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买房,不能用住房公积金,我可以到法院起诉吗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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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长沙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2023
昨天长沙公积金贷款已经变化,今日才才来给大家更新最新版的“长沙公积金贷款政策(图二)”,都是妥妥的干货,建议大家转发收藏,才才希望能帮到更多有需要的朋友!
长沙公积金贷款条件:
1.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且近12个月连续正常缴存。
2.职工家庭未办理公积金贷款,如已办理则需公积金贷款结清。
3.职工家庭购买该套住房未在我市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
4.职工及其配偶均无2次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的。
5.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贷款利率及年限:
目前,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
首套房利率:5年(含)以内是2.6%,5年以上是3.1%;
二套房利率:5年(含)以内是3.025%,5年以上是3.575%。
公积金个人贷款年限最短不少念搜燃于1年,最长不超过30年。此外,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贷款申请时至法定退休年龄延后5年的时限;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房屋剩余的国家规定使用年限。
贷款额度:
长沙市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
同时,贷款额度与个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息息相关,具体计算公式为:
贷款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n倍数。
当前长沙n倍数为16
贷款首付比例:
在长沙买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比用商贷买房,首付比例低了约10%,大大降低了购房门槛。
组合贷公积金比例:
对于首次购房住房的,申请仔虚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二套房组合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且利率上浮10%。
异地贷款合作城市:
长株潭三市公积金一体化,缴存、提取、贷款等数据共享,不再受异地办理限制,同城化服务。
同时,开放湘赣边区域公积金异地贷款合作城市:长沙、株洲、湘潭、岳阳、郴州、萍乡、吉安、宜春、赣州和九江。
加上此前《长沙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的19个签约城市,目前全国有23个城市可以用公积金在长沙贷款买房了。
问:湖南别的城市交了公积金漏森,可以在长沙买房用公积金贷款嘛?
答:可以,在省内其他地、州、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向省直分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
问:长沙市公积金贷款可以用夫妻两人叠加的吗?
答:职工及配偶在长沙市公积金中心(含铁路分中心)账户状态正常,且近12个月连续正常缴存的,账户余额可以合并计算可贷额度。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近3个月连续正常缴存的,缴存基数可以推定为月收入。社会保险近3个月正常缴存的,缴存基数可以推定为月收入。
Ⅲ 楼盘不支持公积金贷款怎么办
近日,市民杨先生向记者反映,他是刚需购房群体的一员,政府出台限购限贷措施后,他实地了解发现,很多新建商品房都不支持公积金贷款了,只能使用商业贷款,他们给的说法是“回款慢”。他想知道,买房时楼盘不支持公积金贷款应该怎么办?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长沙住房公积金中心对长沙所有楼盘开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准入,开发商取得住房预售许可证后即可与公积金中心进行联系,经核查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就可签约公积金贷款协议,如果开发商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签约的而不与公积金中心签约,拒绝购房人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按《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置。
如果市民遇到开发商在销售新商品住房时,拒绝住房购房人选择公积金贷款,购房人在调查真实情况后可向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12329或执法大队投诉(电话:84886819)。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4-1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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