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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发布时间: 2022-06-02 04:59:00

① 济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贷款额度:一、贷款额度:(一)可贷款额度计算方法:1、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最高贷款限额。2、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购房首付款后所剩购房款。3、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贷款公式计算额度。4、不高于借款人还款能力。具体可贷额度,您可根据管理中心官网贷款计算器初步试算。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② 在济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凡在公积金中心本部缴存公积金的职工不需提供,在分中心缴存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需提供);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面谈笔录;

4、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担保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共同还款承诺书、同意抵押承诺书、担保书;

5、婚姻状况证明;

6、合法的商品房、存量房(二手房)网签合同或协议、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评估报告书;存量房(二手房)卖方身份证及未办理过户前的房产证复印件;

7、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规定比例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8、个人信用报告;

9、由不动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房产查询证明;

10、公积金中心要求借款人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③ 济南市公积金贷款政策

法律分析:1.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最高贷款限额;

2.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房产总价款规定的比例;

3.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按以下两种公式计算的最高限额: 1.公式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4.借款人未婚或配偶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可将愿作为共同借款人、并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住房...

5.借款人家庭按以上两种计算公式计算的可贷款额度均不足 10 万元的,可贷款额度按 10万元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④ 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济南怎么使用公积金贷款

法律分析:1、户籍为济南的借款人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济南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向济南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2、在省内其它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非济南户籍职工在济南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由一名收入稳定的济南户籍职工提供担保,可向济南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⑤ 济南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在银行进行贷款付利息就可以了你不过现在自己去银行进行贷款好像很难贷下来吧。
有关贷款不懂得知识到《小造整》纲站看下。
1,信用贷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
2,信用贷款金额就是指根据贷款人的信用程度确定的最高的可贷款金额的意思。
以贷款为例,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⑥ 济南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济南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规定提取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以下简称自有住房);
(二)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的;
(四)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的;
(五)支付物业费的;
(六)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八)出国(境)定居的;
(九)正式退休的;
(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普通自住住房;
(二)申请贷款时已达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期限;
(三)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四)未发生或者已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它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长期性的特点,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房或交纳房租。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202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决定即日起启用。

⑦ 济南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在济南市把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的要求有:
一、申请人在申请当地工作,且有缴纳公积金。
二、申请人之前商业贷款正常还款1年以上,没有逾期记录。
三、转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和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
四、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必须取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
五、申请人具有稳定的收入,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的最大贷款金额。只有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6个月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才可享受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借款人及其家属亲属缴存的公积金总额至少达到新购建(大修)住房支出的20%;贷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的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