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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

发布时间: 2023-05-11 09:28:23

1. 运城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有哪些规定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运城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有哪些规定?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 运城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有哪些规定?

运城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支持城镇居民住房消费,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

第三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依法实行担保,由运城市政府确定的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第四条 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为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机构,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各县(市、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授权所在地的管理部办理。

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由管理中心承担,其下设的管理部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五条 贷款用途:

一、用于职工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和在住房二级市场购买的合法产权住房;

二、用于职工参加单位集资建房;

三、用于职工自建住房,翻建、大修和装修私房;

四、用于职工本人偿还商业银行的住房贷款。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由管理中心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办理。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必须接受管理中心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 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七条 贷款对象是指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

第八条 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在申请贷款之日前,须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

四、具有两年内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和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相关手续及所需资金的30%的首付款证明;

五、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需提供住房贷款合同及购建房手续;

六、同意按照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七、管理中心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九条 符合贷款条件的夫妻双方可在管理中心贷款一次,借款人只能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一次;向担保公司提供两次反担保,本人不得贷款,不得再次提供反担保。

第三章 贷款期限、额度与利率

第十条 管理中心(管理部)应根据借款人的年龄、工作年限、还款能力及管理中心的实际情况等因素确定贷款期限,最长为10年,但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管理中心(管理部)参照下列条款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的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

二、购买公有住房和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职工所购自住住房总价的80%;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自建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建筑成本价的60%;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需费用的50%。

根据前两项确定的贷款额度,由市管理中心,盐湖区管理部、山西铝厂管理部审批的,最高不得超过8万元;其他管理部审批的最高不得超过5万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贷款期限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并予以公布。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月归还贷款本息。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期限在5年以内(含5年),年利率为3.78%;期限在5年以上,年利率为4.23%。

第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第四章 贷款担保

第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由担保公司统一提供担保,担保公司为偿还贷款的连带责任人。

第十六条 担保公司须与借款人和受托银行签定担保合同或协议,同时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反担保。

第十七条 担保公司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罚息。

第十八条 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第十九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担保公司承担借款人违约代偿连带责任。

一、贷款期内,借款人连续六个月以上未按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

二、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或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合同的;

三、贷款到期,借款人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

第五章 贷款程序

第二十条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先到管理中心(管理部)领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按表中内容如实填写。同时向管理中心(管理部)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件(指身份证、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

三、购买住房的提供符合法律法规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及首付款收据;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土地等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集资建房提供计委批文、集资花名册和首付款收据;

四、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第二十一条 管理中心(管理部)受理借款人的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会同担保公司按规定程序对借款人的贷款资格、贷款条件、贷款额度、还款能力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及时做出准予贷款的决定。担保公司对借款人资信和还款能力有疑虑的,应及时向管理中心(管理部)反馈意见,由管理中心(管理部)做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反担保人资信不合格的,担保公司可要求借款人予以更换。

第二十二条 管理中心(管理部)准予贷款的,借款人持审批手续与反担保人一同到担保公司或管理部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二十三条 管理中心(管理部)根据受托银行出具的贷款办结通知单和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办结通知书,开具支票,划拨基金。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规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六章 贷款的偿还

第二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按照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即贷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

还款月数

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

月还款额=

还款月数

(1+月利率) —1

第二十六条 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财产合法继承人继续履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第二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的,应当向管理中心(管理部)提出申请,管理中心(管理部)同意后,通知贷款银行办理还款手续。

第二十八条 在还款期内,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贷款本息的,由担保公司代为偿还。借款人在接到担保公司发生的催交书后,必须立即补付欠交的贷款本息及逾期罚金。逾期罚金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借款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内容及附件,需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各方,并就有关内容达成协议。各方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及其附件继续有效。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运城公积金贷款额度

烟台最新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来了,包含缴纳多久公积金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放款时间
烟台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
一、需要缴纳多长时间能够申请公积金贷款?
职工在申请贷款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公积金贷款放款时间?
为了确保贷款发放的公平公正,中心按照贷款抵押登记办结时间轮候发放贷款。以目前资金情况,自抵押登记办结后约1个月左右即可放款。
三、如何对借款人家庭住房套数进行认定?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关于申请人家庭(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为:
1.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认定为申请人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执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没有尚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
(2)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无住房。
2.属于下列情形之一,且不属于第3条所列乱谨慎情形的,认定为申请人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执行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有一套住房;
(2)有一笔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
(3)有一笔未结清的商业性(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及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有一套住房,且为同一套住房。
3.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贷款:
(1)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有两套及以上住房;
(2)有两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3)有两笔及以上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
(4)有一笔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及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有一套住房,且非同一套住房。
四、目前中心贷款最高额度及年限是多少?
购买新建装配式建筑住宅和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住宅的最高贷款限额为70万元,购买其他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期限30年,且不得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哗敬后5年,即男性65周岁,女性60周岁。
五、首付款及利率是如何规定的?
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目前中心执行的贷款5年以上3.1%,5年以下(含)2.6%;购买第二套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年以下3.025%,5年以上3.575%。
六、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1)贷款申请:申请人提交贷款申请材料;(2)贷款受理:受理人员对贷款申请进行初审,做出初审意见;(3)签订借款合同;(4)贷款审查:贷款审查人员对初审材料进行复核;(5)贷款批准:贷款审批人员对复核后的贷款进行审批;(6)抵押登记:申请人办理贷款抵押手续;(7)发放贷款:按照抵押登记顺序发放贷款。
七、如何办理商转公积金贷款?
1.所购住房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2.申请人原商业贷款应是“个人住房贷款”且贷款尚未结清;
3.转公积金贷款可贷款额度最高60万且不超过原商业住房贷款余额;
4.职工申请转公积金贷款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条件;
5.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等要素与商业贷款要素应一致;
6.组合贷款不办理转公积金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不办理组合贷款;
7.申请人及配偶(共同借款人)应先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咨询。符合转贷条件的,在填写《转公积金贷款咨询记录单》后,申请人自筹资金还清原商业住房贷款,并于一个月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转公积金贷款。
注:高层次人才须通过烟台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
办理程序:借款人及配偶持身份证、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到公积金中心办理预批。符合转贷条件的,在填制《转公积金贷款咨询记录单》后,申请人自筹资金还清原商业贷款一个月内向公积金中心申请转公积金贷款。
八、开发商不给公积金贷款怎么办?
对开发商阻挠、限制、拒绝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行为,请及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公积金中心将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以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投诉电话6669256。
九、如何办理公积金提前还贷?
已完成首次约定还款且无逾期,在每月的1-19日,借款人可以到贷款发放银行办理柜面还款,也可以登陆“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营业厅、微信公众号、爱山东 APP、烟台一手通 APP办理线上晌兄还款。提前还款为千元的整数倍,中心不收违约金。
十、贷款结清程序是什么?
结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借款人到受委托银行领取贷款结清的相关材料,再到不动产管理部门办理不动产抵押注销手续。
十一、如何办理逾期还款?
公积金贷款出现逾期后,应在每月1—19号的工作日办理逾期还款手续,贷款正常后再按期还款。
办理途径:
(一)柜台办理:借款人持身份证到发放贷款的委托银行柜台办理。
(二)微信办理:关注“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左下角-业务办理-还贷款-归还逾期。
(三)网厅办理:登陆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gjj.yantai.gov.cn/)-网上公积金-个人业务入口网上办公营业厅-贷款管理-归还逾期。
十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需注意哪些事项?
(1)借款人在贷款发放后到借款银行领取《借款合同》、还款计划表等资料。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内容,重点了解每月还款日、最低还款额等情况。
(2)按合同约定在每月19日前,将应还款项足额存入还款账户。为避免由于银行卡年费或小额账户管理费等费用扣除,造成账户余额不足导致扣款不成功产生贷款逾期,应适当比还款计划数多存一些。
(3)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还款卡(折)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告知公积金中心或贷款银行。
(4)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后到公积金中心或贷款银行打印新的还款计划表。
十三、哪些情况不予贷款?
借款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
(一)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或有为他人担保的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
(二)《个人征信报告》显示信息存在连续3期(含)或累计超过6期(含)及以上逾期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的(含贷款、贷记卡,不含卡费、年费等);
(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
(四)提供虚假材料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被列入失信名单的;
(五)公积金账户被冻结的;
(六)解除婚姻关系不足六个月的;
(七)近亲属之间的不动产权交易;
(八)涉及产权分割的不动产权交易;
(九)购房产权共有人包含未成年人等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
(十)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安全情形的。
十四、六区范围内购买二手房按政策规定应该在哪办理?
缴存职工在我市芝罘、莱山、福山、牟平、开发区和高新区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在以上六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及市中心自由选择经办地。
在我市其余区域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仍执行在购房所在地办理不变。
十五、等额本金及等额本息的区别?
等额本金法就是每个月固定还一定数额的本金,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加上每个月应还的利息,前期还款额较高,后期因本金减少,月供也会快速降低。
等额本息法是采用的浮动本金,即每个月的月供恒定不变,前期还的都是利息,后面还的都是本金。
等额本金就是逐月递减还款,倾向于前期还款;等额本息则是每月等额,倾向于后期还款。

3. 山西运城能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吗

个人银行流水账单怎么打,流水账单打印步骤详解

个人银行流水账单怎么打,流水账单打印步骤详解

银行流水记录着个人的收入以及日常支出,每个月的发放的工资也可以在流水账单中体现出来。

现在涉及 贷款 项目基本都需要借款人提供个人最近半年的工资流水,比如到银行办理房贷、汽 车贷 款,其他消费贷款等。

银行通过流水账单来衡量借款人是否有还款能力,是贷款时必备资料之一,个人银行流水要怎么打印呢,打印步骤是哪些呢?

1、银行柜台打印

需要携带身份证和 银行卡 到就近银行网点,取号排队,到号后和工作人员说明打印要求,即可打印银行卡的流水账单。

2、自助打印

在银行营业网点大厅一般会有自助打印机,将银行卡插入到自助查询设备后,输入密码,查看个人银行卡明细,然后选择需要打印的日期,点击打印即可,可随时咨询工作人员。

3、网上银行打印

前提是需要开通网银,在电脑上登录到网上银行,查询个人账户明细,设置需要打印的期限,然后将打印的保存为文档或者PDF,下载到桌面,然后连接打印机直接打印。

若是没有打印机,还可以将文档传到手机中,到打印店让工作人员帮忙打印。

4、手机银行查询

手机银行只能查询不可以打印,但是可以在打印前自己先通过手机银行查看个人工资流水账单。

进入到手机银行后,查询个人账户明细即可看到最近半年的交易记录,在银行柜台、自助机、网银上打印的账单和手机上看到的数据一样。

以上就是银行流水账单的打判岁印方法以及步骤,流水是衡量一个人经济收入的标准之一,是非常重要的资料,一般来说在个人工资越高,银行贷款的额度也会更高,贷款月供不能超过个人工资的50%。

住房公积金贷款需不需要房产证呢

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般需要 房产证 。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借款人需要具有合法的 购房合同 或协议、已交付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首付款、已累计缴存团雹 住房公积金 12个月以上或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方可支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掘或睁续。

4. 运城公积金贷款新政

一、不高于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产权住房总额的规定比例。其中购买自有产权住房总额不包括车库(位),车库(位)与房屋在同一张契税发票上导致价值无法评估的,按10万元/个核定,计算贷款额度时应扣除。
二、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产权住房,其土地性质为集体,使用房产作为抵押物的,可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
三、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产权住房,同一套住房申请贷款金额与提取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借款人及其配偶所有的权利价值。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可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可贷款额度=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平均余额之和×规定倍数。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其中山东临沂市9县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行为12个月)。
2017年8月15日,由住建部等联合发布通知称,自2015年9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首付取消2成首付。
申请流程:
1.提交资料
借款人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在内的全部个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2.审核通知单
管理部对借款申请初审通过后,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将全部个贷资料交与担保中心。
3.审批
担保中心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借款人委托中介机构代办公积金贷款的,担保申请手续由代办机构负责代理并代收担保服务费。(注:代办中介机构须具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资质认证,且与担保中心签有合作协议。)
4.缴费
借款人依据审核通过的《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缴纳担保服务费。担保中心开具担保服务费发票,对审批通过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盖担保中心公章。
5.材料转送
审核后的个人贷款申请资料(包括盖章后的合同),由担保中心转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机构代办的,由中介机构负责上述资料的传递工作。
6.签署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监督指导借款申请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
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是我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的在于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困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按照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有享受此种贷款的权利,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5. 山西运城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1.在当地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
2.转贷业务只接受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
3.申请人需向银行确定,其购房贷款尚未结清,同时向银行提出提前结清贷款的申请。一旦银行同意,就能办理接下来的转公积金贷款业务;
4.申请人要保证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在1年(含)以上,且信用记录良好并无逾期行为;
5.申请商转公时,确保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之前申请人没有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6.申请的商转公贷款额度应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和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内,才能被受理。而商转公的贷款利率则是按住房公积金的现行贷款利率来执行的。
如果自己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那么转换为公积金贷款还是比较省钱的,因为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支付的利息少,用公积金还房贷,可以减轻不少经济压力。

6. 运城盐湖区住房公积金能异地贷款吗

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省内可以跨地区使用,如果在外省购房,大部分省份是不能异地贷款的,你想在什么地方购房,请咨询购房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7. 运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是多少

具体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公积金贷款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计算方法如下:

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职工申请住房公积罩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丛闷乱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渗档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8. 运城公积金贷款买房能用吗

你仔细看看这个,希望能帮助你。 运城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支持城镇居民住房消费,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 第三条住房公积金贷款依法实行担保,由运城市政府确定的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第四条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为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机构,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各县(市、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授权所在地的管理部办理。 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由管理中心承担,其下设的管理部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五条贷款用途: 一、用于职工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和在住房二级市场购买的合法产权住房; 二、用于职工参加单位集资建房; 三、用于职工自建住房,翻建、大修和装修私房; 四、用于职工本人偿还商业银行的住房贷款。 第六条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由管理中心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办理。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必须接受管理中心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七条贷款对象是指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 第八条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在申请贷款之日前,须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 四、具有两年内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和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相关手续及所需资金的30%的首付款证明; 五、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需提供住房贷款合同及购建房手续; 六、同意按照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七、管理中心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九条符合贷款条件的夫妻双方可在管理中心贷款一次,借款人只能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一次;向担保公司提供两次反担保,本人不得贷款,不得再次提供反担保。 第三章贷款期限、额度与利率 第十条管理中心(管理部)应根据借款人的年龄、工作年限、还款能力及管理中心的实际情况等因素确定贷款期限,最长为10年,但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管理中心(管理部)参照下列条款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一、住房公积中改如金贷款额度不超过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的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 二、购买公有住房和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职工所购自住住房总价的80%;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自建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建筑成本价的60%;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需费用的50%。 根据前两项确定的贷款额度,由市管理中心,盐湖区管理部、山西铝厂管理部审批的,最高不得超过8万元;其他管理部审批的最高不得超过5万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贷款期限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并予以公布。 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贷款期歼蔽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月归还贷款本息。 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期限在5年以内(含5年),年利率为3.78%;期限在5年以上,年利率为4.23%。 第十四条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第四章贷款担保 第十五条住房公积金贷款由担保公司统一提供担保,担保公司为偿还贷款的连带责任人。 第十六条担保公司须与借款人和受托银行签定担保合同或协议,同时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反担保。 第十七条担保公司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罚息。 第十八条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第十九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担保公司承担借款人违约代偿连带责任。 一、贷款期内,借款人连续六个月以上未按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 二、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宣告失卖启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或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合同的; 三、贷款到期,借款人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 第五章贷款程序 第二十条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先到管理中心(管理部)领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按表中内容如实填写。同时向管理中心(管理部)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件(指身份证、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 三、购买住房的提供符合法律法规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及首付款收据;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土地等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集资建房提供计委批文、集资花名册和首付款收据; 四、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第二十一条管理中心(管理部)受理借款人的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会同担保公司按规定程序对借款人的贷款资格、贷款条件、贷款额度、还款能力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及时做出准予贷款的决定。担保公司对借款人资信和还款能力有疑虑的,应及时向管理中心(管理部)反馈意见,由管理中心(管理部)做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反担保人资信不合格的,担保公司可要求借款人予以更换。 第二十二条管理中心(管理部)准予贷款的,借款人持审批手续与反担保人一同到担保公司或管理部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二十三条管理中心(管理部)根据受托银行出具的贷款办结通知单和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办结通知书,开具支票,划拨基金。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规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六章贷款的偿还 第二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第二十五条借款人按照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即贷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 还款月数 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 月还款额= 还款月数 (1+月利率)—1 第二十六条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财产合法继承人继续履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第二十七条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的,应当向管理中心(管理部)提出申请,管理中心(管理部)同意后,通知贷款银行办理还款手续。 第二十八条在还款期内,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贷款本息的,由担保公司代为偿还。借款人在接到担保公司发生的催交书后,必须立即补付欠交的贷款本息及逾期罚金。逾期罚金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借款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内容及附件,需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各方,并就有关内容达成协议。各方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及其附件继续有效。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9. 住房公积金最多能贷多少钱,运城新绛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能超过30年,且不能超过职工或其配偶的法定退休年龄。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