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男方付的首付付的贷款就是写了女方的名字就要分给她一半么没有领结婚证
没有领结婚证, 买房子写女方的名字,房产产权全部归女生,而不是分给她一半。没有结婚,购房合同或者房产证名下是女方名字,就属于女生的婚前财产。
Ⅱ 没有结婚是否可以再加名子房子是贷款买的
可以。
并且,如果是两人共同办理商业贷款的话,是必须两个人都有名字的。
此外,未领结婚证共同买房办理的贷款只能是商业贷款,因为商贷共同贷款人没有必须直系亲属的要求,而公积金贷款的共同还款人必须是借款人的配偶或者同户直系血亲。
房产证办理流程: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
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
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
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Ⅲ 我和女朋友要结婚了,我现在手上有一套房子有贷款,没有结婚前去办理房产证可以加上女方的名字吗
婚前按揭买的房子,在还贷期间,中途是不能加名的。因为当时在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以及当时办理按揭的购房发票都是你一个人的名字。再加上房子在按揭期间,在未办理房产证前是用预告登记证的方式押在银行的,等到可以办房产证时,用当时的购房发票、预告登记证银行就会办理按转抵,在按转抵时用到的手续都是当时购房时你单独签订、获取的只记载了你一人名字的手续。所以不能加名字。除非银行同意的,并且按照现在银行的风险控制也不会为了一套住房贷款的业务去承担更多的风险和更多的工作量。。
因为银行已经将你贷款购房的所有资料,存挡保存,在你没有还清房贷前,银行也是不会同意你加名的。
要加名只有将房贷还清后,取出房产证,就可以用赠与的方式进行加名了。
如果你老婆不放,你可以写好房产加名的协议书,再去公证处进证一下,获得公证书,交你老老婆保管。这样就有法律效力了,只等房产证到手,就去加名。
Ⅳ 贷款房子能否去掉配偶名字
贷款中的房子不能直接去掉其中一个人的姿老名字,若想去掉一个人的名字,则应先结清银行贷款,然后去房管局办理修改名字才可。贷款没有还清,产权抵押给了银行,暂时不属于当事人。当事人无权变更住房产权所有人姓名。需还清贷款,拿到房产证解压,注销他项权证,才可以办理去掉房产证一方姓名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肢碧并不动产的;(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七)地役权的利用目历册举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八)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
Ⅳ 我和前妻没有结婚证房子是我贷款买的房照是我的名字她给那走犯法吗
因为你们没有办理结婚证所以她没有分得你的自有财产,这个是违法的,你可以去申请挂失声明然后重新补办一套房产证,害怕她对你房子打坏注意就去房管所或者银行要求房屋冻结没有你的同意不能够让任何人处理你的房子,最好你补办好证件然后卖了它最好让你的前妻拿的房本也没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