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积金贷款买房房产证写谁的名字
法律主观:
公积金贷款买房,房产证写贷款主体的名字,公积金贷款可以添加共同还款人,房产证上也可以添加共有人名字。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团耐罩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亩雹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塌闹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贰』 公积金贷款房产证可以写对方的名字吗
法律分析:公积金贷款买房不能写别人的名字,只能写自己的,或者说是想用谁的公积金贷款就必须写这个人的名字,这一点和商业贷款也是一样的。如果想要给别人买房的话要么就是还完贷款以后过户给他,要么就是全款支付,帮人贷款是不可以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叁』 公积金贷款买房房产证写谁的名字
法律分析:
公积金贷款买房,房产证上是否写别人的名字需要经本人同意即可,但是一定要有本人名字。因为房产证上有自己名字才能证明自己购房,才能进行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肆』 公积金贷款买房房产证可以写别人的名字吗
可以。全额买房的或者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只要本人同意,填写贺薯谁的名字都可以。公积金贷款是指禅首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芹码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伍』 公积金贷款买房房产证写谁的名字
公积金贷款买房,谁是贷款主体房产证上就要写谁的名字,缓尺可以添加共同扰纤高还款人房产证上可以添加名字。
1、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合同和提供的贷款资料要以拥有公积金福利的人为借款人主体;
2、公积金贷款是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2年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即可享受公积金贷款;
3、其贷款的条件是:
(1)借款人及其家属亲属缴存的公积金总额至少达到新购建(大修)住房支出的30%;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
(4)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
(5)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竖唤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陆』 公积金贷款买房,房产证名字可以写谁
用父亲的公积金贷款买房,房产证可以父亲的名字,也可以写本人的名字。x0dx0a区别是:x0dx0a写父亲名字的话:这样父亲成为共同产权人。到时候过户的时候手续比较快。x0dx0ax0dx0a写本人名字的话:就是三个人的产权,后续的过户、继承有些麻烦,需要支付手续费。
『柒』 公积金贷款买房写谁的名字
法律分析:公积金贷款买房房产证一般是写公积金办理人的。具体而言,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合同和提供的贷款资料要以拥有公积金福利的人为借款人主体,而公积金贷款是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ロ、建立住房公积金制2年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即可享受公积金贷款。因此要办理房产证的话,那么需要看谁申请就谁进行登记。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四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公积金管委会”)是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是直属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统一管理和运作;其设立的分中心、管理部实行授权管理,在市公积金中心授权范围内履行住房公积金管理职责。
第五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等相关管理工作纳入本级人民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工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督办督查、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税务、统计、审计、监察、工会等部门和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