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房贷利率 » 住房公积贷款流程
扩展阅读
车子怎么抵押贷款 2024-11-27 12:13:44
庐江二手房不给贷款 2024-11-27 11:45:50

住房公积贷款流程

发布时间: 2021-04-19 17:50:51

『壹』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及流程细节是什么

您好,若您需要办理我行的贷款业务,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是指我行受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消费贷款。目前上海分行只受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即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所需费用时,其不足部分向银行申请住房商业性贷款。

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参加住房公积金并正常缴纳的职工,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3.经我行查询后确定无不良信用记录;4.已经签订购买住房的出售合同或预售合同;5.已支付规定比例的购房首期付款,购买一手房的首期付款不低于房价总额的20%,购买二手房的首期付款不低于房价总额的30%。(注: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贷款金额:(1)不高于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倍数(住房公积金余额的40倍,补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2)不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3)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50%)*12个月*贷款期限;贷款期限:购买一手房的,最长不超过30年;购买二手房的,最长不超过15年,同时不长于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后5年。希望上述的回复对您有所帮助!

『贰』 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流程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办理流程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叁』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是怎样的

以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产证发证日在2017年2月10日及之后)为例:

1、购买公有住房产证前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交款凭证指定收款银行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2、购买其他房屋的:个人提供要件材料

(1)提取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2)提取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自愿缴存专户”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

(3)多个提取申请人同时申请时,只要有提取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自愿缴存专户”的,均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

(3)住房公积贷款流程扩展阅读:

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办理要件:

1、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原件: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

购买本市自住产权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购买二手房无法提供发票的,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五年内)。

3、本人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建议携带银行一类账户借记卡)本市借记卡的开户行应当是以下18家银行之一。

4、其他相关材料:市公积金中心在提取审核过程中对职工提取行为真实性存疑的,可要求职工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肆』 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详解

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详解如下所示: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4)住房公积贷款流程扩展阅读:

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注意事项:

1、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一定要正确评估自己的购房借贷能力,做好万全的准备。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存在一定的差异,一定要事先了解清楚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要求,选择好个人住房贷款种类,最为重要的是,要充分评估自己的还贷能力,按照约定足额还款。

2、准备好贷款材料,不管是商品房还是二手房,或是单位集资建房,都要弄明白具体所需哪些材料,并按照要求准备好,申请者们不妨列一张清单,把该准备的一项一项准备好,免得临阵乱了手脚。

3、公积金贷款额不能超出上限,提取总额也不能超过房产总额,并且,公积金账户余额是不可以用于购房首付的。如果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房款的话,也不用急着放弃公积金贷款,在用公积金贷款后,剩余房款还可使用商业贷款。

『伍』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图是怎样进行的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咨询台咨询领表或APP、网站下载表格并可初步录入贷款基本申请信息→查询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情况→审核购房资料→咨询台叫号,柜台受理→贷款审核→贷款审批→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担保手续→发放贷款 ,领取合同回执。

办理所需材料:

提交贷款申请时携带全部资料原件,资金管理中心将审验并留存所需原件及复印件!

(一)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配偶)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共同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原件;

3、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离异: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原件;丧偶:医院或派出所开具的配偶死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4、配偶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最近一年住房公积金账户明细(缴存公积金但不在我中心缴存的需提供);

5、未缴存证明原件(单位未给缴纳公积金的需提供);

6、配偶未缴存公积金需提供银行打印的近一年工资流水明细(工资以现金形式发放的,需附单位财务出具的工资现金发放证明及近12个月的工资明细);

7、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8、购房人如为同户籍家庭直系成员,需提供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簿原件、购房人征信报告;

9、夫妻双方个人征信报告;

10、配偶退休的需提供退休证原件。

(二)购房资料

1、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2、首付款发票原件(≥20%);

3、售房单位收款账户信息。

(三)担保资料

选择自然人担保需提供:

1、担保人身份证原件;

2、担保人单位加盖公章的《借款保证人信息表》;

3、女性担保人为副处级以上(需单位盖章确认)或副高级职称以上的(需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退休年龄可按60周岁计算。

选择本套自有所购住房、自有他处住房抵押担保需提供:

1、抵押物《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选择第三人房产抵押担保需提供:

1、抵押人身份证原件;

2、抵押物共有人身份证原件;

3、抵押人结婚证原件;

4、抵押物《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期房预抵押担保方式的还需提供:

1、《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

2、由开发商盖章的《期房预抵押信息表》。

(5)住房公积贷款流程扩展阅读:

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

1、借款申请人在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2、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和担保义务,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申请人本人、配偶或同户籍家庭直系成员在自治区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

4、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配偶)无不良贷款信用记录,无未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为其他借款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

5、借款申请人购买自住住房的,具有房管部门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6、借款申请人购买自住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的首期付款。贷款申请的有效期限自房管部门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或首付款缴交之日起,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止,高层住宅不超过四年,多层住宅不超过三年;

7、借款人已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申请;

8、已付清房款不得申请;

『陆』 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所谓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