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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赣州住房公积金贷款

发布时间: 2022-06-08 21:41:20

❶ 赣州一万公积金能贷多少钱

赣州一万公积金能贷50万,具体是根据缴费年限来计算的。其贷款金额计算方法为:职工可贷金额=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最长可贷款年限×缴存时间系数+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账户存储余额×个贷率系数。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借款人贷款期限最长计算到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止。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一)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

(二)可贷金额的计算公式:职工可贷金额=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最长可贷款年限×缴存时间系数+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账户存储余额×个贷率系数。

(三)购(建)住房的,贷款金额比例不得超过国家及有关部门有关规定。

关于赣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规定。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借款人贷款期限最长计算到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止。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第十五条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贷款利率标准执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如遇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公积金贷款档次利率执行。

以上内容参考赣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赣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❷ 赣州市最新通知!公积金贷款可延期还款

由于疫情影响很多小伙伴都在家里自觉隔离这就导致了部分小伙伴钱包有点紧发愁有关公积金贷款还款的事儿,不过大家别担心近日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有关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相关问题。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各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切实维护缴存单位和职工权益,经市中心研究决定,现将有关管理服务措施和操作办法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各办事处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和市中心的统一部署,做好服务大厅对外服务时间安排,合理安排人员值班、上岗。要加强对服务大厅和服务设施的清洁消毒,上岗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

二、积极引导缴存单位和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综合平台网上大厅、“赣服通”、手机APP等平台办理业务。可实行预约办理和错峰办理,实现分时段合理分流,减少职工等待时间,减少人员聚集。

三、优化提取办理流程,为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便利。受疫情影响人员(包括因感染新型冠状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下同)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如果提供的资料时限超过规定有效期的,可延长资料有效期至今年6月30日。

四、切实保障受疫情影响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1、截止到今年6月30日,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已申请缓缴(缓缴期限为6个月)并经市中心批准同意的,或企业未能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已补缴的,其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视同正常缴存,不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超过缓缴期限的,按照现行政策执行。2、受疫情影响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如果提供的资料时限超过规定有效期的,可延长资料有效期至今年6月30日。3、受疫情影响人员未能正常还款的,可延后还款期至今年6月30日,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4、住房公积金贷款有逾期的,必须在今年7月1日之前结清逾期贷款本息。否则,按照现行政策计算罚息并将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五、因受疫情影响,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或贷款业务需要做资料时限延长(后)处理的,需申请人本人提供《承诺书》,承诺本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属于“因感染新型冠状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或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何类人员的相关说明。

六、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要求,对于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按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各办事处要尽快核实情况,并报市中心审批。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2月21日

❸ 请问在江西的赣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应该如何办理谢谢!

因为现在我国对申请住房公积金的资格扩大了,不仅限制在行政单位上,不知道你是属于哪种类型,你可以到章贡区健康路赣四中对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咨询!

❹ 赣州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在赣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含章贡区,、赣州开发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每户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在县(市)城镇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每户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
拓展资料
个人住房贷款,是一种消费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贷款的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贷款条件是城镇居民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且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有还本付息的能力,信用良好,有购房所需资金30%的购房首付款,有银行认可的贷款担保等。个人住房贷款限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和城市居民修、建自用住房,不得用于购买豪华住房。
个人住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之一。是指商业银行向借款人开放的,用于借款人购买首次交易的住房(即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合格开发主体开发建设后销售给个人的住房)的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主要有以下三种贷款形式: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全称是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它是指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性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个人住房贷款,一方面是它的利率低;另一方面主要是为中低收入的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这种贷款。但是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利息相差1%有余,因而无论是投资者还是购房自住的老百姓都比较偏向于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个人住房自营贷款是以银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购房者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指以住房公积金存款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是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和自营贷款的组合。此外,还有住房储蓄贷款和按揭贷款等。

❺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都有哪些

赣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申请资料
公积金查询: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和条件
贷款对象是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并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
2、职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且能正常缴存的;
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偿还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4、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款不得低于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建造住房的,工程进度须在二层以上;以期房作抵押的,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与办事处签订了住房公积金住房按揭贷款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5、有办事处认可的担保方式;
6、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7、夫妻双方无公积金贷款余额、没有未解除的公积金贷款担保,且个人信誉良好,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无不良还款记录;
8、夫妻双方在过去1年内均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8、符合管理中心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险一金查询: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须提交的资料:
(一)基本资料:
借款人和配偶的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簿、银行代发工资存折、个人信用报告(必要时提供住房情况证明);女方申请的,另需提供法定退休年龄证明;用房屋产权作抵押的,提供用于抵押的房屋产权证正本及房屋产权人(含共有人)的身份证和婚姻证明;用有价证券质押的,提供有价证券及担保人(出质人)夫妻双方(含共有人)的身份证和婚姻证明。
(二)专项资料:
1.购买商品房的,提供开发商的银行存款账号及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首付款的税务票据和契税完税票证;
2.拆迁户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提供借款人与合法的拆迁单位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合同)、补交款票据、开发商或拆迁单位的银行存款账号;
3.购买二手房的,提供买卖双方同意贷款资金转入的银行存款账号,已办理过户手续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票证(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可提供房屋买卖协议、契税完税票证及办事处认可的所购房屋评估报告,先行报批贷款金额);
4.建造住房的,提供借款人与承建方的建房协议(含建房造价预算)、承建方或借款人的银行存款账号。其中在国有土地上建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在集体土地上建房的,提供当地建造住房全部合法报建批准文件和借款人夫妻一方的当地农村户口簿;
5.翻建、大修住房的,提供翻建、大修的房屋产权证、建设规划部门的翻建批文或房地产管理部门签发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借款人与施工方的翻建、大修房协议(含翻建、大修房造价预算)、施工方或借款人的银行存款账号;
6.偿还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提供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票证、个人住房借款合同书、银行出具的同意提前还款的证明及贷款余额凭证(或提前还清贷款的银行凭证)、还贷扣款账号(在非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办理的住房商业性贷款,须提供提前还清贷款的银行凭证)
同住一处的父母、未婚子女需分别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必须出具同住一处证明。管理中心要求的其它资料。

❻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上海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用来在赣州买房嘛

摘要 一、上海公积金暂时不可以在赣州买房。赣州市支持江西省内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但不支持全国范围内的公积金异地贷款的。

❼ 赣州: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下调至30%

(记者 计思敏)6月2日,澎湃新闻从江西省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近日赣州市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2年6月1日起,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现行的50%下调至30%,贷款总额不得超过所购自住住房总价的70%。
同时,调整住房公积金首套房贷款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且符合赣州市公积金贷款使用条件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按照新政,在赣州市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可以提取父母或子女名下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除按原有政策规定就本人及配偶购买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外,不足部分可提取其父母或子女名下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本人及配偶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其父母或子女名下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通知》还提及,恢复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及购房提取业务。实行省内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省内其他城市缴存职工在赣州市购房的,可按赣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赣州市缴存职工在省内其他城市购房的,可按赣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审核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完成抵押登记后及时发放。
《通知》显示,以上政策调整自2022年6月1日起试行1年。试行期间,如遇国家和上级政策调整,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商品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二手房以契税完税证明载明时间为准,拆迁安置房以开具补缴差额款票据时间为准,即购房合同备案时间、契税完税证明载明时间和开具补缴差额款票据时间是2022年6月1日(不含)前的,按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