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押品评估费由谁承担 财政部
在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时,评估费是由客户自己承担的,银行不会出具这个费用,具体的金额是按照评估价的3%到5%收取的。
1.主要参考的标准是房子周边小区的价位,或者同小区的二手房价位。2.看房子本身的情况,比如房子的建筑年限、楼层、朝向、面积,如果过户的话是否会产生额外费用,以及房子的装修情况、地区、地域、交通,与生活相关的场所,如学校、商场等。
2. 银行贷款要交评估费吗
房屋评估费是在对房产的价值进行推测与判断时需要交纳的费用,如果不交房屋评估费你的二手房就无法正常交易。
评估费收费标准,国家没有明文规定,而是随行就市,也就是评估机构收费标准由市场调节。
如果是购买二手房或者是贷款购买新房都必须交纳评估费,一般均由买方出。
但是如果是全款付清购买新房则无需交纳评估费。
二手房的买卖步骤:
1、了解房屋情况。
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查档。
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件到房管部门查房产档案。
3、签合同。
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但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4、申请过户。
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存在无产权或部分产权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则拒绝申请。
5、立契。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6、缴纳税费。
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7、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8、付清房款领取产权证。
买方付清所有房款,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物业费。
3. 银行贷款中,抵押品评估费到底是银行负担还是企业负担有什么文件、政策依据
企业用实物抵押贷款,抵押物评估费由企业承担。
4. 浦发银行贷款评估费由谁出
评估费用由银行承担。
贷款手续前的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来承担,而贷款申请中的评估费用则由金融机构来承担。比如说,房产抵押贷款原则上由银行委托,因此评估费用由银行承担,但是当银行与借款人有其他的约定,则按照约定,评估费用就由借款人来承担。
5. 房屋评估费用由谁承担
1、二手房评估费一般是由购房者承担,所以,要买房的人在买房之前多备点钱;当然了,卖房的人也可以自己出钱做个评估,反正就是谁委托,费用就由谁承担。
2、如果是将房子抵押给银行,这个谁委托谁付钱就不大实用了,多数银行将房产评估作为贷款的前置条件,并要求贷款申请人即房屋主人承担评估费,由评估公司收取。
二手房评估费收取标准是多少?
1、二手房评估费收取标准在各个地方是不一样的,有的地方收得多,有的地方收的少,有的地方是收评估总值的千分之二,有的地方是收取评估总值的千分之二到千分之五。
2、根据某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
二手房如何评估?
1、首先,委托方应该向具有专业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房地产估价委托书”;然后,委托方向评估机构提供待评估房屋的相关资料;然后,双方约定好时间,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实地勘察并评估;最后,委托方支付评估服务费,领取房屋评估报告书。
2、如果是买房,肯定希望房屋评估价低点,如果是卖房,肯定希望房屋评估价高点。但是要注意,评估价越高,要缴纳的费用就越多,如果要贷款,贷款的额度也就越大,实际支付的首付款就可以少一点;而评估价越低,要缴纳的税费少,如果要贷款,贷款的额度就越小,首付款可能要多付点。
3、影响房屋评估价高低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地段等级、交通条件、小区环境、配套设施、未来前景、周边环境、面积大小、房屋新旧、楼层高低、朝向好坏、户型格局、装修好坏、燃气状况、物业类型、通风采光、厨卫大小等。如果房屋利用率越大,价钱越高;年代越新,房价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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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二手房评估费谁来承担
1、贷款评估:此评估由银行指定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用于银行确定产权价值,确认贷款发放金额,这笔费用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由谁出,现实中大多数是由购房者承担。
2、过户评估:当土地性质为商业时,也需要评估公司评估过户价,住宅不需要评估报告,此评估由地方税务局依据申报价和历史成交数据确认。此费用一般由买卖双方协商承担,通常为房屋承受方担承。根据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目前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
二手房交易流程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成交价格、户型面积等各因素达成一致意见后,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
4、房地产管理部门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5、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6、缴纳税费。
7、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8、对需要贷款的买房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9、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