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住房贷款利率
我国现在住房贷款利率,一年以内(含一年)4.35%、一至五年(含五年)4.75%、五年以上4.90%。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五年以下(含五年)2.75%、五年以上3.25%。
住房贷款利率,是指用房产在银行办理的贷款,该贷款要按照银行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中国房贷利率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各个商业银行执行的时候可以在一定的区间内自行浮动。中国的房贷利率不是一直不变的,而是经常变动的,形式是利率一直在上涨,所以经常会比较在增加利率之前和增加利率之后的情况。
法律依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用信贷资金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法定贷款利率(不含浮动)减档执行。即,贷款期限为1年期以下(含1年)的,执行半年以下(含半年)法定贷款利率;期限为1至3年(含3年)的,执行6个月至1年期(含1年)法定贷款利率;期限为3至5年(含5年)的,执行1至3年期(含3年)法定贷款利率;期限为5至10年(含10年)的,执行3至5年(含5年)法定贷款利率;期限为10年以上的,在3至5年(含5年)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5%。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用住房公积金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在3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基础上加点执行。贷款期限为1年至3年(含3年)的,加1.8个百分点;期限为3至5年(含5年)的,加2.16个百分点;期限为5至10年(含10年)的,加2.34个百分点;期限为10至15年(含15年)的,加2.88个百分点;期限为15年至20年(含20年)的,加3.42个百分点。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个人住房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B. 2017房贷利率是多少
1、截止2016年10月22日,各大银行执行的房贷基准利率为:贷款1-3年的为4.75%贷款5年以上的为4.9%。不同银行可以根据银行自身情况及申请贷款人的个人征信情况做适当的调整。
2、房贷利率,是指用房产在银行办理的贷款,该贷款要按照银行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3、中国房贷利率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各个商业银行执行的时候可以在一定的区间内自行浮动。中国的房贷利率不是一直不变的,而是经常变动的,形式是利率一直在上涨,所以经常会比较在增加利率之前和增加利率之后的情况。
C. 住房贷款基准利率
一、住房贷款利率是多少?
住房贷款利率就是指贷款买房的贷款利率,其计算公式为贷款利息=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期限=贷款金额*天数*日利率=贷款金额*月数*月利率=贷款金额*年*年利率。
二、住房贷款利率
2017年11月全国首套房贷款平均利率为5.36%,相当于基准利率1.09倍,环比10月上升1.13个百分点;
监测的35个城市首套房贷款平均利率中,最低值为厦门4.93%,最高值为郑州达5.77%。2017年11月全国首套房平均利率最低的城市前十分别为厦门4.93%、上海4.94%、昆明5.02%、乌鲁木齐5.11%、珠海5.25%、太原5.27%、沈阳5.28%、天津5.28%、成都5.30%、哈尔滨5.30%。
二套房平均贷款利率为5.60%,去年同期数据是5.39%。533家银行中,除36家停贷的银行分行外, 278家银行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0%;44家银行分行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5%;有149家上浮20%;16家银行分行执行基准利率上浮30%。
D. 2017年房贷的基准利率是多少
2017年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贷款6个月内,利率百分比4.35%;贷款6个月-1年,利率百分比4.35%;贷款1年至3年,利率百分比4.75%;贷款3年至5年,利率百分比4.75%;贷款贷款5年以上,利率百分比4.90%。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利率百分比2.75%;贷款5年以上,利率百分比3.25%。
拓展内容:
基准利率是金融市场上具有普遍参照作用的利率,其他利率水平或金融资产价格均可根据这一基准利率水平来确定。基准利率是利率市场化的重要前提之一,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融资者衡量融资成本,投资者计算投资收益,以及管理层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客观上都要求有一个普遍公认的基准利率水平作参考。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基准利率是利率市场化机制形成的核心。
E. 住房贷款利率是多少
一、住房贷款利息是多少
1、商业房贷首套房利率
目前首套房商业贷款利率通常是央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的1.1到1.2倍左右,按照现行基准利率4.90%计算,首套房最低利率在5.39%左右,最高利率不超过5.88%,大部分银行房贷利率在这一范围浮动。
2、商业房贷二套房利率
目前二套房贷款利率通常是央行同期基准利率的1.2倍,甚至更高,具体房贷利率还与具体放款银行及借款人资质有关。二套房常见贷款利率是5.88%,二套房最低贷款利率在5.39%,最高贷款利率不超过6.37%。
3、公积金贷款利率
贷款时间在5年(含)以内利率是2.75%,5年以上利率是3.25%。
二、房贷一般利息是多少
1、中国房贷利率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各个商业银行执行的时候可以在一定的区间内自行浮动。中国的房贷利率不是一直不变的,而是经常变动的,形式是利率一直在上涨,所以经常会比较在增加利率之前和增加利率之后的情况。
2、央行向各商业银行下发特急文件,要求商业银行对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仍为基准利率的0.7倍。商业银行将执行新利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
3、贷款利率于每年1月1日调整一次,在借款期限内,如未遇基准利率调整,则贷款利率不作调整。2017年3月,北京16银行已取消首套房贷利率9折的优惠,首套房贷利率调至9.5折。
F. 现在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是多少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是: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1-5年利率2.75%,6-30年利率3.25%;
(二)商业性银行贷款基准利率:1年利率4.35%,1-3年利率4.75%,3-5年利率4.75%,6-25年利率4.90%。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十三条
贷款人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每笔贷款利率,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
第十四条
贷款人和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计息规定按期计收或交付利息。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贷款利息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逾期贷款按规定计收罚息。
G. 现在南宁商业贷款利率是多少
目前人行公布的银行最新贷款基准利率:0-6月(含6月)贷款年利率是4.35%
,6月-1年(含1年)是4.35%,1-3年(含3年)是4.75%,3-5年(含5年)是4.75%,5-30年(含30年)是4.90% 。在此基础上会有适当的下浮或上浮
H. 2017年房贷利率是多少
1、2017年商业贷款利率:六个月内,贷款利率为4.35%;六个月至一年,贷款利率为4.35%;一至三年,贷款利率为4.75%;三至五年,贷款利率为4.75%;五年以上,贷款利率为4.9%。
2、2017年公积金贷款利率:六个月内,利率为2.75%;六个月至一年,利率为2.75%;一至三年,利率为2.75%;三至五年,利率为2.75%;五年以上,利率为3.25%。
(8)2017南宁住房贷款利率扩展阅读
商业贷款的条件和办理流程
1、商业贷款的条件需满足四点:①、申贷人的年龄在18-65岁;②、申贷人应支付30%以上的首付;③、申贷人应有稳定的工作,能提供相关的工资证明单;④、申贷人的信用良好,符合商业贷款的标准。
2、借款人与开发商签购房合同时,交付30%的购房款;将有关资料提交律师事务所审查;银行收到《法律意见书》审核同意后,与购房人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
3、根据资料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保险、合同公证手续,并放款。借款人采用等额偿还法办还款。对未偿还贷款本金,借款人可一次偿还,提前还款当期仍计收利息,不收违约金。
I. 2017年公积金房贷利率是多少
2017年公积金房贷利率
1-5年的首套住房贷款年利率为2.75%;6-25年的首套住房贷款年利率为3.25%。二套住房贷款年利率为首套住房贷款年利率的1.1倍,分别为3.025%、3.575%。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对于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其利率在当年内不作调整,自下年度的1月1日起调整。
例如:借款人申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在2015年7月15日放款,央行在2015年8月26日将贷款年利率由3.5%下调至3.25%,则借款人自贷款发放之日至2015年年末的贷款年利率按3.5%执行,自2016年1月1日起贷款年利率按3.25%执行。
申请条件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如有)的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需要复印背面页,户口簿应复印扉页、户主页、借款人及配偶页)。
2、婚姻证明:未婚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单身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明及未再婚证明(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未再婚证明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3、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
4、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已婚的)共同填写的借款申请表、单位开具的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借款人银行卡最近一年的流水。
5、借款人先行交付给售房单位的不低于协议规定的首付款收据。
(9)2017南宁住房贷款利率扩展阅读:
公积金房贷办理步骤
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J. 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暂停申请异地贷款,暂停商转公
凤凰网房产讯 1月29日,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从1月30日起,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暂停商品房期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业务,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时间调整为办结抵押登记手续和楼房主体封顶后发放。
从2021年1月30日起,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暂停商品房期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业务,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时间调整为办结抵押登记手续和楼房主体封顶后发放。
从2021年2月1日起,对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1.1倍执行;将购建自有产权住房提取调整为购建自住住房提取,停止办理缴存人或其配偶在非工作或户籍所在地购建住房提取。
暂不受理自愿缴存人员申请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外,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读,解读内容如下:
为确保资金安全有序运行,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现将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桂公积发〔2021〕3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政策要点解读如下:
一、调整政策的必要性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关于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桂建金管〔2017〕11号)和中心《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的通知》(桂公积发〔2021〕1号,以下简称《应急预案》)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区直单位实际,因地制宜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确保资金安全有序高效运行,最大限度满足广大缴存职工特别是中低收入职工首套房的刚性需求。
二、调整政策内容
(一)截至2021年1月29日,我中心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88.77%,启动二级预警响应措施。
解读内容:
1.个贷率是指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
2.根据《应急预案》,中心及时发布个贷率情况和启动预警等级,中心个贷率在85%(含)—88%时,启动一级预警响应;个贷率在88%(含)-90%时,在实施一级预警响应相关措施的基础上,启动二级预警响应。
(二)从2021年1月30日起,我中心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暂停商品房期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业务,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时间调整为办结抵押登记手续和楼房主体封顶后发放。
解读内容:
1.为优先保障本地缴存职工权益,确保住房公积金事业平稳健康发展,自2021年1月30日起,中心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和暂停商品房期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业务,上述2项业务待中心个贷率下降至一定区间且稳定运行后恢复。
2.当中心个贷率连续2个月低于85%时解除二级预警响应,中心恢复商品房期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业务;当个贷率连续2个月低于82%时解除一级预警响应,中心恢复受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即恢复外中心缴存职工在本地购房向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2021年1月29日前受理的商品房期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业务,放款时间按原政策执行。
(三)从2021年2月1日起,对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1.1倍执行;将购建自有产权住房提取调整为购建自住住房提取,停止办理缴存人或其配偶在非工作或户籍所在地购建住房提取。
解读内容:
1.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重点保障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房的刚性需求,实施差异化住房贷款政策,从2021年2月1日起,缴存职工属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向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此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1.1倍执行。现行中国人民银行五年及五年以下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2.75%,五年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25%,上浮1.1倍后的年利率分别为3.025%、3.575%。
2.“自住住房”是指缴存职工或其配偶工作、生活(以工作单位或户籍为准)所在市辖区内居住的,并对该住房拥有所有权的住房。
3.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自住购房需求,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缴存职工在异地购房(南宁外)申请购房提取的,购房地须为本人或配偶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缴存职工在工作地购房的,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或社保参保材料,或单位出具的工作说明;在户籍地购房的,提供户口簿。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购房(南宁外)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或二手房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日期在2021年1月31日之前的,按原政策执行;在2021年2月1日之后的,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四)暂不受理自愿缴存人员申请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解读内容:
从2018年9月起,中心开展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重点支持无房的本地灵活就业人员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暂不受理自愿缴存人员申请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