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元的住房公积金,成都购房怎样用住房公积金,在成都能办理公积金货款买房子吗
按照你当前的情况,广元的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于成都贷款购房,因为成都楼盘一般只是与成都公积金或者四川省公积金有合作关系,你可以将广元的转到成都来,只要没有断缴,则可以在成都申请贷款。否者你只有提取公积金了。
2. 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子
现在有越来越多人朋友会选择公积金贷款买房,因为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利率要低很多,可以为购房者剩下不少贷款利息费用,但是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也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够进行的,那么如何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呢?
要想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首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且在申请公积金贷款之前有足额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半年或一年以上,不同城市对公积金缴存时间要求不同,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2、申请住房公积金时需要签订了购房合同或协议,并且所购房屋可以办理抵押或担保手续;
3、申请人已经按照规定支付了房屋首付款,通常首付款最低为房价总额的30%;
4、申请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有稳定的工作及收入,具备偿还本息的能力;
5、申请人个人信用状况良好,征信没有不良记录;
6、满足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条件的公积金缴存者,可以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贷款,具体贷款流程如下:
1、提交贷款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到本人存缴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提交贷款申请,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交贷款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2、初步审核。当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受到贷款申请资料后,会对借款人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当初审通过后,会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并打印借款合同等文件,然后将全部资料交与担保中心;
3、担保审批。担保中心收到贷款资料后会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如果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那么担保中心会出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
4、材料转送。担保审核后的个人贷款申请资料会由担保中心递交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5、最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与借款人签署相关合同,当合同签订完成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会进行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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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买房子用公积金怎么贷款
房产百事通:
本指南适用于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委托银行发放的针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商品房的贷款申请。
★贷款申请条件
1、在沈阳工作并在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申请贷款前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
3、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有贷款逾期3次以内不良信用记录的,贷款首付比例在现有政策规定基础上按不同房源分别增加10%。贷款逾期连续3次(含3次)以上累计6次的不再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5、申请人同意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含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
7、申请人所购买楼盘的开发企业已与中心签订保证协议。
★应提供贷款要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4份(A4纸双面复印,下同)。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首页、借款人页及共同申请人页(含配偶)
3、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身的需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婚姻信息证明原件1份,有效期1个月)。
4、住房公积金储蓄查询卡。
5、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4份(含备案合同1份)。
6、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复印件2份。
7、新建楼房门牌编号审批表复印件2份。
8、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原件1份及预告登记表原件1份。
9、首付款收据及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0、维修基金、契税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以上材料仅为中心、担保所需要件。
★准贷时限及房源规定
借款人在签订购房合同和交纳首付款之后准予申请。购买的房屋仅限于本市行政区划内,可具有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平房除外)。
★贷款额度、比例与期限
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25万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40万元;家庭成员三人以上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限额为50万元。且贷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商品房成交价的80%。贷款的最低期限为1年,最高期限为30年且男性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不得超过55周岁。
针对符合以下3个条件的职工男性可放宽到65周岁,女性可放宽到60周岁。(1)男方年满50周岁,女方年满45周岁;(2)连续缴存公积金3年(含3年)以上;(3)缴存公积金以来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具体额度计算公式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月缴公积金的工资基数×0.6×12个月×贷款年限。
★贷款的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持相应贷款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所属中心驻各区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部)个人贷款受理窗口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初审:受理人员按贷款政策进行个人信用审查、材料初审,录入表中信息、复核合格后,系统输出合同文本、贷款借据及委托扣款协议等文本。
3、签字: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办理银行还款卡(折)后在上述文本签字确认。
4、办理担保及抵押: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到担保公司窗口办理担保与抵押手续。
5、放款:待担保与抵押手续经过约定时限办理完毕后,管理部复核回执及贷款材料后委托银行将贷款划转至开发企业与中心签订保证协议时预留的账户。借款人凭身份证原件到委托银行领取相应回执。
6、还款:借款人每月在委托扣款协议约定的时限内将当月应还贷款本息款存入银行卡(折)内或到开户银行窗口还款,直至借款全部还清。
★贷款的偿还
1、还款方式:借款人可选择等额本息法和等额本金法两种方式还款。公式如下:
2、公积金还款: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与中心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中心每月从借款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的定期余额中扣还公积金贷款本息。当定期余额不足整期时,从银行卡中代扣。
3、银行卡代扣::借款人与委托贷款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扣款协议》后,委托银行每月从银行卡中扣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应在每月的放款日前将当期应还本息款存入卡内。
4、逾期罚则:中心及委托银行对没有按期偿还的贷款的借款人,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加收罚息。中心有权对逾期连续三个月、累计六个月的借款人进行法律诉讼,不良记录记入个人征信系统。
5、信息服务:借款人可与中心签订《个人短信服务申请书》,中心定期将公积金的存取情况、公积金贷款还款情况、逾期情况等信息发送至借款人的手机中。
6、提前部分偿还贷款:借款人正常还贷一年以上,借款人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每次冲减贷款本金额度不低于5000元,中心将重新计算借款人的月还款额。(商业银行部分按委托贷款行规定)
7、提前全部偿还贷款:借款人正常还贷一年以上,借款人提前全部偿还公积金贷款,则借款人与中心的借款合同在贷款本息还清后即告终止。
以上内容如有变化,以最新实行政策为准。
4. 成都市购房公积金贷款问题
1: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租房自住;
主要的提取情况是这三种,但是,还有其它三种情况是特殊情况,也是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1.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2.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3.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还有下面这些情况,你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
6.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
2:我可以在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又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该套房屋的购房首付款吗?
同一套住房职工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则不能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款,但是,在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对同一套住房已经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偿还贷款一年以后凭相关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3:在成都缴存公积金,在异地购买的住房,可以申请提取吗?
缴存职工发生住房消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地址应当在职工本人、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
4:异地缴存职工在成都行政区域购房申请贷款
成都市户籍(户籍在成都行政区域内)职工在就业地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和缴存明细,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5:异地购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作首付吗?
答案是,可以。但是首先要明白,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只能自己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来付首付或者还月供。
6:提取公积金作首付的较高额度是多少?
如果是提取公积金来付首付,提取的较高额度为所购买房屋核税价的30%,或者为核税价减去贷款额的差额,两者取孰高原则,并且不超过余额。
5. 住房公积金买房怎么用的
这样用住房公积金买房:1、购房者需要向公积金中心确认,是否有资格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2、选择想要购买的商品房,向公积金中心发起贷款申请;3、公积金中心对商品房贷款进行审批;4、贷款方需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交易手续;5、公积金中心向贷款方发放购房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6. 四川公积金贷款政策
法律分析:如果您长期定居四川,四川省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大致如下:
1.具有该市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单位及个人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4.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7. 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住房公积买房流程:
1、职工首先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的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3、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8. 想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子,怎么办理
一、第一步 准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申请资料
借款申请人需准备以下申请资料,包括:个人身份资料、购房资料、特殊情况下需要补充的资料。
1、个人身份资料:
(1)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原件1份;
(2)户口本本人页及变更页原件1份;
(以上材料对于已婚者,须夫妻双方提供;有房屋共有人的,须每个共有人提供。)
(3)婚姻关系证件原件1份;(已婚者提供结婚证;离婚者提供离婚证件;未婚者不提供。)
(4)拟用于还款的银行卡或存折原件1份。(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议使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购房资料:
(1)购房合同(正本)原件1份;不方便提供原件的,提供复印件。
(2)购房首付款发票原件1份。
3、特殊情况下需要补充的资料:
(1)离、退休证书原件1份;
(2)离退休职工申请贷款当月或上一个月记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发放记录的银行流水单原件1份;
(以上材料由离退休职工提供)
(3)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原件1份(异地缴存借款申请人提供)。
说明:
1、对于离异的,除离婚证外也可提供离婚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
2、对于需要申请组合贷款的,则组合贷款商贷部分资料请按照银行商贷要求准备。
第二步 提出贷款申请
1、借款申请人准备齐全申请资料后,可于工作日到管理中心贷款经办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2、在管理中心贷款经办部门服务大厅,借款申请人在大厅引导员的协助下领取业务办理号等待办理业务。
3、借款申请人到受理窗口办理业务,管理中心贷款经办部门业务受理人员对拟申请的贷款金额、期限进行初步核定,并告知受理结论及下一步业务办理注意事项。
第三步 借款合同签约
贷款申请审核通过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拨打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电话通知办理借款合同签约手续。借款申请人可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在工作日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借款合同签约手续,在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资料上签字。
第四步 贷款发放后领取资料
借款申请人完成借款合同签约后,受委托银行按照管理中心规定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将贷款划入售房人名下银行账户,并拨打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电话通知领取借款合同等个人资料。
借款人领取个人资料后,须认真阅读借款合同条款内容,重点了解每月还款日、最低还款额,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按期足额还款。
(8)四川购房怎么用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使用公积金购房有“三项注意”
其一,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如果市民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即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其二,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一位市民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2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30万元,他只能提取2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达60万。比如:西安特殊情况可达70万、成都、广州等多地区。
其三,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用公积金购房。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
但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夫妻双方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仍视为首次购房,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
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