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果在婚前是男方付的首付,房子是男方的名字。婚后双方还贷款。假设离婚了,房子是谁的
好像按法律也算共同财产,你可以查一下婚姻法确定下。
不放心的话去房管中心改成两人所有。这是一个考验,呵呵
❷ 新婚姻法规定,男方买的房只付了首付,那么婚后用男方收入还房贷,女方的收入用来养家,如果离婚了,女方
能拿到,婚后的收入还房贷,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婚前首付归男了,婚后的房产平分。也可以按比例分割。
❸ 新婚姻法谁付首付房子归谁
1、婚前男方按揭买房,以男方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仍由男方以个人财产还贷,房屋登记于男方名下的,除非夫妻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否则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2、婚前男方按揭买房,以男方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的,除非夫妻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否则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男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款项及房屋增值部分,由甲方给予女方补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❹ 在新婚姻法中,如果婚后由男方父母付首付,夫妻一起按揭,房产证上只有男方名字,算夫妻共有吗
您好,即使房屋只登记在男方名下, 但房屋属于婚后购房, 依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离婚分割时,还会参考双方贡献大小、结婚年 限长短、双方过错问题等因素。
❺ 老公贷款买的房子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婚前已经清偿贷款的,属于一方财产;如果使用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由双方协议处理,拿到产权登记的一方应该给另一方补偿,具体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5)婚姻法男方婚后贷款房子扩展阅读:
离婚后对于房产分割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❻ 2020年,新版婚姻法对于婚前男方首付,婚后一起还贷款,结婚后房产证加女方名字,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释三》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❼ 婚后男方贷款买房离婚后怎么分配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首先,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明确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
2、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 (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 (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 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❽ 男方婚前首付买房,婚后也是男方公积金还贷,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男方婚前首付买房,首付这一部分离婚全归男方,婚后虽然男方是用男方的公积金还贷,但是婚后男女双方所有的收入都是共同财产,所以婚后还贷的一部分是要平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