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房贷利率 » 婚前贷款自住房

婚前贷款自住房

发布时间: 2024-06-22 21:30:45

『壹』 婚前老公自己贷款买一套房子,婚后和妻子购第二套房,用妻子的公积金贷款买房,这样可以吗

可以用妻子的公积金贷款买房。夫妻一起贷款在不超过贷款额度前是可以提高公积金的额度的,但夫妻算一个整体,老公以前有贷款记录,夫妻一起贷款就算第二套了,所以既不能算首套房,也不能享受公积金贷款优惠。

最好就是你用老婆的个人名义去贷,如果妻子是首套并成为主贷人,那么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并首付30%,如果夫妻一起贷款,算第二套,妻子做主贷款,得首付50%以上,商业贷款还要上浮10%,可以使用公积金,但是如果商业贷款金额不大,商业银行是可以不受理这次的组合贷款的。

(1)婚前贷款自住房扩展阅读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其中山东临沂市9县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贰』 鏄鍚﹀氬墠鍚勮嚜棣栧楄捶娆惧垎鍒鎵i櫎50

鏄銆傛牴鎹鏌ヨ銆婁釜浜烘墍寰楃◣涓撻」闄勫姞鎵i櫎鏆傝屽姙娉曘嬩俊鎭鏄剧ず锛岀撼绋庝汉鏈浜烘垨鑰呴厤鍋惰喘涔颁腑鍥藉冨唴浣忔埧鍙戠敓鐨勯栧椾綇鎴胯捶娆惧埄鎭鏀鍑猴紝鍙浠ラ夋嫨鐢卞か濡讳竴鏂规寜姣忔湀1000鍏冪殑鏍囧噯杩涜屽畾棰濇墸闄わ紝濡傛灉澶濡诲弻鏂瑰悇鑷鏈変綇鎴垮彂鐢熼栧椾綇鎴胯捶娆惧埄鎭鏀鍑猴紝閭d箞灏辩敱澶濡诲弻鏂规瘡鏈堝悇鎸500鍏冪殑鏍囧噯杩涜屽畾棰濇墸闄わ紝鎵浠ュ氬墠鍚勮嚜棣栧楄捶娆惧垎鍒鎵i櫎鐧惧垎涔50銆

『叁』 妻子婚前购买的住房是首套住房贷款,婚后丈夫购买了一套房也适用首套住房贷款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第十五条规定,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根据上述规定,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即1000元/月)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即500元/月)扣除。
因此,妻子婚前购买的住房是首套住房贷款,婚后丈夫购买了一套房也适用首套住房贷款,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每月扣除1000元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