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买二手房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买二手房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如下:
1、购买二手房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办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以通过借款人直接向省(市)资金中心申请办理贷款,或者借款人委托中介公司代办手续;
2、公积金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以其所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并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即可向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是什么
1、签订《付款约定书》,房屋买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买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买卖双方签订贷款资金划付的《付款约定书》;
2、委托评估,借款申请人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对转让房屋进行评估,出具评估书;
3、房屋转让,房屋买卖双方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转让手续,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向税收征管中心办妥契税完税手续,取得转让后的房屋契证;
4、贷款申请,借款申请人持前述公积金贷款须提供的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做贷款面谈记录;
5、贷款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对借款申请人的贷款申请进行初审、审核、审批;
6、签订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保险、公证手续;
7、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借款申请人携带借款合同到受托银行,经审批、盖章后送办证中心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将受理通知书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8、发放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妥抵押《房屋他项权证》后,通知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这里包括: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未婚证明等;
2、申请人及其配偶的工作和收入证明材料;
3、申请人及其配偶的公积金缴存情况。包括:期限、余额以及连续缴纳的期限等;
4、交易房屋(抵押物)的评估报告;
5、交易前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6、售房人与借款人签订的《房地产转让合同》;
7、申请人及其配偶填写的关于申请二手房贷款的书面材料;
8、卖方的个人资料以及工作、财产证明材料;
9、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B. 二手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购买二手房能用公积金贷款。但是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比如:
1、使用公积金贷款,房屋面积不能大于144_;
2、购买二手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加在一起,不能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专业技术人员可延长5年;
3、二手房房龄超过15年的,房龄加贷款期限不能超过30年;
4、购买的二手房必须属于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像二手公寓等小产权房则不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C. 我是胜利油田职工,我想用公积金贷款,可以吗
可以
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银行:
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江苏银行、广发银行、紫金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18家银行中的任何一家银行所指定的网点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3.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5.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
6.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费用30%的前期费用;
7.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8.大修住房的,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9.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
10.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