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武汉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2021
法律分析:武汉市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房屋总价的30%,不再硬性要求达到房屋总价的60%,但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贷款额度计算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贷款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40%。武汉市住房公积金首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二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取消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扣减”规定,即职工家庭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不再扣减首次已使用过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法律依据:《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公积金贷款额度实行限额管理,每笔公积金贷款金额应当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一)不得高于按照房屋套数、房屋类型及房屋总价确定的最高贷款限额和最高贷款比例;(二)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三)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四)不得高于当年管委会确定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综合以上四项限额后取最低值。《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借款人的贷款期限加借款人的实际年龄一般不得超出其法定退休年龄;但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稳定收入、无还贷方面不良信用记录、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其贷款期限可以超出法定退休年龄一年至五年,但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及相应档次利率执行。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利率调整的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Ⅱ 武汉三套房政策2022
一、本市户籍
1、首套房
在武汉无房无贷,则可在限购区域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2、二套房
在武汉市拥有1套住房(无论贷款结清与否),则在限购区域买房,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宅(144平以上)首付比例不低于70%。
3、二套房及以上
根据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于2022年7月19日在武汉城市留言板上的回复内容,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消费恢复提振若干措施的通知》(武政办〔2022〕83号)要求,在坚持“房住不炒”的前提下,阶段性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差异化改善型住房需求。
在2022年12月31日以前,武汉市居民家庭在全市限购区域购买住房的,可新增1个购房资格。购房人应向拟购房屋的辖区房管部门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资料)申请购房资格认定(购房意向登记),并凭购房资格认定结果通知单在该区购买1套住房。
二、非本市户籍
根据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于2022年7月19日通过武汉城市留言板的回复,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我市限购区域内首次购买住房的,申请人应提供购房资格申请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6个月的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符合正常补缴情况(如因疫情、社保系统升级等原因补缴)的,可视为连续缴纳。
在新“国十条”之前,通常是将个人住房贷款种类分为“首套”或“第二套及以上”。而新的房贷政策是以房屋数量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第三套,同时,认定范围以家庭为单位。这与此前执行的二套房认定标准出现了根本性的变化。 现在银行把那些有两次购房纪录的客户,不管是否已经把贷款还清,再买房都称之为三套房。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人民银行、银监会要指导和监督商业银行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抓紧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
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