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成都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成都二套房是否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具体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满法定退休年龄,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异地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等;
2、申请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没有提取住激晌肢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3、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具有经房管部门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且为买受人;
4、首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且首付款金额加上贷款金额应等于住房价值,有较稳定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谨派,能提供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5、在成都购买二套房是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只不过需要满足相应的贷款条件。如果首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且该房子还处于贷款状态,那么二套房就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
综上所述,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对象仅限于现有住房明世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成都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条件规定,成都新区首付比例不能低于70%,其他区首付比例不能低于60%,贷款年限不能超过25年,若是单身职工家庭购房,总贷款额度不得超过40万元,两人及以上职工家庭购房,总贷款额度不得超过70万元。
『贰』 成都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什么
在成都买二套房可以申请使用公积金贷粗颤款,但首付比例以及还款利率都有所提升。如果是二套房需要申请公积金,首付须支付总房款的40%以上。公积金的贷款利率,依据住房公积金的利率执行,五年以下的利率为4%,五年以上的为4.5%。一、成都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什么
(一)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房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继续申请使用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但是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如果之前按模凳纳揭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然后又卖了,现在准备新购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公积金贷款仍算第一套。与商业银行不同的旦没是,银行“认房也认贷”,而公积金中心“只认房不认贷”。也就是说,公积金中心只认申请人目前名下房产,不计算其拥有房产和按揭贷款的历史记录。
(二)最长贷款期限
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职工申请的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按住建部、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目前为:五年以下(含五年)的年利率为4.00%;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0%。
(三)缴存职工可申请组合贷款
职工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时,职工可以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并由受托银行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组合形式向职工发放。
公积金贷款可以采用抵押、质押担保方式。公积金贷款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即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下同)应以所购买住房作为抵押物。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并按本市房地产权登记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公积金贷款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或第三人应当提供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凭证式国债、受托银行本行本币定期存单,以及其他依法可质押的权利凭证进行担保。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质押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权利凭证移交等手续。
二、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
(一)一次性还款法
从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很多人退休后,采用这一方法还贷。还贷后,若还有贷款未还清,就对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确定以后每个月的月还款金额。
(二)停止还贷若干月法
从公积金帐户中提取余额,提前归还贷款。提前还贷后,贷款人可以停止还贷若干月。(停止还贷的时间长短,根据提前归还贷款的数额决定,不过不能超过12个月)停止还贷期结束后,贷款人须继续按月还款。停还期的欠息,不收罚息,不计复利,在停还期结束后的每月还款中逐月扣还。有些购房者在某一阶段收入情况出现变化(如生病、生育、失业等),多采用这一方式还贷。
(三)逐月还款法
每月直接从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还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足时,贷款人要及时补足还款金额。
公积金最多支持二套房购买时使用,购买更多套房屋时则无法使用。对于有小房换大房的劳动者来说是一种兼顾效率与公平的政策。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远低于使用商业贷款,能够减轻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