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首套房贷扣除1000是啥意思
首套房贷款利息扣除1000,是个税专项扣除里的房贷利息扣除,是不能退钱的,只能抵扣个税。按照规定,有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的,只要贷款没有借钱,每年都可以申报一次个税专项扣除,每个月按1000元的标准进行扣除,最长扣除期限240个月。
根据银行的首套房贷款合同来判断,大家知道首套房的房贷利息是有优惠的,各地不同银行利息存在差别但肯定比二套房房贷利率低,一般为基准利率上浮或者下浮一定百分比。如果你家庭名下的房产有多套,不止一套有银行贷款(包括按揭、公积金贷款),那么你的第一套房的房贷利息可以抵扣。
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
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1)首套房贷款利息抵扣1000二套房扩展阅读
扣除举例
小齐2019年和妻子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了他们的第一套房子,由于是首套住房,且使用了住房公积金,可以享受到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经过夫妻二人的商议,决定由小齐一方扣除。小齐一个月收入7 000元,那么按照《办法》规定,小齐每月需纳税部分为:
5 000+1 000=6 000(元);
7 000-6 000=1 000(元)。
温馨提示:非首套住房不能享受该项专项附加扣除;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更换扣除方;办理该项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
注意:5000元为月免征额。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⑵ 二套房填报了个税抵扣怎么办
二套房贷不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只有首套房才能填报专项附加,可抵扣1000元/月。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
第五章 第十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第十五条: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
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十六条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2)首套房贷款利息抵扣1000二套房扩展阅读: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
第二十六条有关部门和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向税务部门提供或者协助核实以下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的信息:
(一)公安部门有关户籍人口基本信息、户成员关系信息、出入境证件信息、相关出国人员信息、户籍人口死亡标识等信息;
(二)卫生健康部门有关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独生子女信息;
(三)民政部门、外交部门、法院有关婚姻状况信息;
(四)教育部门有关学生学籍信息(包括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考籍信息)、在相关部门备案的境外教育机构资质信息;
(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有关技工院校学生学籍信息、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信息、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信息;
(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有关房屋(含公租房)租赁信息、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支出信息;
(七)自然资源部门有关不动产登记信息;
(八)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住房商业贷款还款支出信息;
(九)医疗保障部门有关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信息;
(十)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涉税信息。
上述数据信息的格式、标准、共享方式,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商有关部门确定。
有关部门和单位拥有专项附加扣除涉税信息,但未按规定要求向税务部门提供的,拥有涉税信息的部门或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七条扣缴义务人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报告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第二十八条税务机关核查专项附加扣除情况时,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核查。
⑶ 有两套房可以抵扣个税吗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纳税人本人或配偶若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可以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但这一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值得注意的是,每位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如果一个人拥有两套房产,其中第二套房执行的是首套房贷款利率,这被视为银行对该纳税人的优惠。然而,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方面,依然遵循“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的原则。这意味着,即使第二套房享受了首套房贷款的利率优惠,在个税扣除时,仍只能对首套房贷款利息进行扣除。
这一规定旨在鼓励居民购买首套住房,减轻其购房负担,并通过个税政策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同时,也确保了税收政策的公平性和一致性,避免了因拥有多套房产而在个税扣除上获得不当利益。
对于拥有多套房产的纳税人来说,需要特别注意这一政策规定,合理规划自己的房贷和个税扣除,以确保合规并最大化个人经济利益。
⑷ 二套房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吗
法律分析: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如果纳税人没有申报过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那么其按照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购买的第二套住房,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