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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19

发布时间: 2022-06-06 04:25:07

㈠ 2019公积金的新政策是什么

新政一:租房提取公积金 无需租金发票和完税证明

2019年1月,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新规指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而此前,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还需要提交租金发票、完税证明等。

新政二: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 降至两成

2019年8月31日,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再次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北上广深4城市可在国家统一政策基础上自主决定最低首付款比例。此条新规9月1日起执行。


(1)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19扩展阅读:

公司公积金又称公司的储备金,是指公司为增强自身财产能力,扩大生产经营和预防意外亏损,依法从公司利润中提取的一种款项,不作为股利分配的部分所得或收益。主要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转增公司资本。

公司的公积金来源有以下几项:一是股票溢价发行时,超过股票面值的溢价部分列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二是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按比例提存部分法定公积金;三是股东大会决议后提取的任意公积金;四是公司经过若干年经营以后资产重估增值部分;五是公司从外部取得的赠与资产,如从政府部门、国外部门及其他公司等处得到的赠与资产。

㈡ 厦门购房贷款政策是什么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2016-10-05)原文

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根据国家相关住房信贷政策规定和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 要求,结合本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实际,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不断完善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政策,区分贷款次数、所购住房是否为普通商品住房等不同情形,执行差别化的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其中,对于购房人家庭 首次 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 不低于30% ;对于购房人家庭名下有一笔住房贷款未结清, 再申请 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再申请贷款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 不低于70%

职工家庭首次 申请 住房 公积金贷款 购房,住房建筑面积在 90平方米以下 的首付款比例 不低于20% ,住房建筑面积在 90平方米以上 的首付款比例 不低于30% ,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第二次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 不低于50% ,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 1.1倍 执行;停止向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关于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管理的通知》(2017-04-06 )解读

住房信贷政策方面,《通知》中明确的内容与去年的政策相较,也有所升级。

针对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自去年7月15日、10月5日的政策调整后,新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差别化信贷政策。《通知》指出,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根据国家相关住房信贷政策规定和本市实际,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执行 “认房又认贷”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所谓“认房又认贷”,其实很好理解,就是商业银行在判定一套房子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时,贷款人曾经有过几次购房贷款经历、名下还有几笔购房贷款未还清不再是唯一的衡量标准, 贷款人名下拥有几套房 ,也将对贷款产生影响。举个例子,今后拥有一套住房且贷款已经结清了的购房者,若再次申请住房贷款的,就将执行“认房又认贷”,比照二套房执行。具体涉及认房又认贷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将由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制定。

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通知的调控政策对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缴存年限规定进行升级。《通知》指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市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 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而原有的政策规定只需满半年。

㈢ 厦门最新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12×35%×贷款年限)+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流动性调节系数。

依据《厦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第九条规定:流动性调节系数为根据住房公积金满足缴存职工资金使用需求能力的不同情况制定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调节参数。流动性过剩(贷款使用率低于60%)时,该系数为1.2;

流动性正常(贷款使用率高于60%、低于85%)时,该系数为1;流动性不足(贷款使用率高于85%、低于90%)时,该系数为0.8;流动性紧张(贷款使用率高于90%)时,该系数为0.6。管理中心应按月将贷款使用率向社会公布。

当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情况发生变化,且贷款使用率连续3个月保持在同一区间时,管理中心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于公布之日次月起执行相应的流动性调节系数。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套用的流动性调节系数,以向房屋登记机构提交的合同登记备案时间或在房屋登记机构登记的转移登记受理时间为准。

(3)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19扩展阅读:

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要求规定:

1、借款申请人公积金贷款月应还款额与其本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中反映的已有各项贷款月应还款额之和,占借款申请人家庭月收入之和的比例应控制在50%以内。

2、公积金贷款期限可以控制在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顺延5年内,但最长不超过30年;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两个(含)以上借款申请人按其中贷款期限长的确定。

3、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住房总价款时,借款申请人可向受委托银行申请配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配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额度由受委托银行自行确定,贷款期限、担保方式和还款方式均应与公积金贷款相一致。

㈣ 在厦门买房,是否要厦门户口才能用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政策此前于2019年6月28日进行了部分调整(我市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 增加对外地购房提取条件限制。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该自住住房所在地须为本人或配偶的户籍地或工作地。

二.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离开厦门,住房公积金账户需“封存”满半年方可提取或异地转移。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须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职工到异地工作,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应办理异地转移接续;非厦门户籍职工未在异地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需要提醒的是,原规定“外地户籍职工离厦提取住房公积金后,两年内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请提取。外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市未满一年的,转入资金不得按本提取事项申请提取”及“本市户籍职工连续失业满两年未重新就业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这两项政策将继续保留。

三. 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符合我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资格,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无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按照我市同期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标准执行,住房贷款记录包含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含公转商贷款)和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体现的住房贷款记录;我市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标准发生变化时,随之相应调整。

四. 对异地贷款业务和商转公贷款业务实施动态管理。流动性调节系数低于1时,暂停异地贷款业务和商转公贷款业务;流动性调节系数高于(含)1时,恢复异地贷款业务和商转公贷款业务。

(二)贷款资格从严

贷款条件:贷款的核心要求是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且个人信用良好。

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

变化一:贷款资格有所调整

原政策规定,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无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政策调整后,除须符合原政策规定的贷款资格外,职工家庭还应符合我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资格。

变化二:将施行差别化信贷政策,首付款比例标准有调整

原政策规定,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在90㎡(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款的20%;住房建筑面积在90㎡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款的50%。不向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政策调整后,首付款比例标准将按照我市同期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标准执行,住房贷款记录包含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含公转商贷款)和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体现的住房贷款记录。今后,我市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标准发生变化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还将随之相应调整。

不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no:2限购+限售政策

目前厦门执行的买房政策是:针对不同群体,实行不同程度上的限购。

(一)限购

2016年10月5日起,厦门市进一步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对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180㎡及以下的商品住房以下住宅实行限制购买政策。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文件截图

对以下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销售建筑面积180㎡及以下的商品住房。

(一)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二)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三)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上述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二手住房)。交易时间按以下方式认定: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二手住房)买卖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收件时间为准。

a 本市户籍家庭

无房:可买两套房

有一套住房:可买一套房

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不可买房

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限购一套房

备注:如何认定是否为本市户籍?

厦门户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中夫妻双方至少有一人是具有厦门市户籍(包括集体户口),即视为厦门户籍家庭。

提示:本人及其配偶、未满18岁的子女合计为一个家庭。年满18岁的子女不计算在内,其具有购房资格时,可看做单身购买房产。

b 非本市户籍家庭

无房:可买一套房。须4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三年以上个税或社保

有一套及以上住房:不可买房

c 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后,再次购买住房需满3年

(二)限售

新购买住房的,需取得产权证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

no:3商业贷款政策

目前厦门执行的商业贷款政策是:大致上是认房又认贷。

其中,对于购房人家庭首次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对于购房人家庭名下有一笔住房贷款未结清,再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再申请贷款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no:4买房流程及税费攻略

(一)买房流程

1、选房

根据自己的购房意向,圈定意向楼盘,并前往营销中心看房,实地考查楼盘。

2、房源认购

了解项目后,进行房源认购,同时交纳定金,并签订认购协议。

3、签约

携带自己身份证件/户口本/夫妻双方结婚证(单身证明)等证件前往营销中心,遵照网上签约流程先签约后交首付。

4、贷款

需要办理贷款的,携带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身份证件/户口本/夫妻双方结婚证(单身证明)/收入证明等证件前往银行,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

5、交房

业主耐心等待开发商交房通知,携带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等证件前往开发商通知的交付地点收房。

6、办产权证

在合同约定时间内,购房者需配合开发商前往房屋登记管理处,完成纳税并办理《房屋产权证》。

(二)税费攻略

很多人都知道买房要交首付,但对于买房的其它费用,可能还不太了解。下面来看看买新房、二手房,需要缴纳哪些费用吧!

购买新房和二手房要交的税费有所不同。

(一)新房

1、契税

首套房或者二套房,房屋面积≤90平,契税为1%。

首套房房屋面积>90平,契税为1.5%。

二套房房屋面积>90平,契税为2%。

注意,新房的契税,按照房屋的成交价格来计算,即成交价格乘以对应的契税比例。

2、其它费用

权证印花税5元/户,权证登记费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

㈤ 年内74城密集调整公积金政策

公积金向来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据中新经纬客户端不完全统计,在2019年至少已有74城在公积金政策上进行调整。

调整方向有紧有松

中新经纬客户端注意到,2019年以来,多城通过下调公积金贷款额度、限制“商转公”贷款等方式进行政策收紧。

其中,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今年4月23日表示,5月13日起,该中心将实施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一级响应措施。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度,计算倍数由18倍降至15倍;暂停西安地区(含西咸新区)以外购房提取公积金。

无锡在9月份宣布,将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从此前的50万元降至3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降至60万元。无锡官方解读称,该调整旨在重点支持职工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防范住房公积金资金风险,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长期健康运行。

乌鲁木齐规定,自12月16日起,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100万元下调至70万元。同时,贷款计算公式也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相应的调整,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与贷款额度进行了关联,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将影响贷款额度。

“商转公”贷款业务方面,厦门提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和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厦门市实际情况,自7月1日起将暂停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和“商转公”贷款业务。

淮南则在今年降低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同时,也暂停了“商转公”业务及市中心异地贷款业务。

当然,有收紧也有放宽的城市。

其中,郑州12月4日发文称,自2020年1月1日起,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即:借款人夫妻双方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且为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金额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借款人单方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或家庭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金额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扬州规定,从2019年10月15日起,将扬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从35万元恢复至50万元(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从21万元恢复至30万元);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能力系数由目前的0.3上调为0.5。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像扬州此类政策调整,出发点还是在于解决住房需求的问题。而有部分城市类似无锡,公积金贷款额度有所减少,这和此类城市调控的基调有关。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指出,公积金政策有宽松有收紧,整体来看大部分城市都是针对自身楼市发展现状出台的“一城一策”。

保障刚需,服务民生

中新经纬客户端注意到,2019年以来,各地在公积金政策调整上,多以保障刚需和改善型需求为主,调整方向涉及放宽公积金贷款年限、加大力度支持公积金租房提取、限制异地购房公积金提取或贷款等。

以成都为例,该市11月起,所购再交易房的楼龄超过30年的,不得申请再交易房贷款,取消原“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所购再交易房楼龄超过20年的,不予贷款”的规定。申请再交易房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不能超过抵押房产剩余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取消原“申请再交易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加所购住房楼龄不超过30年”的规定。

同样位于四川省的德阳此前也明确,将二手房最长贷款年限由20年延长至30年。

值得一提的是,武汉在将原规定的“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变更成“存量房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的同时还放宽了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限制条件,删除了原有的“首套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这项规定。

在支持以公积金支付房租方面,中新经纬客户端梳理发现,2019年以来,深圳、合肥、南京、哈尔滨、芜湖、南通、达州等市都发布了相应的新规。

其中,深圳在10月份发布通知,从11月1日开始,职工属于深圳公共租赁住房的基本保障对象的,可选择每月按实际房租提取公积金,且不超过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合肥规定,从11月1日起,本市无房租住商品住房的,单身职工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提高至1200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合计提高至24000元。

哈尔滨提出,从今年4月30日起,公积金缴存职工无房提取支付房租标准统一上浮25%。

四川达州也发布通知明确优先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该市规定,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每个自然年度可申请1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提取额度不超过1.8万元。

恒大研究院副院长夏磊对媒体表示,租售并举的住房租赁政策是大势所趋。公积金将在住房租赁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鼓励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一定程度上可以推动未来住房租赁的发展,进一步解决大城市年轻人的住房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9年,一些城市还通过限制异地购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来保障刚需。

以山东泰安为例,该市在4月份提出,为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强化住房公积金风险管控,泰安市对异地提取公积金政策、偿还异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政策和公积金提取代办政策规范作了调整,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柳州也规定,从今年9月6日起,在非本市和非本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房的,暂停受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限制非自住的异地购房提取,符合房屋居住定位精神,在柳州市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已达到88%以上的情况下,有利于支持大多数刚性住房需求。

简化材料,办理更便捷

中新经纬客户端发现,在2019年,多地在推进公积金业务办理的便捷化上下大功夫。

深圳对不适宜现行提取业务开展实际的相关证明进行了调整:取消“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失业证明”等,职工的失业证明数据直接通过政府信息共享等平台查询验证;取消“永久居留权证明”,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职工,提交户口注销证明、回乡证或台胞证即可。

泸州取消了9类归集业务证明事项,主要包括单位银行账户变更证明、单位调动文件或解聘通知等,公积金业务办理材料进一步简化。

枣庄则明确,取消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业务要件材料复印件。

黄山规定,今后缴存职工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只需作出书面承诺,无需再提供二手房评估报告。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取消这项报告后每年约为缴存职工减少资金支出240万元,对切实减轻职工负担有着重要意义。

违规提取、失信行为将受惩戒

早在2018年5月份,住建部等四部门就联合发文,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官方指出,一些机构和个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手段违规提取公积金,有的甚至形成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黑色产业链”,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削弱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保障性。

中新经纬客户端发现,一些城市在2019年继续出台新规,对这些行为“亮剑”。

以蚌埠为例,该市明确规定同一人一年内两次以上(含两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或同一套住房,一年内产权变更两次以上(含两次)的,产权人及配偶均不能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违规申请贷款的缴存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记载其失信记录并随其个人账户一并转移。对已套取资金的,限期退回套取全额资金,暂停其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格和贷款资格5年。

厦门明确,对于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中介机构和其他组织,在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过程中涉嫌伪造购房合同、发票、不动产权证书、结婚证等,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依法向公安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严肃依法惩治。

吉林通化则重点对长期、恶意拒不还贷的“老赖”出手。该市出台的《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惩戒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公积金缴存单位有失信行为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将被纳入失信行为黑名单;开发企业列入失信行为的,将与其终止合作关系,开发企业的楼盘将不再享有公积金贷款的权利;缴存职工出现骗提行为的,将冻结其账户三年,出现骗贷行为的,将失去5年内贷款的权利。

㈥ 厦门公积金贷款买房新政策有哪些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㈦ 厦门公积金贷款条件是怎么样,容易申请吗

厦门公积金贷款新的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厦门以建筑面积90平方米界定公积金贷款不同的首付标准,规定90平方米以下仍执行过去20%的首付比例,90平方米以上则执行新的30%的首付比例。对二套和三套住房,新政策规定,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高到50%,三套住房为55%,申请不同套数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同,所以该申请者要想申请厦门公积金贷款要先了解公积金贷款首付情况。该申请者要想成功获贷不仅能够交够首付款,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在我市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信用良好;没有其他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偿还包括拟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内的各类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50%,且家庭月收入扣除月还贷支出后,应不低于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㈧ 厦门公积金贷款120万条件

厦门公积金贷款120万条件:
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目个人信用良好。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
每个地区都有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限制,目前厦门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从100万提高到了120万元,也就是只有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最高才可以获得120万的贷款额度。厦门公积金原政策规定: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单职工50万元、双职工100万元。政策调整后提高了职下家庭特别是单职下家庭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其中职工家庭首次申请最高额度为120万元,第二次申请最高额度为100万元,并取消申请人的户籍限制。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一、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二、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三、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四、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五、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㈨ 下半年10余地出台公积金新政:有地区放宽贷款期限

近期,央行房贷利率新规公布之后,引发了公众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的疑虑,官方对此明确,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暂不调整,职工们大可以放心。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央“房住不炒”定位及建立租购并举制度的背景下,多地公积金政策出现新调整。
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下半年以来,海南、江苏、广西、广州、厦门、长沙、成都、德阳、内江、银川、株洲、柳州等10余地出台公积金新政,针对提取业务,贷款期限或额度,异地购房提取、严打骗提等方面进行规范改进。
提取新规——
银川等地住宅加装电梯可申请提取
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但很多人以为,只有买房、租房、或者装修就才可以提取公积金,其实并非如此,目前,多地新增了“加装电梯”这项公积金提取情形,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业主的资金压力。
日前,银川关于“既有住宅业主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增设电梯的费用”这一惠民政策已正式落地,政策明确,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加装电梯发票载明日期三年内只能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超过加装电梯应分摊的费用总额。
9月1日起,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新增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公积金业务。申请条件方面,据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职工出资为该市区域内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加装过电梯,并且职工及其配偶在申请业务当年未办理过其他住房消费类提取业务,就能申请办理。申请办理业务的时间为加装电梯竣工验收后两年内。
株洲同样提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此外,为解决加装电梯涉及部门多、资金筹措难等问题,对于符合条件的每台加装电梯,市区两级财政分别给予5万元补贴,合计10万元。需注意的是,由于不同地区住宅加装电梯申请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和流程有别,需要遵循各地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具体规定。
成都限制月提取额度
成都明确,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将执行新政策,首次在提取额度中增加月额度限制。
具体来看,在职工提供租房备案凭证的情况下,租住住房位于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34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万元;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68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3.2万元。
厦门限制对外地购房提取条件
厦门公积金新政增加了对外地购房提取条件的限制。职工提取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该自住住房所在地须为本人或配偶的户籍地或工作地。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离开厦门,公积金账户需“封存”满半年方可提取或异地转移。职工到异地工作,开立公积金账户且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应办理异地转移接续;非厦门户籍职工未在异地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柳州暂停异地购房提取
广西省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通知,对异地购房提取政策进行调整,从9月6日起,在非柳州本市和非本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房的,暂停受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
据悉,柳州此次政策调整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
江苏异地转入可APP办理
9月1日,江苏省直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可在江苏政务服务APP上申请办理,缴存职工只需动动手指就能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据悉,凡是在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缴存半年后的职工,就可以将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现缴存账户。
贷款新规——
广州调整贷款期限
8月31日起,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贷款业务流程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实施,购买一手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贷款期限和楼龄之和不得超过40年。
据了解,“一手现房”是指开发商因主观或客观原因导致没有及时销售掉的现房项目,类似项目被认定为准二手房的概念,所以贷款政策和传统的一手期房有差异。以往广州此类住房只能贷款20年,而现在明确贷款期限可以为30年。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广州公积金新政体现了当前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新动向,也是便民和务实精神的体现,尤其是针对“一手现房”采取了更为宽松的政策,有助于相关项目的公积金贷款办理。
“类似政策下,相关住房的去化效果会更好,有助于开发商盘活存量的现房项目,同时也使得部分购房者可以获得足够贷款,降低购房压力。” 严跃进称。
海南调整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办理要件
海南近日发布通知,自9月1日起,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中的办理要件从“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或速评表”,调整为“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具有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业协会统一格式和二维码查询方式的防伪封面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为何调整?据悉,海南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逐年增多,出现部分房屋评估报告或速评表的评估结果不客观、不合理,个别无资质机构出具评估报告或速评表弄虚作假的情况。因此,海南进一步规范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要件,目的是为化解贷款资金风险,保障职工权益。
厦门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
厦门公积金新政提出,符合该地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资格,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无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按照该地区同期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标准执行。
严打骗提,多地出新招
2018年5月11日,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四部门联合发文,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官方指出,一些机构和个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手段违规提取公积金,有的甚至形成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黑色产业链”。
记者注意到,2019年下半年来,广西、长沙、厦门、内江、德阳等地多措并举打击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还有地区对长期、恶意拒不还贷的老赖“亮剑”,确保“房住不炒”。
广西提出,针对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违法行为和个人,尽快建立防范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跨地协查机制;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异地购房尤其是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公积金的,要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防止用于炒房投机。
长沙明确,一旦发现疑似骗提骗贷行为,可暂停办理申请人提取或贷款业务,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立案。骗提骗贷违法事实清楚的,纳入不良行为记录,5年内暂停受理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转出以及异地贷款开具缴存证明的申请;将申请人骗提骗贷行为报送至其工作单位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厦门规定,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将记载其失信记录,并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对已违规提取资金的,将责令其限期全额退回,并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对逾期仍不退回的,列为严重失信行为,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
四川至少有两市出台新规,严打骗提套取公积金行为。7月1日,内江市公积金新政实施,申请人(含其配偶)使用过1次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但征信报告显示有一套正在偿还的商业住房贷款,或有2笔及以上正在偿还的商业住房贷款,或已使用2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均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德阳市则提出,力争通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治,彻底纠正住房公积金领域各类损害缴存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
还有地区对长期、恶意拒不还贷的“老赖”出手。吉林省通化市出台公积金失信惩戒办法,缴存单位有失信行为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将被纳入失信行为黑名单;缴存职工出现骗提行为的,将冻结其账户三年,出现骗贷行为的,将失去5年内贷款的权利。

㈩ 厦门公积金贷款政策

法律分析:1、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在厦门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缴存职工,将异地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其在我市开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且转换期间无欠缴、停缴现象的,原缴存地缴存时间与本市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即异地贷)的,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在异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