贷款尚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
4、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精装修住房,执行普通自住房政策。
5、单身缴存职工(含未婚或离异未再婚)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住房公积金缴存月工资基数测算月还款额高于家庭收入50%时,可按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在湘铁路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数计算其月还款额。
6、职工家庭现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已有3次及以上住房注销记录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
2、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同一套普通自住房已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3、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在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批准之日起1年以内;
4、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5、借款人的工资收入根据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推算确定(月缴存额低于320元的按最低缴存比例5%测算)。
6、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办理贷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年限。
而首套房的贷款首付比例为20%,第二套房子首付比例更高一些,为30%。公积金贷款应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进行申请,如果该家庭已经有2套住房的,就不能再申请住房公积金了。
法律依据: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办法》
第十五条_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账户封存手续,提交《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蠢辩存清册》:
(一)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单位因破产、撤销、解散、分立或者合并而终止或者注销的,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在单位终止或者注销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三)职工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但已经离岗停止或者暂停发放职工工资的。
第十六条_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恢复正常缴存的,单位在办理当月住房公积金汇缴的同时需办理账户启封手续,提交《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新增清册》,并确定当月汇缴额。
第十七条_单位不为符合封存条件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的,职工可以凭《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申请书》及离职证明等证明材料向长沙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经长沙公积金中心督促后单位仍不办理的,长沙公积金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办理。
第十八条_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将名下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转移至长沙公积金中心设立的集中托管户,提交《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清册》。
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未办理的,长沙公积金中心可以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集中托管户。
第十九条_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本中心内部转移的,原工作单位和新工作单位均可以办理账户转移手续。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跨市转移的,长沙公积金中心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转入长沙公积金中心的,职工应在长沙公积金中心开设账户并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到渗档森长沙公积金中心提出异地转移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转出长沙公积金中心的,职工按照转入地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_职工姓名、证件号码等信息录入错误或者发生变更的,职工个人或者单位可以向长沙公积金中心提出修改申请,提交《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职工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职工姓名、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还应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
第二十一条_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由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两部分组成。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二条_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工资总额除以12确定。工资总额组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长沙市人社部门公布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长沙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其中,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驻湘单位职工的缴存基数上下限按照长沙公积金中心另行公布的文件执行。
第二十三条_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单位根据经济效益确定,不低于5%,不高于12%。一个单位账户应确定一个缴存比例,且该单位账户内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当一致。
第二十四条_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与缴存比例的执行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下限,由长沙公积金中心根据规定适时调整并公布,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在规定期限内调整1次缴存比例,提供《长沙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表》;单位应当根据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在规定期限内调整1次缴存基数,提供《长沙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与缴存比例在一个执行年度内原则上不得变更。
对超过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上下限的单位需按规定规范缴存后方可办理缴存业务。
第二十五条_单位应当每月按时、足额将其应缴及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至住房公积金账户,提交《长沙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书》,不得逾期缴存、少缴或者多缴。单位逾期不缴、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住房公积金,提交《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补缴清册》。
第二十六条_长沙公积金中心每年对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二)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三)单位和职工登记信息是否正确;
(四)其他应规范缴存的事项。

㈤ 长沙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2023

昨天长沙公积金贷款已经变化,今日才才来给大家更新最新版的“长沙公积金贷款政策(图二)”,都是妥妥的干货,建议大家转发收藏,才才希望能帮到更多有需要的朋友!

长沙公积金贷款条件:

1.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且近12个月连续正常缴存。

2.职工家庭未办理公积金贷款,如已办理则需公积金贷款结清。

3.职工家庭购买该套住房未在我市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

4.职工及其配偶均无2次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的。

5.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贷款利率及年限:

目前,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

首套房利率:5年(含)以内是2.6%,5年以上是3.1%;

二套房利率:5年(含)以内是3.025%,5年以上是3.575%。

公积金个人贷款年限最短不少念搜燃于1年,最长不超过30年。此外,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贷款申请时至法定退休年龄延后5年的时限;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房屋剩余的国家规定使用年限。

贷款额度:

长沙市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

同时,贷款额度与个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息息相关,具体计算公式为:

贷款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n倍数。

当前长沙n倍数为16

贷款首付比例:

在长沙买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比用商贷买房,首付比例低了约10%,大大降低了购房门槛。


组合贷公积金比例:

对于首次购房住房的,申请仔虚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二套房组合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且利率上浮10%。

异地贷款合作城市:

长株潭三市公积金一体化,缴存、提取、贷款等数据共享,不再受异地办理限制,同城化服务。

同时,开放湘赣边区域公积金异地贷款合作城市:长沙、株洲、湘潭、岳阳、郴州、萍乡、吉安、宜春、赣州和九江。

加上此前《长沙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的19个签约城市,目前全国有23个城市可以用公积金在长沙贷款买房了。

问:湖南别的城市交了公积金漏森,可以在长沙买房用公积金贷款嘛?

答:可以,在省内其他地、州、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向省直分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

问:长沙市公积金贷款可以用夫妻两人叠加的吗?

答:职工及配偶在长沙市公积金中心(含铁路分中心)账户状态正常,且近12个月连续正常缴存的,账户余额可以合并计算可贷额度。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近3个月连续正常缴存的,缴存基数可以推定为月收入。社会保险近3个月正常缴存的,缴存基数可以推定为月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