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首套房房贷高风险对以后有影响吗
2021年房贷新规对首套房有影响吗?
在2021年中,国家针对房地产发布了一系列的新规,对于普通购房者来说,比较有影响力的有两条:1、存量房贷正式开始执行LPR加点的利率,主要是关于房贷利率的相关调整;2、对银行贷款中的房地产贷款占比进行限制,简单来说就是减少银行房贷额度。
这两条新规中,第一条对于人们购买首套房是有利的,因为在一段时间内,大部分地区的房贷利率都有所下调,其中5年期以上的房贷利率已经下调了0.15%,如果是30年期的百万房贷,一年下来差不多能少还几千元的利息。
而第二条新规,对于人们购买首套房来说,并不是一个比较有利的消息。因为国家对于银行贷款中房地产贷款进行限制,所以很多银行的房贷额度告急,很多地区的银行在年初就宣布暂时不发放房贷的审批,甚至有很多银行在年初已经没有房贷额度可放了。
总的来说,房贷新规对于首套房来说还是有一定影响的,好的影响是利率下调,坏的影响是房贷审批的难度加大了。
『贰』 银行2020年房贷利率新规对2019年的房货有影响吗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是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运用,中国人民银行就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有关事宜,于2019年12月28日发布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答记者问。
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运用,现就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本公告所称存量浮动利率贷款,是指2020年1月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自2020年1月1日起,各金融机构不得签订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合同;
2、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3、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外,加点数值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加点数值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执行的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即2019年12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之和。之后,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
4、金融机构与客户协商定价基准转换条款时,可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重新约定的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
5、如存量浮动利率贷款转换为固定利率,转换后的利率水平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换后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6、金融机构应利用官方网站和网点公告、电话、短信、邮件和手机银行等渠道通知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协商约定定价基准转换具体事项,依法合规保障借款人合同权利和消费者权益;
7、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加强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指导,确保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按照统一部署,妥善做好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