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没还清贷款的房子,要去掉一个人的名字,怎么处理
贷款中的房子不能直接去掉其中一个人的名字,若想去掉一个人的名字,则应先结清银行贷款
B. 贷款期间房产证可以减名字嘛
法律分析:1、法律规定是不允许的。银行方面认为“抵押人更名”视同过户,贷款尚未结清,抵押权未注销的情况下是不能办理过户的。所以说在贷款没有还清之前,房产证上是不能增加或者减少名字的。2、贷款尚未结清,银行是不会同意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百一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第二百一十九条 利害关系人不得公开、非法使用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第二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C. 房子有贷款离婚后怎么减名字
法律分析:有房贷不可以减名字。离婚后原来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该过户房产也属于共有财产变更,只要工本费,不需要交税是需要提醒的是,过户的房产必须没有贷款、不在抵押状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D. 刚贷款买的房子,还在还贷款,现在想去掉一个人的名字,怎么办
贷款中的房子不能直接去掉其中一个人的名字,若想去掉一个人的名字,则应先结清银行贷款,然后去房管局办理修改名字才可。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两三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
为确保自己的利益,在《购房合同》中应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限加以约定,尤其是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最后期限以及办理完毕后的“及时通知义务”等,明确不及时办理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4)贷款的房子怎么减名字扩展阅读:
还房贷注意事项
1、提早还贷勿忘退保。
贷款人正在操持借款时,银号都会操持质押注销。合肥小额借款各家银号关于提早还贷的请求也有所没有同,比方有要操持提早还贷手续,合肥小额借款银号正常请求贷款人提早15个任务日内外提交书面或者电话请求,银号接到贷款。
假如是结清全副尾款的贷款人,合肥小额借款正在银号打算出盈余借款额后,便于贷款人取出剩余的钱来提早还贷
2、解质押没有可无视。
用首付帮业主还清尾款后业主跌价的危险。借款人提早结清全副尾款后,银号会出示结清证实,贷款人照顾银号开具的借款结清证实复制件、原各家银号的制度后再做计划。
3、提早还贷需预备。
眼前,部分银号会本人去解质押,解质押后需贷款人本人去银号拿回房本复制件。能够会有变化,银号规则提早还贷要是1万的成数倍,部分银号需求收取定然数额的守约金等。存户假如结清借款的话,定然没有要忘却去解质押某个,清盈余借款,是没有能请求退保的。
E. 婚后共同贷款买的房子,现在想减一个人名字,需要哪些手续
婚后共同贷款买的房子。现在房产证上面想剪一个人的名字需要哪些手续?这个肯定是要需要到公证处去公证的。对于你拿着房产证在两个房产证上面有名字的人都喊在场。只要所有人同意的话,那么还是可以把房产证的名字减少一个的,所以首先你要进取那个房产证上被剪掉名字的那个人的同意。他的意见是最关键的。其他的你按手续走还是能办好的。
F. 没有还完贷款的房子是否可以减名字
法律分析:没有还完贷款的房子不可以减名字。贷款中的房子不能直接去掉其中一个人的名字,若想去掉一个人的名字,则应先结清银行贷款,然后去房管局办理修改名字才可。贷款没有还清,产权抵押给了银行,暂时不属于,无权变更住房产权所有人姓名。
法律依据:《贷款通则》 第五十三条 贷款人对产权有偿转让或申请解散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在产权转让或解散前必须落实贷款债务的清偿。
G. 有贷款的房产证如何去掉名字
很多人都不知道怎么样才能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其实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是视情况而定的,根据自身情况不同,办理的流程也是不一样的。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
问:本来夫妻婚内购置房产为夫妻共有财产,如原始资料上只有丈夫名字,在办房地产权证时,把妻子名字加上该如何处理?
答: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屋,不管房地产权证是否写有对方的名字,都是夫妻共有财产;如果要加上对方名字,现行的政策是不能的。在第一次办理房地产权证时直接加上去,只有等到办出房地产权证后,再到房地产交易部门申请办理一个共有证就可以了,无需额外负担费用,带上房地产权证、结婚证、双方亲自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即可。
房产证上加名字及办理费用,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有房无贷
办理流程是: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第二种情况:有房有贷
办理流程是: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
2、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续费外,如贷款是纯公积金的,还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贷款是组合形式的(公积金+商业贷款),还需另外支付200元。
3、其他步骤同“有房无贷”。
第三种情况:如果还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的,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如下费用。
1、每平方米2.5元交易费。
2、不满5年,5.5%的营业税加1%个调税(时间段从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满5年则不需要。
3、万分之5的印花税。
4、4本合同,每本约5元(各区交易中心不一样)。
5、男方转让50%,所有的税按市场价格计算,如果100万的房子记税值就是50万。
6、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产证权益按平均分。
很多人有疑问房产证上加名字是否可行,以上都是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有效方法,欢迎大家参考。
H. 房子还有贷款,离婚后可以减名字吗
按理是可以减名字的,带上判决书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债务人更改业务。但有一个问题是银行一般不会同意减少债务人,因为对银行来说减少一个债务人对它就是增加了风险,所以你必须在征得银行同意,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就可以减名。
I. 贷款房未结清减名流程
法律分析:1、法律规定是不允许的。银行方面认为“抵押人更名”视同过户,贷款尚未结清,抵押权未注销的情况下是不能办理过户的。所以说在你贷款没有还清之前,房产证上是不能增加或者减少名字的。
2、贷款尚未结清,银行是不会同意的。
3、操作办法:筹钱把贷款提前还清,银行会给你出证明,然后去房管局办理去名字手续。
4、担保公司只做担保,一般不会多管闲事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J. 按揭房子房产证可以减名字吗
法律分析:按揭中的房子不能直接减名,需要将贷款结清后,解除抵押登记后再减少共有人。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