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阜阳公积金贷款条件
法律分析:(1) 职工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未按规定逐月缴存公积金连续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不具备贷款条件;
(2) 职工所在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二年以上且单位未有缴存不良记录,新调入、新参加工作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
(3) 所贷款项用于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二手房、危改还原房以及自建房;
(4)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5) 有合法的购房合同和首期支付不低于购房总价款30%的自筹资金;
(6) 新交易的二手房屋,以契税发票为准6个月以内可申请贷款;超过6个月,不提供贷款。
(7) 持房屋所有权证贷款,以契税发票为准二年以内可申请装修贷款,超过二年不提供贷款。
(8) 自建房一年内可申请贷款,超过一年不提供贷款;
(9) 职工支取公积金后,须连续缴存一年以上,一年内不具备贷款资格。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❷ 安徽阜阳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是多少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公积金贷款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计算方法如下:
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❸ 阜阳公积金俩人最多可以贷款多少
7月1日,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宣布从7月2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其中,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35万元,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以一套房子总价100万元来计算,购房者首付3成之后,还需要贷款70万元。按照原来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商业贷款还需贷30万元,等额本息、20年还款时间来算的话,还款的总额107万元,支付利息额37万元,月均还款4460元。
现在,双方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商业贷款还需贷20万元,等额本息、20年还款时间来算的话,还款的总额104.5万元,支付利息款35.5万元,月均还款4356元。
❹ 安徽阜阳:停止向购买第三套住房的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
观点地产网讯:8月4日,安徽省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落实住建部等国家部委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2020年8月10日起正式施行。
通知指出,根据省住建厅在2020年7月28日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规范工作会议上的要求,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严格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10]179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没有贯彻执行到位的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及时整改到位。
按照省住建厅要求,结合阜阳市实际,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进行调整,其中包括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受理和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外,缴存职工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❺ 阜阳买房能否使用外地公积金
阜阳公积金可以与省内其他城市的公积金通用,跨省使用公积金办理住房贷款比较困难,具体是否可以使用需要咨询要贷款买房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不过凭借购房合同原件,契税完税证明和交款发票是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它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长期性的特点,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房或交纳房租。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202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决定即日起启用。
储金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储金特点
普遍性
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强制性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福利性
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返还性
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❻ 安徽阜阳: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调至50万元
中国网地产讯 5月18日,安徽阜阳房屋管理局出台关于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措施。其中提到对于新出让的土地,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按土地起始价的20%缴纳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款的50%,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调整为40万元、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
以下为全文: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应对疫情对房地产业发展带来的冲击和影响,落实“一城一策”要求,出台以下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措施。
一、因疫情影响,未交付的在建在售商品房项目,交付期限可顺延30日,买卖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现阶段性困难的,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坚持市场规则的同时,按照“一企一策”原则,积极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颍州、颍泉、颍东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市城南新区管委会)
二、对于新出让的土地,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按土地起始价的20%缴纳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款的50%,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对于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未开工建设的房地产项目,自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建设且达到固定资产投资入库纳统条件的,土地出让金余款可延期缴纳,不计入违约期、不计征违约金和利息,但需在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一年内缴清。(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税务局,颍州、颍泉、颍东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市城南新区管委会)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确有困难的,经企业申请,报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确有困难的,经企业申请,报属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审批后,可延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延期缴纳时间自批准延期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个月,延期缴纳情况应在批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局备案。(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颍州、颍泉、颍东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市城南新区管委会)
五、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方式,以“保交楼”、“多一分不留”原则确定监管额度;增设主体结构1/3、2/3两个资金拨付节点,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银行保函释放相应额度监管资金,支持企业使用银行在途按揭贷款资金顶抵监管额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商品房网签备案流程,推行网签备案“不见面”办理、“全网”办理,提高备案效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备案申请做到“应备尽备、随报随备”。(责任单位:市房管局、人民银行阜阳市中心支行、阜阳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六、各金融机构不得无故抽贷、断贷、压贷,保障房地产开发企业、个人住房贷款有序投放;鼓励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通过展期等方式予以支持,并依据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积极争取贷款额度,引导各金融机构保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贷合理增长,保障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需求。(责任单位:阜阳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阜阳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商业银行)
七、金融机构提供充足的信贷额度,加快放贷速度,优先满足购房人的贷款需求,资料齐全,符合贷款条件的,一般5个工作日即可放款;降低借款人资金成本,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降至20%;根据借款人资信,按照市场定价原则,加大对金融机构的考核力度,鼓励引导各金融机构根据最新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最新要求(2022年5月15日:全国5年期以上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4.4%),将首套住房和改善性住房贷款利率降至最低,提前还款0违约金。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鼓励各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办理住房按揭贷款的客户,可同时向银行机构申请家装、家居等消费贷款。购房人可通过线上或线上 线下的方式办理贷款及还款业务。(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阜阳市中心支行、阜阳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商业银行)
八、加大住房公积金对首套住房和改善性住房等合理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提高贷款额度,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调整为40万元、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加快贷款发放进度,因疫情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后,不作逾期处理,不收取逾期利息。(责任单位: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九、在保持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稳定的前提下,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或家庭,提供总房款减免3%-5%的优惠。(责任单位:市房管局)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牵头责任单位依据本通知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落实;相关部门要做好政策实施评估工作,视情作出调整。
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❼ 阜阳市公积金能不能跨市使用
可以。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新政,从公积金存贷比例“提标”之后,阜阳市公积金贷款又传利好消息,省内异地购房可用公积金贷款。这意味着,只要缴存公积金满一年,符合相关政策,阜阳辖区内任何地方都能异地互贷。举例来说,在临泉缴存公积金,可以到阜城和太和、颍上、阜南、界首等县市申请公积金购房贷款。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规定职工在阜阳域内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以上者,凭异地购房的网上备案合同和首付款收据,可到阜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管理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通知要求,相关贷款的办理必须有在本区域内的房产作抵押,或以有价证券、银行存单作质押。此外,在市外省内缴存到阜阳购房的,除了需要满足正常的缴存时限外,凭阜阳域内购房的网上备案合同和首付款收据,也可到阜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管理部)申请公贷。
申请公贷时,除提供本区域内缴存职工贷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由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注明目前无公积金贷款)。阜阳区域内购房,公积金可互贷。不仅如此,通知还详细交代了阜阳区域内互贷政策。据了解,该政策在阜阳市已实施6年。
其中,在阜城缴存到其他县市购房的、在各县市缴存到阜城购房的、在所在县市缴存到其他县市购房的均适用辖区内异地互贷,可到缴存所在地或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公贷。激活资金,刺激关联城市楼市。省内异地互贷成为现实后,公积金贷款不仅方便了市民,而且还能激活资金,刺激关联城市楼市。政策落实贯彻后,从各县市到阜城来购房,或者从阜阳到省城购房的职工肯定会有所增加。这或许会迎来一个购房小高峰,使得消费者今后购房可供选择的余地大大增加。
❽ 2022阜阳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
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
若夫双方均缴存公积金,最高可贷40万。贷款人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新房不超过所购买住房全部价款的70%。二手房以契税为准,不得超过计税金额的百分之70。
❾ 阜阳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1、职工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按规定逐月缴存公积金连续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不具备贷款条件、职工所在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二年以上且单位未有缴存不良记录,新调入、新参加工作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所贷款项用于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二手房、危改还原房以及自建房、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合法的购房合同和首期支付不低于购房总价款30%的自筹资金、新交易的二手房屋,以契税发票为准6个月以内可申请贷款过6个月,不提供贷款。7、持房屋所有权证贷款,以契税发票为准二年以内可申请装修贷款,超过二年不提供贷款。8、自建房一年内可申请贷款,超过一年不提供贷款、职工支取公积金后,须连续缴存一年以上,一年内不具备贷款资格。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