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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资料

发布时间: 2023-06-05 13:31:52

A. 求助,重庆公积金贷款

一、重庆公积金贷款的概述


重庆公积金贷款是指居民通过购买房屋,改善住房条件,增加住房面积等方式,利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提供的贷款服务,来购买住房。重庆公积金贷款是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有关规定,为重庆市居民提供的住房贷款服务。重庆公积金贷款具有低息、长期、免抵押等优点,使得更多的居民可以购买住房。


二、重庆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


申请重庆公积金贷款的申请者,必须是重庆市内的户籍居民,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具有正当的购房需求,有足够的贷款能力,符合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要求,具册竖喊有合法的购房资格,并具有合法的购房证明材料。


三、重庆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流程


申请重庆公积金贷款的步骤如下:


1. 申请人首先要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重庆公积金贷款,并提供相关资料;


2.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审核申请者的资格和申请材料;


3. 如果审核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贷款金额;


4. 申请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及金额进行贷款还款。


四、重庆公积金贷款的注意事项


申州野请重庆公积金贷款的申请者应注意以下几点:


1. 申请重庆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不得提供虚假资料;


2. 重庆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比市场上的利率低,但是贷款金额也有限,因此申请者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申请;


3. 在申请重庆公积金贷款的过程中,申请者需要按照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进行贷款还款,并严格遵守合同的约定。


五、重庆公积金贷款的优势


重庆公积金贷款具有以下优势:


1. 利率低:重庆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市场上的利率,可以让申请者节省贷款费用;


2. 免抵押:重庆公积金贷款无需抵押,申请者可以节省抵押费用;


3. 可以拓宽购房范围:申请者可以通过重庆公积金贷款,拓宽购房的范围,购买更好的房屋;


4. 住房公积金可以抵扣税费:重庆公积金可以用来抵扣税费,可以让申请者节省购房的费用。


六、重庆公积金贷款的总结


重庆公积金贷款是指居民通过购买房屋,改善住房条件,增加住房面积等方式,利用重庆市住房公积纤者金提供的贷款服务,来购买住房的一种服务。重庆公积金贷款具有低息、长期、免抵押等优点,使得更多的居民可以购买住房,拓宽购房范围,节省购房费用。但是申请者在申请重庆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应该认真阅读相关规定,了解申请的流程和条件,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并且在还款的时候,应该按照规定的时间及金额进行还款,以确保自身的权益。

B.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在重庆地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连续正常存缴贷款,且贷款前六个月的记录需要完整;

2、年满18周岁并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资信程度良好,没有欠款、拖款、诈骗等失信行为,有正常稳定的收入来源;

3、具有在重庆本地的房产抵押担保或者购房交易合同;

4、已经缴纳放款首付并且没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额。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重庆公积金贷款流程为:

1、借款人前往银行或公积金中心提出借款申请;

2、银行或公积金中慧团心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之日起,在10天内向借款人正式答复;

3、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审查同意后,向借款人发放住房贷款。

其中,发放贷款的数额不得大于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拟购买住房的价值。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重庆住房公积金一手房贷款材料有:

1、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均含配偶)身份证及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3、借款人塌橘缴纳不低于购房总价款20%自筹资金的凭据;

4、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

5、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婚姻状况前衫橘证明(含单身证明);

6、住房单位出具的划款账户证明;

7、重庆市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C. 重庆使用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目前重庆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几点条件:

(1)目前重庆公积金贷款仅支持首房首贷,首房首贷必须同时满足,倘若不满足则不支持公积金贷款;

(2)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首先必须上缴住房公积金,没有上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不具备申请的资格;

(3)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其次还需要具备住房公积金上缴必须满6个月的条件,有参加公积金上缴的职工但不满6个月也没有申请的资格,不能拿到住房公积金贷款;

(4)对于夫妻双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其中一方已经申请了该项贷款,在仍然没有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仍然不具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如若夫妻双方均选择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在另一方还清贷款本息之后才能申请;

(5)另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如果有其它为还清的贷款也无法申请,其它贷款为还清或者有其它债务可能会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偿还实力,存在一定风险将不予以受理。

以上仅供您参考。

D. 重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和材料

贷款条件
(一)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二)在本市城镇购买再交易住房;
(三)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资信良好;
(四)有合法有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和所购房原《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五)同意用所购住房作抵押;
(六)同意办理住房置业担保;
(七)所购二手房符合下列条件:
1、产权关系明晰,可在住房二级市场交易的框架结构或砖混结构的成套住宅;
2、房屋使用年限不超过15年。
(八)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材料
(一)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均含配偶)身份证及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三)所购二手房原《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四)借款人及其配偶收入证明;
(五)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含单身证明);
(六)《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
(七)售房人出具的划款账户证明(公积金中心委托机构受理的除外);
(八)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统一为A4标准)两套,申请和签约时需携原件备验。

E. 重庆公积金贷款条件

重庆公积金贷款条件具体如下:
1、具有本地户籍:
(1)具有本地户籍的单位在职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满6个月且处于正常状态、申请公积金贷款前6个月(含)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可申请;
(2)具有本地户籍的有企业的:购房人新购住房时,依法在重庆投资、设立企业(含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已满1年,企业持续开展经营活动,且有相关纳税或社保缴费等记录的(通过二级市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需要保证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满6个月且处于正常状态,可申请;
2、具有外地户籍:
(1)有工作:外地户籍在重庆就业,1年内在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且缴费12个月以上的(含个体工商户及其就业人员、跨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的人员),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满6个月且处于正常状态;
(2)有企业:外地户籍购房人新购住房时,依法在重庆投资、设立企业(含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已满1年,企业持续开展虚困经营活动,且有一年的相关纳税或社保缴费等记录的(通过二级市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且需要满足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满6个月且处于正常状态。
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具体如下:
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综上所述,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这个额度会涉及到自己的平时的工资标准,一般都是按照自己的工资标准来缴纳个人账户的,所以说这个余额和自己缴纳的比例有直接关系。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陆搜市差悉念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F. 重庆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重庆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条件:
1、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5、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庆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手续:
1、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巧哪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申请人持《住房饥宽雹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综上所述,重庆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条件有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烂帆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