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用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要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处于正常状态,社保与公积金缴存单位一致。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3、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4、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20%;
5、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有哪些情形的,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
1、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2、第三次(含)以上使用公积金贷款的;
3、所购住房系家庭名下(含未成年子女)第三套及商住房的;
4、购买配偶、子女、本人父母或配偶父母住房的;
5、离婚两年内,职工与原配偶之间买卖住房的;
6、所购住房产权共有人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之外的。
公积金贷款用途:
1、用于偿还贷款,即在正常公积金贷款买房中使用已支取住房公积金的购房首付款和改善性自住住房,如购房所售商品房为二手房,则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
2、商业贷款用于偿还贷款,即在正常交易期间与借款人共同发放。
6、能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⑵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
如您在深圳市的中国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您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好老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此判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70年;
4、申请人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已经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
5、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原商业住房贷款申请当月前6个月友扒升内未出现贷款逾期记录,且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信用状况标准;
6、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7、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8、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需要请您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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