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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金融贷款咋样 2025-02-11 21:46:24

住房贷款结清专项附加

发布时间: 2022-06-08 20:09:27

❶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分为很多种,第一种: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购买住房时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第二种: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第三种: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同时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

拓展资料:个人住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 [2] 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之一。是指商业银行向借款人开放的,用于借款人购买首次交易的住房(即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合格开发主体开发建设后销售给个人的住房)的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主要有以下三种贷款形式:(1)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全称是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它是指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性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个人住房贷款,一方面是它的利率低;另一方面主要是为中低收入的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这种贷款。但是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利息相差1%有余,因而无论是投资者还是购房自住的老百姓都比较偏向于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

(2)个人住房自营贷款是以银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购房者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担保贷款。(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指以住房公积金存款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是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和自营贷款的组合。此外,还有住房储蓄贷款和按揭贷款等。

❷ 房贷还清了还能抵扣税吗

贷款提前还清后,就不能抵扣个税了。用于抵扣个税的只能是住房贷款,且必须是首套房贷还在还款中。当用户申请提前还清后,那么当年就不需要再归还贷款了,个税抵扣期限也需要进行修改,修改后已还清的房贷不可以用于抵扣个税。
而没有提前还清的话,那么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最长抵扣时间不超过240个月。

(2)住房贷款结清专项附加扩展阅读:
房贷抵扣个税:
2019年国家针对个税推出了新政策,其中就增加了一项专项附加扣除,也就是说用户的收入可以在扣除子女教育费用、继续教育费用、大病医疗费用以及住房贷款等费用之后,再来计算个人所得税。

而所谓的房贷抵扣个税也就是指,有房贷未结清的群体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可以先扣除房贷利息,再将剩余的收入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但是房贷抵扣个税并不是直接拿房贷利息与个税进行扣减,而是将房贷利息作为税前扣减项,和五险一金一样先进行专项扣除,然后再计算个税。而且目前采取的是定额扣除的方式,也就是说不管你每个月需要还多少房贷,大家扣减的数额都是1000元。

不过因为在2018年,个税起征点由原来的3500上调到至5000,所以房贷抵扣个税对于高收入者来说,会比低收入者更受益一些。

房贷抵扣个税办理:
第一步:在推出个税新政策后,税务总局也推出了全新的个人所得税办税系统。可以直接在手机上下载个人所得税APP,通过APP进行申报。

第二步: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后,首先需要完成身份注册,注册后在APP首页就可以直接看到专项附加扣除,点击“住房贷款利息”。

第三步:点击“住房贷款利息”后,会直接跳出提示页面,提示你需要准备的相关证明资料,了解清楚后,点击“进入填报”。

第四步:“进入填报”后,首先需要填写个人信息,确认个人的电子邮箱和联系地址,然后点击“下一步”。

第五步:填写住房贷款的相关信息,比如当前处于什么阶段,贷款合同是什么时候开始的,房屋地址在哪等等,填写完之后,再点击“下一步”。

第六步:填写配偶信息,如果没有配偶的话这一步可以跳过。

第七步:选择自己的“扣除比例”,一般是100%自己扣除和50%跟配偶平均扣除两种模式。

第八步:选完“扣除比例”后,就需要选择如何申报扣除,可以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者是年度自行申报。一般选“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即可,也就是单位代为扣缴申报,单位在发工资时就会帮你自动进行申报扣除。

第九步:选择完“扣缴义务人申报”后,再选择入职公司,最后“点击提交”即可。

也可以直接带上相关的资料文件到附近的办税服务大厅填写纸质表单,然后交给企业财务人员。

❸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怎么扣

专项附加扣除是以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一千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二百四十个月。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❹ 房贷还清了还能享受专项扣除吗

房贷还完了不可以再申请专项附加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终止时间为还清贷款的当月,如果房贷已经还完了,那么就已经到了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终止时间,之后不允许用户再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因此,用户需要在还房贷的期间来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并且越早申请,就可以越早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优惠。

拓展资料:
房贷,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房贷,是由购房者向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银行经过审查合格,向购房者承诺发放贷款,并根据购房者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与购房者所订立的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和公证,银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把所贷出的资金直接划入售房单位在该行的帐户上。
住房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必须提供担保。个人住房贷款主要有委托贷款、自营贷款和组合贷款三种。委托贷款
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指银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委托,以住房公积金存款为资金来源,按规定的要求向购买普通住房的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公积金贷款。
自营贷款
个人住房自营贷款是以银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购房者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各银行的贷款名称也不一样,建设银行称为个人住房贷款,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称为个人住房担保贷款。
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指以住房公积金存款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是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和自营贷款的组合。此外,还有住房储蓄贷款和按揭贷款等。
房贷还款方式:等额本金、等额本息、双周供等;
贷款额度:在通过银行审核后,可以贷款房产值的8成。
房贷首付:首套房按揭贷款需要首付3成,二套房需要首付5成。
贷款年限:一手房贷款年限为30年,二手房是20年,同时贷款年限加上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贷款利率:首套房贷款基准利率5年期以上是6.55%,二套房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上上浮1.1倍,即7.26%。

❺ 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几档

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三档。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拓展资料】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
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第十五条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十六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❻ 房贷还清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还需要更改吗

结论:需要修改。
理由:你的房贷已经还清,那么贷款合同自然也就结束了。按照政策规定,你这种情况已经不能再扣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了,所以你要及时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以免少纳税款。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
享受扣除及办理时间
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
住房贷款利息。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修改方式:你直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修改住房贷款的结束日期即可。
拓展资料
房贷还完了个税专项扣除怎么办:
办理贷款买房后,购房者需要每月按时还贷,以及产生的利息,而如果有交纳个税的话,是可以抵扣的。那么如果房贷还完了个税专项扣除怎么办?
房贷还完了个税专项扣除需要在下一年进行修改。一般是需要纳税人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然后在个人中心里面的专项附加扣除中将房贷信息做修改,并保存,这样就变更成功了。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第十五条: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所以,已经申报房贷专项扣除,提前结清贷款的,当年不能修改,下一年才能修改。
夫妻个税专项扣除房贷扣多少: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无论如何选择,夫妻两人的最高扣除限额是1000元,要么选择夫妻一方按100%扣除1000元,要么选择夫妻双方各自扣除50%,也就是各自扣除500元。
如果选择填“否”,那么相当于选择夫妻一方扣除100%,也就是1000元。

❼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一年中中途房贷还清怎么办

一年中中途房贷还清就不能享受专项扣除了,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终止时间为还清贷款的当月,可以在个人所得税手机app,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里,修改贷款信息即可。

如果已提前还清贷款且在"个人所得税APP"中仍存在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下方【服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 点击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点击【修改】—【修改贷款信息】,将贷款期限(月数)修改为实际贷款月数即可。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章住房贷款利息

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第十五条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十六条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❽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意思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拓展资料】
三险是最基本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缴纳三险是国家社保政策规定,任何用人单位都应该为员工投保。只要你与所在单位签署了正式劳动合同,它就应该为你投保。三险并不是完全由你的单位缴纳,而是由你本人和单位共同缴纳。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16%,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 。
养老保险: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8%,企业缴纳工资基数的20%,个人缴费至法定正常退休年龄。
医疗保险:企业缴纳工资基数的10%,个人生病时,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共同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
失业保险: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x 0.5%,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 1.5%。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领取失业保险。
一金是指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❾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在前一段时间,由于国家实行了个税改革,提高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很多人都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了退税,不少人都退了几千元税,有人的退税甚至有数万元之多。个人所得税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个税的改革也是利国利民的,比如其中的住房贷款的专项附加扣除,对于购房的工薪族来说是一个很好的福利。那么,什么是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其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中是这么规定的:“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对于夫妻双方而言,他们可以选择其中一方进行扣除,不过,具体的扣除方式在一年之内是不得变更的。
那么,住房贷款的专项附加扣除具体是怎么计算的?
我们简单地举个例子,如果你一个月扣除五险一金之后的收入是8000元,按照个税起征点5000元的规定,你就有3000元的纳税金额,这时候,如果你有住房贷款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话,就可以从中扣除1000元的住房贷款利息,也就是说,这时候你就只需要从剩下的2000元的工资中进行纳税了,具体的纳税金额为:2000×3%=60元,所以,你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60元。

❿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并且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