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流程
法律主观:
和商业贷款相比,公积金态裂橘贷款不仅还款时间短,还款利息还少了很多,所以很多人都会选择公积金贷款。
一、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流程
1、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
2、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二、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所需资料
1、申请审批表(盖单位行政公章)(3份);
2、申请人家庭及社会关系调查表(3份);
3、购房合同复印件(3份)备案原帆团件;
4、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份)原件;
5、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3份);
6、申请人提供一名常驻银行政区域内且在所在区域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固定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号码(3份);
7、婚姻证明复印件(未婚、离异的,需提供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证明)(3份)原件;
8、加盖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公章的月工资证明(月工资5000元以上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近3个月工资明细表)(3份);
9、首付款收据复印件(3份);
10、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11、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三、住房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1、职工申请: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携带提取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咨询台或单位领取《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单位核实:职工持《申请表》到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单位对申请人是否是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的余额、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等方面内容进行核实后并如实填写,然后在《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在银行的预留印鉴,由职工本人办理提取手续。
3、公积金中心审批:职工持单位核实盖章后的《申请表》及提取所源丛需资料,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审批,手续齐全,资料真实、完整、有效的即时审批。
4、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中心审批后由申请人持《申请表》,到委托银行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提取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经银行工作人员复核无误后,办理提取公积金转入职工银行卡(折)或还贷账户手续。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❷ 异地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主观:
一般情况下,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只有2成,而商业贷款的首付至少3成,所以公积金贷款会更容易。一、公积金异地贷款所需要的资料1、缴存地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2、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契税完税证明》(如果《契税完税证明》没有房屋总价,须同时留存《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商品房销售预收款专用票据》《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3、借款人、配偶户口及身份证明;4、借款人与配偶不在同一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明;5、购房地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二、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流程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春毕缺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数缺,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5、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三、职工公积金贷款后辞职了怎么办职工辞职后,公积金可能会停缴,停缴之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收回贷款并承担罚息。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除国家规定政策调整外,必须按贷款时确定的缴存额继续缴存,不得停缴或降低缴存额。公积金停缴之后就会逾期,联系逾期6次以上未足额缴存或降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相关委托银行有权提前收回已办理的贷款,或按照商业住房贷款利率加收罚息。公积金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除国家规定政扒辩策调整和退休外,必须按贷款时确定的缴存额继续缴存,不得停缴或降低缴存额。如因调动、重新就业等原因,新单位未缴存公积金或本人从事个体、自由职业的,要以个人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