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同胞以及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申请贷款时,应具有港澳台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2、申请贷款时,申请人的缴存情况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
(2)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含);
(3)自愿缴存者还需连续缴存半年(含半年)以上的条件;
(4)持广州市人才绿卡的非本市户籍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享有本市户籍职工待遇;
3、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
4、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
1. 有效身份证明
2. 户口簿
3. 婚姻证明
4. 银行账户
5. 不动产登记证明
6. 房屋买卖合同
7. 个人信息查询授权书
8. 承诺书
9.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个人信息查询及报送授权书》
10. 首期发票(一手房提供)
11. 房屋评估报告(已办理产权证的一手现房提供)
公积金贷款申请常见问题:
一、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是否会收取费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为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是不会收取任何费用的。
二、办理了公积金冲还贷业务,住房贷款怎么还会逾期呢?
公积金冲还贷业务是指在本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借款人及配偶),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中提取,偿还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本息合计额的业务。
如偿还至账户余额小于本月应还本息时,应及时在原已指定的银行还款卡中存入当月应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本息合计额,保证每月正常还款。
三、公积金贷款对缴存公积金的地方有要求吗?在外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或外市户口的职工在我市购房能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对缴存地没有限制,刚才你说的那两种情况都可以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在外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只要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条件,到公积金缴存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后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了。
另外,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条件,在我市购房的职工,无论是外市户口还是本市户口,都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四、首次申请和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利率有没有差别呢?
当然有差别了。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是:一个职工申请最高额度为25万元,两个职工或以上共同申请最高额度为50万元。第二套房贷款最高额度是:一个职工申请最高额度为20万元,两个职工或以上共同申请最高额度为40万元。
首套房和二套房的贷款利率也不同,首套房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执行。第二套房贷款利率则按照同期首套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五、借款合同约定扣款日遇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贷款如何扣收?
公积金贷款扣款日恰好碰到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扣款日顺延到下一工作日扣收。
住房公积金越来越被我们熟悉,虽然住房公积金具有很强的福利性,可以很好地缓解职工的购房压力,但是钱要放在自己的腰包才是硬道理。所以,适当地进行资金理财,让自己的存款也能够为自己带来一定的收益,以便让自己在购房时最大可能的减少经济压力。
⑵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及流程细节是什么
1、申请条件
贷款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6、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7、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2、流程细节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⑶ 公积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贷款
公积金需要满足以下件才能贷款: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6、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7、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8、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9、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须满足上述条件外,其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购买政府部门审批的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购买非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3、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⑷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公积金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在本市城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并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即可向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⑸ 陕西商洛山阳买房可以用住房公积金吗
商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引
一、提取条件
在市中心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个人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房屋贷款本息的;
3、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境定居的;
6、在职期间去世的;
7、房租支出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8、因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特困家庭子女上学的;
10、大病就医的。
二、提取所需的资料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屋的;
1、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①购买合同;②购房交款凭证。
2、拆迁安置的:①拆迁安置协议;②购房交款凭证。
3、购买二手房的:①房产管理部门认可的购房协议;②房产证或契税完税证。
4、城镇建造(新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规划部门出具的居民个人修建房屋规划许可证。
5、农村建造(新建、翻建、大修)自住房屋的:①农村宅基地土地证;②村、镇两级部门出具的证明。
(二)偿还个人购买或建造自住房屋贷款本息的:①贷款合同;②还款凭证。
(三)退休的:退休文件原件或退休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①人社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有关证明。②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明。
(五)出境定居的:①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②护照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国定居证明”。
(六)在职期间去世的:死亡证明书或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
(七)房租支出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①租房合同及房租收据;②夫妇双方单位出具的月工资收入证明。
(八)因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由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九)特困家庭子女上学的:①单位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②录取通知书。
(十)大病就医的: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和病历。
三、提取额度
1、符合第一条一、二项提取条件的,根据购建、大修资金需要及公积金账面余额确定提取额度。
2、符合第三、四、五、六项提取条件的,全部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同时注销缴存人账户。
3、符合第七、八、九、十项提取条件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提取额度。
四、提取程序
1、申请人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从住房公积金网站上下载),单位经办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或单位经办人员持《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有关证明材料原件,送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验证。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资料原件,对不符合条件的,当面告知。对符合提取条件的,留存资料复印件,公示无异议的,我中心将提取金额划入提取人所在单位账户,特殊情况需转入缴存人账户的,必须由单位经办人填写明确意见,注明收款人姓名、身份证号和开户行及账号,划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提取人;
如有疑问请登录http://gjj.shangluo.gov.cn或致电:2325671
五、住房公积金提取短信通知
附:尊敬的○○女士(先生):
您申请提取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已转入您单位账户(个人存款账户),请查收。如有疑问请致电0914—2313061。
六、山阳县公积金
山阳县公积金各管理部电话(区号:0914)
综合股办公电话: 8321321
财务股办公电话: 8322505
归集提取股办公电话: 8322025
个贷股办公电话: 8322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