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房贷利率 » 房贷都开始还了贷款合同购房合同都没给
扩展阅读
怎样圈生源地贷款成功 2024-11-28 14:10:46

房贷都开始还了贷款合同购房合同都没给

发布时间: 2023-09-14 12:31:24

Ⅰ 房贷已还3个月还没给合同怎么办

房贷已还3个月还没给合同怎么办

你好,向开发商索要合同,如果开发商不给的话直接向房管局投诉。望采纳

邮政银行房贷没给我合同怎么办

按规定你应该要有一份合同,因为你是贷款合同的乙方。 经办行肯定有一份合同的,不会没有。
1、你可以盯住经办行,要求他们给你一份合同;如果实在没有原件,可要求影印一份,盖上银行的章,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果经办行确实没有原件可让你影印,那你就要想办法到市分行去影印一份(可让经办行出具一个证明,你带上身份证),让市分行或经办行盖上章。
3、我认为岁漏知补办的合同有点不牢靠,正像你据说的那样,利率一改动,你今后利率上调时能否享受7折优惠?(按规定,这个7折优惠在整个贷款期均有效,直至你贷款结清为止)还有其他一些条款,反正不是很放心(如果补合同,要特别注意利率7折优惠这个条款及违约责任方面的条款)。
4、如果实在没有办法,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房管局)那里有一份的,你可以请开发商协助,去那里影印一份,虽然没有银行的“红章”,但比没有好。
5、另外,你可以打客服电话,要求给你一个明确的答复,这肯定是银行的过错。你如果感到投诉不太好,可以咨询的口吻向他们提出要求解决的办法,并要求答复

180个月房屋贷款,每月还房贷1993.7,共计房贷21万,已还29个月,还欠多少房

剩余贷款本金19万

开发商跑了,还没有交房,已还房贷6个月,如果以后不还房贷会怎样

贷款还是要还的,这是你和银行的借贷法律关系。
现在你除了起诉开发商外,别无他法。

房贷30万108个月已还20个月本金剩多少

您好,若按照基准利率5.90%计算:
等额本金还款:
贷款总额 300,000.00 元
还款月数 240 月
首月还款 2,725.00 元
每月递减:6.15 元
总支付利息 177,737.50 元
本息合计 477,737.50 元

房贷13万已还40个月还剩多少本金?

若是通过招行办理贷款, 您可以登入手机银行后进入主选单,点选“贷款管理”-“个人贷款查询”,检视您个人贷款所有额度资讯(贷款总额,贷款余额)。

2014年9月刚签完购房合同,房贷合同还没签完成,能享受房贷新政吗

房贷指的是银行按揭,面签还没做的话是可以的。

房贷以交两个月正式购房合同还没有能退房吗

法定条件则是根据法律规定,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条件,综合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一)购房合同无效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无乎消效的直接结果是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具体到购房合同上就是购房者退还房屋,而开发商退还房款。从实践来看,造成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有:
1、开发商无权处分该房产
主要有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该房屋权属有争议,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等情形。
2、开发商存在欺诈情形
虽然时有购房者以此项理由请求退房,但实际中法院支援的并不多,主要是购房者对开发商存在欺诈故意与欺诈事实搜哗举证困难所致。要防止此种情形的出现,购房者应尽量要求开发商将其每一项承诺落实为文字并予以签字认可。
(二)套型误差导致退房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时,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对此未约定处理方式的,购房人可以退房。
(三)面积误差导致退房
即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达到一定比例。若合同中未约定具体的比例,按照有关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人有权退房。

银行房贷已还完为什么还要购房合同书

应该是不需要的
拿回押在银行的他项权利证或房产证,与银行签订的提前还清贷款合同至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解除房地产抵押手续。凭银行解除抵押证明到房产交易中心办解除抵押手续,今后你拿到的产权证就是无抵押的房产证,购房合同银行本来设定抵押就要留一份,可以让银行留影印件,原件应当可以拿回

房贷合同丢失怎么办转7折还款

先找到你当时贷款的其他资料,比如银行收据等,去补办房贷合同,然后只要你符合7折条件,就可以办理7折优惠了!

Ⅱ 房贷开始还了却没给购房合同

1.定完房子交定金(随时)
2.约定好时间交首付(随时) 这时能拿到购房合同
3.拿着购房合同办贷款(不同的银行政策不一样,快则两个星期,慢则两个月) 这时拿到贷款合同,开始还贷
4.卖方从银行拿到房子的全款,就给你钥匙,如果是期房,等房子下来再给钥匙。
拓展资料:
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注意事项
1、买售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如无异议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2、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3、合同条款应 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常见问题
问题一:在认购书里没有注明免责的退定条款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如何?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则需交一定额度的定金,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有时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种种原因得不到银行的贷款而无法购买该房产时,开发商一般都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购房者没有履行合同,所以没收定金。
问题二:合同主体认定不明购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会犯一些比较初级的错误。有时代表发展商签约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开发商并不是该房产土地拥有者,这些都是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问题。
另外,项目是由A公司开发的,实际上却是由B公司投资,但作为买家还是应与A公司签约,否则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麻烦,以后办理各种手续会很麻烦。
问题三:开发商的补充协议不对等签补充协议在购房交易中很有必要。但是要提醒购房者的是,一定要看清楚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
有的发展商在与客户签约时,会主动向客户出示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差率差异过大在哪些情况下能免赔,这是发展商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所以,购房者不要仅仅把开发商的免责条款都签了,而忘记保护自己的利益。
问题四:使用语意含糊的字眼合同是双方意思一致的表达。但是,实践中开发商往往会给购房者很多诸如"如果发生问题,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在装修材料上,选择最好的国外进口的"等一些看上去很诱人但没有实际意义的承诺。最短是多长时间,什么样的才算最好的?其实购房者对这些并不能清楚地理解。
问题五:约定提前交纳部分费用房地产开发对资金的要求很高,开发商面临资金压力是很正常的,但并不能以此为理由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不该交的钱。
而在合同或是补充协议中,开发商常会将一些不该预先交纳的费用写进去,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这是显失公平的。
比如有些开发商在尚未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服务标准、收费情况的前提下,就要求买家在预售契约中承诺接受物业管理服务,并接受相关约束,这对消费者是不利的。
问题六:卖方解除合同在一些发展商制定的售楼契约或契约附件中,往往有"买方无故逾期付款,经卖方催告仍不支付欠款的,卖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收买方全部已付价款。"的条款,这样的条款显然是不公平的。
假如买家已经支付95%的价款,只剩5%的价款逾期未付,如果发展商以此为由,没收其已付95%的价款,岂不是很不公平?况且,没收实际上是个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行为,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发展商并没有权利来没收他人的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