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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还没交工走贷款

发布时间: 2022-06-12 16:57:55

A. 房屋没交工就让办贷款,不办贷款就算违约

要是开发商已经办理了销售许可证,这时6层砖混的房屋应该已经封顶,高层也应该出地面四、五层了,应该没大问题,按一般合同约定,交完首付可以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紧跟着你需要按合同约定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银行贷款即向开发商支付所余房款了。你要是不去理会开发商的付款要求,开发商会以你违约解除合同,当然这是在你买的房子特别紧俏时开发商才会这样。
你还要看你所购买的期房是不是在抵押,要是在抵押的房屋,就需要开发商先撤掉抵押,或者和开发商协商好支付程序,你才能去贷款呢。
要是这房没在抵押,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以后,要想推迟贷款你最好找个在银行没办下贷款的理由来推迟贷款时间,比如出差啦、手续有问题啦等等,直接和开发商协商的余地不大。

B. 房屋还有两个月交工,开发商要求我办理按揭贷款,这合理吗

1.房屋还有两个月交工,开发商要求我办理按揭贷款,这合理吗?

如果房子100万元.你首付20万.另80万银行一次性给开发商,然后你每个月还给银行钱.简称为按揭.目前所有的项目都是这样操作的,房子还没有盖完,你就要先还着贷款了.虽然不合理,但是是常规.

2.如果这时我把除首付外的欠款全部按揭,我就没有机会验房了,这事儿可行吗?

首先,你如果不办理按揭,又不能一次把余款付清,那么,小心你的首付都要不回来了,房子也买不到了.
其次,就算你办理了按揭,是你和银行之间的事儿.这个房子是你的,开发商管不了你是用什么方式买的.100万的房款,管银行借了钱给开发商了,这个房子是你的,虽然抵给银行.
收房的时候,如果因为你是贷款买房而不让你验房是可以告他们的,是非法行为

3.另,开发商说现在正在统一办理按揭,若以后自己办理利息会高,这是不是在胡说八道?

并非完全是胡说八道,但利息绝不是开发商和银行说了算的.如果统一办理,你现在有可能省点律师费的抵押费的.

有一种可能性是:开发商和银行谈好一个利率,是一个固定利率,那么以后你还款就是这个利率不变了.国家涨,你不涨.当然,国家跌,你也不跌.

例:如果你现在一个月还2000元,将来国家调利了,本来应该一个月还2100了.但是你签的是固定利率还款计划,则你还是一个月还2000元.

如果国家调利了,降了,成一个月1900了,那你还是不降,还是一个月还2000.

如果你的项目是谈的这样的利率,是有可能像他说的那样,现在不办理,以后就会高了.否则就是扯蛋.

C. 还没交房,就还完了贷款

1.拿产证
2.到按揭银行打印的结清证明
3.到房管局办他项
4.最后拉下产调,看下所有人,是不是只有你的名字,而没有银行抵押如果还有,让房管局的人更新一下

D. 未交房的房子可以办理抵押贷款

未交房的房子不可以办理抵押货款因为产权证还有交房手续都没有办理也就是说房子还不属于你自己的所以贷不了款。

E. 买了房子一直没交房我们一直在还贷款是正常的吗

法律分析:商品房按揭贷款的正常还款步骤,你买了房子签了按揭贷款合同以后,银行就把你的房子抵押了,然后银行就把你借的款交给开发商了。这个过程不受房子交没交付的影响,与此时间你的借款就要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始还银行了。至于交房那是你和开发商的购房合同约定的内容,你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开发商要求房屋交付,如果逾期开发商未交付给你房屋的话,你可以依据购房合同的约定条款向开发商索赔甚至退房。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地产抵押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抵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抵押活动的,应当遵守本办法。地上无房屋(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在建工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本办法所称抵押人,是指将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提供给抵押权人,作为本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办法所称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办法所称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第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抵押。

第五条 房地产抵押,应当遵循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设定的房地产抵押,受国家法律保护。

弟六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抵押登记制度。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

F. 为什么开发商还没有交房就让我开始还房贷这样合理吗

让你开始还房贷不是开发商而是银行,一般期房只要办理贷款后银行就会要求人们开始还房贷,这样做也是合理的,早还晚还都是要还的。

G. 我的房子还没交工,已经走贷款了,现在想卖。如何办理

这个目前是无法卖的,因为没有房产证,所以无法正常进行交易的。

H. 房子交了首付未办贷款,等房交工了办贷款,但房子晚交工一年,伪约金怎么算

你的房子交了首付,但没有办理贷款,等房子交工了办理贷款,但是房子晚交了一年的时间,那么属于开发商违约,你可以按照你们的购房协议要求开发商赔偿。

关于开发商违约。

买卖房子的过程中,我们会和房地产开发商打交道,那么开发商违约的常见情形有哪些?从最开始的看房,到洽谈签订购房合同再到最后的验房和交房,实际上都是一个完成的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的过程,下面就来讲讲开发商违约的常见情形。

所谓开发商违约,就是指在后续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开发商出现了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地方,损害了买房人的合法权益。

开发商常见几种违约情形

1
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我们在选房、签订合同时,正是对房子的面积和质量确定下来,而实践中,譬如承重墙、梁开裂;外墙、外窗、卫生间渗水;墙面不垂直;大面积的空鼓等情况出现,这实际上开发商违约的表现。

实践中,针对房屋质量的问题,具体可以分两类情况处理:

一是普通的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有质量保修的责任。

二是严重的房屋质量问题,譬如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或严重影响居住使用的,买房人可主张退房和赔偿损失。

2
房产证逾期未办下来的

逾期办证的,按合同约定承担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逾期办证超过一定期限,买房人可以主张退房,如实际损失超过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的,可以按实际损失来主张。

那么这里的“一定期限”是多久呢?

这里所讲的“一定期限”其实是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到了以后,给开发商发房屋催交通知书,在其后三个月合法期限内开发商仍不能交房的,有权要求退房。

开放商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返还买房人已付的房款及产生的活期利息,约定有违约金的,可以一并赔付。

法条链接:《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3
宣传与实际交付的房子不一致

房子的地理位置、基本价格、面积、户型、装修标准、小区绿化、物业管理、周边配套等与实际不符。

这种情况也常见,很多人以为是虚假宣传,见怪不怪,实际上是开发商违约!!

因为《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
不合理收费

出现了合同约定以外,又没有法律依据的收费,譬如手续费;面积补差款;产权代办费;产权证分户图表费等等。

I. 贷款买的房子还没交房可以还清贷款吗

贷款买的房子还没交房也是可以还清贷款的,这样会让你们家的生活更加幸福美满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