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广州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
广州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
1、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广州市户籍职工,在广州购买自住住房;
2、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
3、符合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其他申请条件和广州市购买住房的有关规定。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大陆居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台港澳同胞具有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港澳居民居住证;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具有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2、申请贷款时,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含);异地缴存时间以及退役军人在军队缴存时间可以和本市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3、具备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并能办理抵押、保证担保手续;
4、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第五条
贷款对象是指按规定在本市或国内其他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㈡ 广州二套房首付新政策2020
对于购买住房的第二套家庭贷款,第二套首付款率不低于70%,第二套房贷款利率不低于1.1倍基准利率。根据国家统一的信贷政策,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按照价格管理目标和政策,提高自给性住房贷款的第1付款比例和两套自筹住房贷款的利率地方人民政府新一届人民政府的要求。
对拥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这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降低首付款比例。
(2)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2020新政策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尽量选择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购第二套房仍可享受优惠政策。第一套使用商业贷款的,购买第二套使用公积金贷款仍可享受首套贷款政策;购买两套都使用公积金的,只要把第一套的贷款余额还清,仍可享受首套政策。
事先计算人均住房面积。:如果按照传言中建行的二套房贷拟执行的标准,客户已利用银行贷款购房,如果家庭人均面积未达26.6平方米(产权证面积/户口本人口),那么再次贷款时可以享受首套优惠政策,消费者如果是向建行申请贷款,可以事先比较人均住房面积是否超过26.6平方米。
㈢ 广州最严公积金新政详细解读
广州公积金新政:只能贷一次
广州公积金新政之政策解读
在广州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市民,不可以再次贷公积金了。广州公积金额度告急,政府祭出“组合拳”节流———除出台“史上最严”的限制公积金二次贷款措施,还提高本地人和外地人贷款资格门槛,将缴存时间上调至两年和三年。除“拧紧水龙头”,新政也一定程度考虑让更多刚需人群受益。比如,二手楼楼龄限制从35年放宽到40年,最高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也做了调整。11日,《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下称《办法》)获住房公积金管委会通过,《办法》按规定需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方能实施。
收紧
公积金二贷被叫停 影响改善型刚需人群
分析称,或有部分改善型买家因新政而推迟入市
《办法》在今年4月和7月两度广征民意,其中“贷过公积金的职工不能再贷”的新政引发广泛讨论,尤其是那些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并已还清贷款但目前仍然在缴的群体对此措施非议不浅。
根据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集的意见,4月份首次征求公众意见时收到1364份意见,其中40 .41%的意见反对限制二次贷款新政,而7月份二次征求公众意见时,收到566份意见,其中45.94%的意见反对限制二次贷款新政。
解读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释,该措施主要目的是保证缴存职工能公平公正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的初衷是为了保障中低收入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显然已完成了基本住房需求,再贷公积金有失公允,背离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互助互济的立法精神。现在能多次购买的职工都是资金比较充裕的,收入较高的人群。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允许这部分职工反复多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质上就是剥夺了排于其后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的权益。
事实上,由于资金池的钱有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只能使尽浑身解数让公积金“节流”。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夏卫兵说,要满足职工的需求,无非从几个方面着手:一是扩面增加资金,二是限制提取,三是将个人和夫妻贷款额度收窄降低,但这些都将引起群众很大反应,相较之下最终选择了“限制二贷”的政策来解决目前资金不足的现状。
对于“停止二次贷公积金”的新政,满堂红研究部高级经理周峰认为,对于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的市民来说“非常不公平”,他说,今年前三季度通过满堂红促成的二手住宅买卖交易中,二次申请公积金的客源比例是7.5%,对这些改善型刚需人群影响最大,“在政策尚未最终实施的空档期,即便是有意向改善的客户都无法挤上末班车了,新政是逼着改善型买家用商贷”,他说,也会有一部分改善型买家因新政而推迟入市。
连续三年月缴800元贷款额度下降
计算公式实行可贷额度与个人缴存额挂钩
与此前的意见征求稿相比,这次的最高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也做了调整。
最新的公式是:账户余额×8 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按调整后的公式测算,月缴存额度约800元的职工缴存满3年就能贷50万元了,比此前管委会会议讨论稿月缴存额750元的标准提高了50元,影响的人群不多。而如果按另一个公式,即账户余额10倍的计算方式,则要求职工月缴存额为1500元及以上、月平均收入为7500元以上才能足额申请50万元贷款额度。
不过,如果月缴公积金800元,三年存款余额28800元,按照现状的公式来算,最终可贷到约120万元。
解读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释,新的计算方法有两个特点,主要是实行贷款可贷额度与个人缴存额挂钩,一侧重考虑职工的缴存余额,二体现义务与权利对等原则。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表示,新的计算公式既考虑了缴存人现有的贡献度,又考虑年轻刚需群体未来收入的相对稳定性,“更加贴近实际情况”。
本地人累计缴两年才可贷款
确保资金安全回笼,杜绝投机性贷款
与目前实施的“本地人连续缴半年、外地人连续缴一年公积金才能贷款”规定相比,新规收紧了,本地人需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且累计缴存2年或以上,外地人则需连续缴存6个月且累计缴存3年以上,才有资格申请公积金贷款。这个规定比征求意见时“本地人连续2年”、“外地人连续3年”缴存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稍微宽松了一点。
解读
为何提高缴存年限?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说,目的是确保资金安全回笼,同时杜绝职工投机性缴存半年或一年就能贷款,让缴存时间长、对住房公积金有贡献的职工能公平申请贷款。
放宽
贷款结清后买二套房
首贷公积金享三成首付
一套贷款未结清的,买二套房首贷公积金最低首付比例是60%
新政另一放宽之处是,对于拥有一套住房并且已经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是30%,贷款利率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此外,对于拥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是60%,贷款利率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解读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坦言这是针对9月30日央行发布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迅速制定的。
11日会上,有委员提出,央行的新政主要是针对商业性贷款,公积金中心是否应参照此来制定政策值得考量。周峰对于这项新政最终能否落地表示担忧,“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他说。
贷款年限与楼龄之和放宽至40年
分析称,该规定无现实意义,实际操作中超30年就贷不到款
新政规定,二手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贷款年限和楼龄之和不得超过40年,比目前的政策和此前的意见征求稿宽松了。据了解,目前的实际操作是贷款年限加楼龄之和一般不超过30年。此前征求意见稿中是35年。
此外,新政还取消了强制保险业务,由借款人自愿选择抵押或者保证的担保方式,据了解,目前的强制性保险费用约为三四千元。
解读
对于这项规定,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释,国家主要的商品房是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建立的,这项规定有利于刚参加工作的人员购买这种早期建的二手楼,因为成本比较低。
现场参会的管委会委员黄振兴希望这个年限再放宽一点,“好多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房子,要贷款基本上是贷款时间达不到十年。对于一个年轻人来说,在广州买房,十年内要还清贷款,我觉得是有点不够放宽”。
不过,在满堂红的周峰看来,这项规定完全没有现实意义,周峰说,目前的实际是贷款年限加楼龄之和一般不超过30年,否则银行不放贷,“去年下半年以来,超过20年楼龄的房子根本贷不到公积金”,他分析,银行主要出于风险的考虑以及无钱可贷的现状。
㈣ 最新公积金贷款政策
法律主观:
市 公积金 中心近日发布了个人 住房公积金贷款 新政策,进一步支持了本市职工家庭购房,新政利好楼市,随着交易量的攀升, 公积金贷款 政策咨询渐成热点,市公积金中心对本次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做了详细解读。 公积金贷款首付有哪些要求? 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20%的首付款;购买第二套及其他符合本市购房条件的自有住房,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购 首套房 →首付款≥房价20%购 二套房 →首付款≥房价30%优势凸显,原政者燃策要求首套房贷90平方米以上三成,二套房贷首付五成。 公积金贷款最长能贷多少年? 购买 商品房 、限价商品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 住房公积金 贷款期限最长30年。购买私产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20年。 确定 贷款 期限还受借款人年龄的限制,政策规定,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法定 退休年龄 后5年。法定退休年龄一般按照女性55岁、男性60岁计算;国家另有规定的,退休年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 公积金贷款额度 最高能贷多少? 本次新政,提高了贷款最高限额,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80万元。与原政策相比,贷款最高限额不再受到是否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或按月 住房补贴 的影响。 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仍是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所购住房价款的一定比例、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最高贷款限额四方面因素分别计算,以其中最小值为借款人贷款额度。 可贷额度计算中余额倍数怎么规定? 余额倍数仍按原政策执行,即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有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下同)的2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及其他符合本市购房条件的自有住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法律客观:
广州公积金贷款有啥新政策,主要内容如下:1、公积金贷款额度暂不变广州公积金中心规定,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5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80万元。2、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银行更新名单,包括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广州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申请人可到上述银行在广州市的分(支)行(业务网点)办理和咨询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3、放款审批不超15工作日广州公积金贷款目前严格执行住建部政策,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4、最新版广州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指南按照公积金贷款指南,市民办理公积金贷款仍需要提交7份资料。其中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居民身份败嫌搏证以及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婚姻情况证明,购房合同、首期购房发票或收据、定金收据,收入证明、供楼账户(借款人提供的供楼账号必须是用18位身份证开立的本地银行账号),《个人名下房产情况证明》及个人信用报告,承办银行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最新版广州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指南显示,公积金贷款分七步走:借款人向承办银行提出借款申请银行收取资料并初步审核公积金中心审批生成合同,办理抵察祥押扫描抵押资料银行规模审批公积金中心规模审批及财务审核银行放款并返回放款数据。值得一提的是,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不过其中并不包括在银行、交易部门、开发商办理手续的时间。5、广州公积金贷款条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公积金贷款:(1)具有有效居民身份证,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3)有购买住房的合同;(4)购房首期付款符合规定比例;(5)所购房屋可用于抵押;(6)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7)符合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㈤ 广州发布新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
6月8日,广州发布新的《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新《实施办法》与旧《实施办法》的主要区别包括,新《实施办法》规定,为支持人才引进,在符合广州市人才购房政策前提下,增加持人才绿卡副证或区人才绿卡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享有本市户籍缴存职工待遇。
增加对转业军人优先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增加不予贷款情形,防范贷款风险。包括:房屋用途为别墅、房屋为独立成栋住宅、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份额(共有产权住房除外)。
同时,二手房贷款最长期限参照其他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规定,由20年调整至30年,楼龄加贷款年限由不超过40年调整至50年。
以下为《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穗公积金中心规字〔2021〕1号)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防范资金风险,落实租购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及《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令〔1996〕第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委托商业银行向符合贷款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的,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
第三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依法合规的原则。
第四条 公积金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和管理。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公积金中心应当委托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
第二章 贷款对象和贷款条件
第五条 贷款对象是指按规定在本市或国内其他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第六条 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大陆居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台港澳同胞具有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港澳居民居住证;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具有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二)申请贷款时,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含);异地缴存时间以及退役军人在军队缴存时间可以和本市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三)具备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并能办理抵押、保证担保手续;
(四)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七条 符合本市人才购房政策且持广州市、区人才绿卡或人才绿卡副证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享有本市户籍缴存职工待遇。
第八条 公积金中心对由政府安置或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优先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九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贷款:
(一)所购住房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的;
(二)所购房屋用途为别墅或非居住用房的;
(三)所购住房为独立成栋住宅的;
(四)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共有产权住房除外);
(五)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
(六)申请人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
(七)申请人已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八)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单笔贷款近5年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
2.单张贷记卡近2年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
3.贷记卡状态为呆账、冻结或止付;
4.贷款被划分为次级、可疑或损失类;
5.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第十条 对以欺骗手段或提供虚假资料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自申请之日起5年内不得贷款;对以欺骗手段或提供虚假资料提取了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骗取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其全额退款5年后方可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三章 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十一条 个人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高于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8 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二)不高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该最高额度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确定后发布执行;
(三)不高于购房总价款×(1-最低首付比例)。所购住房为一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为准;所购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为准,其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与房屋核查(评估)价中的较低者为准。最低首付比例按如下规定执行,如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的,以最新政策为准:
1.购房人家庭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购房人家庭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3.购房人家庭无住房贷款记录或者有已结清的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4.购房人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对应的住房贷款未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5.购房人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6.购房人家庭有1笔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7.普通住房的认定标准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8.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首付比例参照购买商品住房有关规定执行。
(四)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额不超过申请人家庭收入的50%。缴存职工收入按以下标准认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未达本市当时缴存基数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缴存基数为准;缴存基数达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其缴存基数和工资两者之间的较高值为准,工资以缴存职工在公积金中心登记的数额为准。
第十二条 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不动产登记机关出具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及面测、面谈等形式的尽责调查认定住房套数。上述信息如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无需申请人提交。购房人不属于同一个家庭的,住房套数按购房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住房套数多的一方的套数计算。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二)二手房贷款期限与楼龄之和不超过50年。公积金中心通过房地产主管部门确认的房屋信息以及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核查(评估)报告综合判断住房楼龄;
(三)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且不得超过65岁;
(四)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以贷款期限最长的计算。
第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贷款期限内如遇利率调整,于利率调整的次年1月1日起按新的利率标准执行,不再另行通知。
第十五条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房款时,可同时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
第四章 贷款程序
第十六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公积金中心收取缴存职工申请贷款材料后,对有关情况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如材料不齐全的,通知缴存职工补充。公积金中心受理缴存职工贷款申请后,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缴存职工;
(二)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同意的贷款,由公积金中心、借款人等各方共同签订书面借款合同;
(三)借款人办理完成担保手续后,公积金中心委托受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五章 贷款担保
第十七条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选择使用抵押、保证方式之一为贷款提供担保。
第十八条 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须以所购住房作为抵押物,在申请放款前办理完成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九条 所购住房为预售房的,可由该开发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直至该住房办理完成不动产抵押登记。保证人应当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书面合同。
第六章 贷款偿还
第二十条 公积金中心负责核算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受托银行负责按照公积金中心的指令进行放款或扣款,并出具相关的凭证。
第二十一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违反前款规定的,公积金中心可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收取罚息。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提前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征得公积金中心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第七章 贷款监督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或以欺骗手段违规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中心调查核实后,有权按照借款合同约定依法解除借款合同,追回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构成犯罪的,由公积金中心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因公积金中心、担保机构、受托银行玩忽职守而导致住房公积金贷款损失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本办法自2021年6月9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本办法与国家、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不一致的,公积金中心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公积金中心规字〔2018〕2号)同时废止。
㈥ 2020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1、提高额度计算系数。贷款额度计算系数由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30%提高至50%。
2、贷款提取综合计算。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贷款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与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住房公积金提取应在申请贷款之前一次性办理。
3、延长贷款年限。贷款年限延长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等等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