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怎么扣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的方式具体如下:
1、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2、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扣除范围: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哪些
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1、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阶段,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2、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意思
专项附加扣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即在申报个税时,上述六项支出,可按一定的标准在所得中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②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 怎么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从个人所得税里抵扣的,不是直接从应收税款里减免,是在计算应缴纳所得税的总额中减免的。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关于个人所得税抵扣者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州困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册嫌念、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政府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③ 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一般房贷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其实就是在实际发生利息的年度,通常也是按照每个月1000块钱的标准来进行扣除的,而扣除的期限一般不能够超过240个月。除了这些以外,纳税人也仅仅只可以享受一次的利息扣除。纳税人自己或者是配偶使用公积金以及商业银行办理贷款的时候,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的标准来进行定额的扣除,而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通常就是本人以及配偶,单独使用贷款买房脊携或者是共同使用贷款买房。
住房贷款提前还款划算吗?
如果是等额本金的话,那么住房贷款提前还款肯定是划算的。目前住房贷款主要分为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这两种,虽然等额本金前期还款的金额比较高,但到了还款后期,还款的金额会越来越低,整体算下来的话,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更划算一些,唯一的缺点就是这种还雀掘款方式的前期压力比较大,所以只适合那种办理了住房贷款后手头还比较充裕的人。樱岁伏当然,如果经济条件不允许的话,也可以选择等额本息,只是这种方式提前还款不合算。
住房贷款商转公怎么办理?
1、申请人经过原来的放贷银行同意,按照放贷银行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经办商行开具《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意书》。
2、申请人携带原《商业住房贷款合同》,《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同意书》以及《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到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转贷,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核定贷款额度和时间后,交委托律师与经办商行办理有关手续。
3、经办商行按照贷款划拨的相关程序,办理借款审核和发放手续。
④ 涨姿势啦:专项附加扣除中的住房贷款利息你用对了吗
来来来小伙伴们,特别是睡眠质量不好的,保证第一眼莫名其妙,第二眼昏昏欲睡,第三眼盗梦空间,因为我又要引用政策原文凑字数了,这次只引用部分原文,因为全文太长了,我懒得复制粘贴。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发〔2018〕41号)相关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弊顷的住房贷款。
纳税租洞陆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供有关房屋(含公租房)租赁信息、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支出信息;
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提供有关住房商业贷款还款支出信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相关规定:“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住房贷款利息。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选择在扣缴义务人发放工资、薪金所得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首次享受时应当填写并向扣缴义务人报送《扣除信息表》;纳税年度中间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更新《扣除信息表》相应栏次,并及时报送给扣缴义务人。
更换工作单位的纳税人,需要由新任职、受雇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在入职的当月,填写并向扣缴义务人报送《扣除信息表》。
纳税人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住房权属信息、住房坐落地址、贷款方式、贷款银行、贷款合同编号、贷款期限、首次还款日期等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
纳税人应当将《扣除信息表》及相关留存备查资料,自法定汇算清缴期结束后保存五年。
纳税人报送给扣缴义务人的《扣除信息表》,扣缴义务人应当自预扣预缴年度的次年起留存五年。
税务机关核查时,纳税人无法提供留存备查资料,或者留存备查资料不能支持相关情况的,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提供其他佐证;不能提供其他佐证材料,或者佐证材料仍不足以支持的,不得享受相关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责令其改正;情形严重的,应当纳入有关信用信息系统,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涉及违反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的,税务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一)报送虚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二)重复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三)超范围或标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四)拒不提供留存备查资料;
(五)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纳税人在任职、受雇单位报送虚假扣除信息的,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的同时,通知扣缴义务人。”
虽然有了上次的经验,我还是忍不住要问以上1124个字有没有人看完的?睡得好不好?好了,水文结束,请大家自行理解文件......
言归正传,两个文件我们只讨论住房贷款利息,文件到底说了些什么呢?
一、主体
什么样的人可以享受这项税收政策呢?睡觉的起来了,划重点啦!这是最容易搞错的。注意文件中的两个关键词: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只能享受一次。
关键词是什么意思呢?举几颤渗个例子就清楚了:
第一种情况,隔壁老吴拥有自用住房一套(全款一次性付清),2019年前没有住房贷款记录,2020年买了一套住房,使用商业贷款,他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吗?
第二种情况,老郭拥有自用住房一套(商业贷款),2019年前还完了最后一笔贷款,2020年买了一套住房,使用商业贷款,他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吗?
第三种情况,小吴拥有自有住房一套(商业贷款),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信息因为没有看《关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那点事儿》忘了在2019年填报,2020年为了购买一套改善性住房,提前还清商业贷款,再与银行签订新的商业贷款合同,他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吗?
第四种情况,老唐拥有自有住房一套(商业贷款),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信息2019年因为看了《关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那点事儿》补充填报了,2020年为了购买一套改善性住房,提前还清商业贷款,再与银行签订新的商业贷款合同,他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吗?
第五种情况,小李没有住房,住房租金专项扣除信息2019年因为看了《关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那点事儿》补充填报了,2020年新购买一套住房,与银行签订商业贷款合同,他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吗?
第六种情况,老黄2019年前购买了两套住房,均使用商业贷款,两套住房贷款均没有还清,他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吗?
上述六种情况如果回答只有一种可以扣除的考试不及格,回答有两种的属于似懂非懂,回答三种四种的能考及格,回答五种的得满分,回答六种的肯定是蒙的,直接给零分。哪种情况不能扣除呢?为了防止挨打,我就不水了,我直接公布答案--第四种,下面具体分析。
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这句话是认贷不认房!无论纳税人名下在房管局登记了几套住房,只要选择填报的住房银行给予的贷款利率是属于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就符合政策。金融机构的房贷利率政策是变动的,例如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规定: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房时仍可执行首套政策。这就是“认贷不认房”政策。这一点我找银行的美女朋友(真的是美女,肤白貌美气质佳)核实过了,属于正在执行中的政策。
只能享受一次是指:只要你申报扣除过一套住房贷款利息,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系统中就存有扣除住房贷款利息的记录,无论时间长短,也无论该住房的产权归属情况,纳税人就不得再就其他房屋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现在能懂为什么第四种不能填报了吧?不懂?我还是再讲讲吧。
第一种情况,因为老吴没有填报过住房贷款专项扣除信息,新发生的事项当然可以填报。
第二种情况,老郭很有可能享受认贷不认房的政策优惠,第二套房用的依然是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他在实际发生时也开开心心地填上了。
第三种情况,小吴提前还清商业贷款,再与银行签订新的商业贷款合同,这份合同很有可能执行的还是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他上一个合同终止不影响执行中的合同,他一脸懵逼地填上了。
第四种情况,老唐因为填报过住房贷款专项扣除信息,他填不进去新的贷款合同信息,不仅如此,因为扣除信息中合同终止,他还需要在终止时更改扣除信息,取消享受住房贷款专项扣除。老唐肯定很后悔看了我的文章,不要问我老唐是谁,为了怕挨骂,我已经把他列为黑名单了......
第五种情况,小李购买的首套房一定是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他一脸肯定地填了扣除信息,此时要注意,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扣除信息两个水火不相容,只能存在一个,切记切记。
第六种情况,老黄两套房中其中一套肯定是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他选择那套执行优惠利率的住房填报就好了。
实际情况远比上述六种多得多,比如公积金贷款就没写,多套住房也没写,但为什么就只列举六种?因为太复杂的我懒得写。开玩笑的,因为房子的多少不起作用,公积金的使用比商业贷款更加严格,满足商业贷款的优惠利率,公积金贷款极有可能也是优惠利率,关键就在于和金融机构的沟通之上,例子就不再无限列举下去了。
二、时间
从什么时候开始享受政策,什么时候结束?三个关键时间点:
第一、开始还款的当月。
第二、合同终止的当月。
第三、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一句话就是看合同!合同上写的再清楚不过了,照着填就行了。如果合同已经终止了,我故意不去修改信息会怎么样呢?放在以前,这种悄悄咪咪的行为还真有可能蒙混过关。放在当下,请允许我笑一会。大数据时代已经不是人工去筛查了,银行、公积金中心数据与税务系统数据一交换,你觉得几秒钟能查出来数据异常?这种做法已经过时了。
三、责任
作为纳税人我要对填报的资料负什么责任?违反规定要接受什么处罚?两个关键词:保存五年、信用信息系统。
如果税务机关对你填报的资料产生疑惑,谁来证明填报的准确性?当然是你喽,还能有谁?当然现在不会直接找你要资料,大数据交换得出的结论比你的资料准确得多,找你也就是走个过场罢了。
税务机关找到你,然后你喔豁了,征信系统、联合惩戒,哪个都直接影响生活。但别担心,重大涉税违法且带着明显主观故意的行为才是查处的重点,金额小恶意不明显的该补税补税,该改正的改正就好了。
⑤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是什么意思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意思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拓展资料】
三险是最基本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缴纳三险是国家社保政策规定,任何用人单位都应该为员工投保。只要你与所在单位签署了正式劳动合同,它就应该为你投保。三险并不是完全由你的单位缴纳,而是由你本人和单位共同缴纳。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16%,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 。
养老保险: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8%,企业缴纳工资基数的20%,个人缴费至法定正常退休年龄。
医疗保险:企业缴纳工资基数的10%,个人生病时,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共同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
失业保险: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x 0.5%,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 1.5%。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领取失业保险。
一金是指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轿侍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在前一段时间,由于国家实行了个税改革,提高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很多人都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了退税,不少人都退了几千元税,有人的退税甚至有数万元之多。个人所得税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个税的改革也是利国利民的,比如其中的住房贷款的专项附加扣除,对于购房的工薪族来说是一个很好的福利。那么,什么是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其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中是这么规定的:“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做逗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对于夫妻双方而言,他们可以选择其中一方进行扣除,不过,具体的扣除方式在一年之内是不得变更的。
那么,住房贷款的专项附加扣除具体是怎么计算的?
我们简单地举个例子,如果你一个月扣除五险一金之后的收入是8000元,按照个税起征点5000元的规定,你就有3000元的纳税金额,这时候,如果你有住房贷款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话,就可以从中扣除1000元的住房贷款利息,也就是说,这时候你就只需要从剩下的2000元的工资中进行纳税了,具体的纳税金额为:2000×3%=60元,所以,你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60元。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意思?怎么算的
1、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意思。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规定扣除1000元所得额,这样在计算应交所得税是,就可以少交一点。
2、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范围。
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在国内使用商业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房所产生的贷款利息支出。
3、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计算方法。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要注意不是发1000元给当事人,而是在将当事人收入减去1000元后再按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纯帆卖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房贷利息专项扣除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之一。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章对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作了相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第十五条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⑥ 个税中住房贷款利息怎么扣除
法律主观:
根据《办法》,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房贷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的贷款利息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其中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即,无论你是单身还是结婚,只要在国内通过有商业银行或公积金住房贷款的,只要你的贷款执行的是首套房贷利率,就可以每个月在税前扣除1000元,最多只能扣20年。
法律客观:
《中华人悉轮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森铅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睁春信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⑦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是什么意思
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是指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的一种,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是指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的一种,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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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怎么规定的
房贷利息专项附加的扣除
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规则一般指的是: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能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每月1000元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20年)。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第十五条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房贷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是个人住房贷款为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包括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扣除标准为1000元/月。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弊败销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
第四条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
个人所得税房贷专项扣除标准
个人所得税房屋贷款扣除标准是1000元/月,可选择自己100%扣除,也可以选择和配偶各扣50%。扣除标准:每月1000元,可按主贷人100%比例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半扣除,每人扣50%。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意思?怎么算的
1、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意思。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规定扣除1000元所得额,这样在计算应交所得税是,就可以少交一点。
2、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范围。
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在国内使用商业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房所产生的贷款利息支出。
3、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计算方法。
在实际发租游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要注意不是发1000元给当事人,而是在将当事人收入减去1000元后再按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枯碰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⑨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
法律主观:
住房 贷款利息扣除 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依据相关规定,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这里的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法律客观: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枯丛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没衫樱十五条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塌橡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