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卖房子的时候要把贷款付清才能卖吗
按照正常的流程而言,卖房是需要把贷款付清才能卖的,但是实际上不还清也可以开展交易,只要妥善解决贷款就可以了。一般来说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转按揭,即把贷款转移给下家,这种方式对下家的个人条件也有要求。另外一种就是垫资,下家垫资和找社会垫资机构都是可以的,这种本身算是先把贷款还完,再用房款还账。
二手房交易流程
1、签订三方合同。
经协商达成双方购房意愿后,应首先签订纸质版购房合同,合同内容应写清楚房屋坐落,房产证编号,房东个人信息与买方个人信息,合同中应注明购房定金,办理过户手续时间,以及事先商量好的交接手续,与交接日期,签字按手印后,合同一人保留一份。
2、办理贷款手续。
若买方需要贷款的(一次性付款可以省略这步),应提前约好房东,并且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单身不需要),并且夫妻双方都要到场签字,房产证,以及该行银行卡一张。
买方应准备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单身不需要),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如果是自己经营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该行银行卡一张,半年以上的银行流水,夫妻双方要到场签字。贷款审批一般7个工作日会出结果(具体要个各大银行的审批)
3、录入电子网签合同。
在当地房地产信息网站二手房网上签约和合同备案系统里录入电子合同,务必准确填写房屋地址,产权证号,买卖双方个旅巧宏人信息,转让份额,转让价格,若有一项填错,都可能导致无法过户,需重复第3步和第4步。录入完毕以后,系统会给一个合同编号给你。
4、买方购房资格核查。
这个只针对限购区域,核查需要买方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房地局核查窗口,进行购房资格核查,还需要提供网签合同编号,资格核查完毕以后,会出一个回执单,3天之内凭回执单上的编号查询结果。
若买方户口本上有未成年小孩,需要提供未成年小孩的身份信息,成年的小孩不需要。
5、买卖过户。
贷款审批和资格核查都通宽含过以后,就可以去房地局办理过户手续了,办理过户手续所带的资料还是和签贷款时一样,必须买卖双方夫妻两人都到场签字,先到过户窗口递交资料,并且买卖双方当场。
在网签备案纸质版合同上签字按手印,过户窗口人员会现场拍照,资料审核完成以后,窗口人员会打出一张税费单,拿着单据在去税务窗口缴纳过户费,然后把过户发票出示给过户窗口人员,然后他们会给一个绿色的收件单给你,证明资料已收齐,办理完毕。
6、不动产登记。
拿着绿色的回执单,和房产证,以及买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复印件,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完以后,同样会给一个白色的回执单,工作人员会告诉你,7个工作日之内凭该回执单和身份证到房地局拿证就行了。
7、办理抵押手续。
到拆册房地局拿出房产证以后,全款的朋友的就办理完毕了,贷款的朋友拿完证以后,还要到抵押窗口进抵押,需要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网签合同。
递交以后,他们也会出一个抵押收件单,把抵押收件单交给银行,以后的事情就由银行代为办理,一般是15个工作日出他项权证,这个时候银行拿了它项以后,就会把它项押在银行保管,然后把房产证还给你。
B. 卖房子一定要把房贷还清才能卖吗
卖房子需要把贷款付清才能卖吗
需要还清。以贷款形式购买的住房在房贷未还清之前直接转卖是无效的。因为贷款没付清,房产证应该是押在银行里,那么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买方的法律权益得不到保护。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拓展资料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主要有3种:一是借款人方面的风险:个人借银行(包括住房资金管理机构)的钱用于住房消费,如果不按期还钱便产生了风险,风险产生的原因有两种: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前者是指借款人有意赖账、诈骗、假借款、恶意不还钱;后者是借款人因失业、伤残、死亡、离异等原因导致借款人不能如期还钱。
二是开发项目的风险:开发商经营不善,或挪用资金,造成项目不能完工,形成“烂尾”,借款人购买并用来抵押的房产成了“空中楼阁腊段册”;借款人购买的房产存在较大质量问题。这些情况将导致个人贷款的相关合同难以履行,使借款人和轮宏贷款行的权益受到侵害。
三是银行方面也存在风险:对借款人情况审查不严;对开发商销售情况、工程进度、售房款监管账户和保证金账户的资金流向情况控制不够;缺乏与房屋土地部门必要的联系,抵押登记不落实;档案管理不严,丢失重要合同单据,由此造成银行贷款风险。
在我国开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初期,由于当时住房紧张,法律也不健全,担心个人出现风险后,无法使借款人迁出,向法院上诉,要求强制执行,但法院考虑到社会稳定,往往不受理这种诉讼。以住房作抵押,客观上难以防范风险。其次,由于我们的房地产行政管理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住房产权证办理缓慢,没有产权证,办不成抵押登记,抵押就做不成。
防范风险需购房者提高法制观念
防范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最根本办法是逐步建立完善法律体系,提高个人法制观念,对恶意不还款的人,要有处置力度。政府要对土地的供应加强计划管理,进而保证住房供应量的稳定、房价的稳定;对开发企业的资质要严格审查,保证住房质量达到标准;要建立完善的贷款程序;通过优质服务,提高贷款的效率,而不是简单地简化贷款程序。对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管理,特别是贷后管理,建立完善的贷款保证体系。建立住房抵押、质押、保险、担保机制,利用市场机制来分散和转移贷款风险。
房贷没还完可以卖房子吗
贷款没还清的房子是可以买卖的。
如果买家是全款购买的话,买方可以与卖方签订合同,预付房子全款用于清欠银行贷款。卖家向银行申请提前还款,以解除抵押合同,撤销在房管局的抵押登记。
如果买家也需要贷款买房的话,就需要办理转按揭。所谓“转按揭”就是指在房子的贷款还没有还清前,房主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子,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子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简单说,就是仍处在按揭中的房屋进行再次买卖,由买方继续偿还卖方的按揭房款。但是“转按揭”手续比较麻烦,且每家银行的规定也有所不同。
一,首先,贷款不还清是无法交易过户的。
在房贷未还清之前,房子是抵押给银行的,只有还清贷款,房子才真正属于你,才可以自由买卖。所以,如果业主名下的房贷没有结清,那么唯一能够把房子卖掉的途径就是赶紧结清贷款,再重新上市交易。
二,自筹资金结清余款
如果自己有足够的资金,或寻找亲友借钱,可以提前将余款一次还清,待银行出具结清证明及抵押证后再到不动产交易中心注销抵押。如此,卖家获得了该房屋的彻底产权,双方即可依照一般的二手房买卖流程完结买卖。
三,用买方的购房款垫付
如果在卖房时恰巧可以找到一次性付款的客户,或燃简贷款比例较低,可冲抵住房抵押金额的客户,便可一次性将剩余贷款全部还清,按照正常流程进行买卖。
四,具体流程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卖方向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买方支付卖方剩余还款金额作为首付款。卖方前往贷款银行办理提前还款,并事先在还款账户中存入足额钱款,到贷款银行办理结清手续。银行贷后管理中心出具解押材料,将原房主的房子解押出去,卖方前往房屋所在不动产登记中心解押,卖方拥有房子的所有权。买卖双方继续办理房屋买卖的剩余程序。
五,但是,这种方法存在两个难点:
1、如果买主也是依靠贷款买房,而首付又不足以支付剩余的房贷,这种交易便无法进行。
2、近几年因为一些卖方利用这种方法进行行骗,买方代其偿还“尾款”之后,卖方便反悔不卖甚至玩起了失踪,让买方叫苦不迭。“房贷没还清” 的二手房,比一般二手房的交易多了“卖房前还贷款”、“解押”等步骤,即房子的原业主必须在交易房产之前,将欠银行的房贷还清,将房子解押。这样操作时,交易风险就大大增加了。
房贷没还清可以卖房吗?
房贷没还清不可以买卖。
贷款购买房屋,实际上是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如果在没有还清贷款的情况下,银行是房屋的抵押权人,房屋只有解除抵押才能进行买卖。如果贷款的银行不能将贷款的房屋办理转抵押手续,就只能选择还清房贷了,因为没有产权证是不可以进行买卖的。
贷款的房子能卖吗,卖了要把贷款还清吗?
贷款没还完,是可以卖掉房子的。第一种方法是转按揭。第二种方法是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第三种方法是利用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
可以转按揭。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二手房买卖中通俗的讲就是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者转让给第三人来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这是当下二手房交易中最多应用的模式。这种模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者原房主已经归还大部分贷款,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
买家会认可首付房产总成交额的30%至40%,卖方可以利用买方的首付将剩余贷款付清,然后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来进行交易。
利用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如果以上两种方法都行不通,那么卖家可以考虑用其名下的抵押物,以结清按揭贷款。
如果卖方想在卖出房产之前将贷款还清,或买方不愿意购买贷款未缴清的房产,但前提是房主有银行认可的抵押物用来向银行申请贷款。房主通过抵押向银行贷出款来付出售的房产贷款。
(2)二手房再次出售需要交清贷款吗扩展阅读:
二手房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房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