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个人所得税房贷扣除只能是首套房吗
只能是首套房。
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也按上述规定执行。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拓展资料】
如何办理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常见两个方式:
1.纳税人提交房贷资料给单位,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将资料提供给税务机关。
2.纳税人直接提供资料给税务机关。
所需提交资料有三类:纳税人信息、房产产权证明、贷款合同;特别需要说目的是除了第一项众所周知的个人资料之外,第二项要提供房产证或者不动产登记证,购房合同或者预售合同,第三项贷款合同中包含的贷款数额、年限、贷款方式等信息也是要提供的。
❷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条件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之一。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章对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作了相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拓展资料】
政策规定: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章:住房贷款利息。
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第十五条: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十六条: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扣除举例:
小齐2019年和妻子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了他们的第一套房子,由于是首套住房,且使用了住房公积金,可以享受到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经过夫妻二人的商议,决定由小齐一方扣除。小齐一个月收入7 000元,那么按照《办法》规定,小齐每月需纳税部分为:
5 000+1 000=6 000(元);
7 000-6 000=1 000(元)。
温馨提示:非首套住房不能享受该项专项附加扣除;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更换扣除方;办理该项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
注意:5000元为月免征额。
❸ 首套房专项扣除需要什么条件
享受首套住房贷蚂穗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不区分个人身份,只要符合条件,均可享受。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务必是第一套房,纳税人只有享有一次首套房住房贷款的贷款利息扣除。 首套房住房贷款就是指选购住宅享有首套房住房贷款年利率的住房贷款。 因而,住房贷款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方法中常称的首套房住房贷款就是指选购住宅享有首套房住房贷款年利率的住房贷款。与此衫瞎同时方法中还要求,纳税人只有享有一次首套房住房闷塌卜贷款的贷款利息扣除,在操作过程中,可以依照纳税人用贷款购买首套房住宅的情况来把握,即纳税人第一次用贷款购买住宅的利息费用可以扣除。
❹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必须是首套房吗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必须是首套房,《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方可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个税专项扣除除了房贷之外,还有其他的项目。
1、子女教育: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租金:(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