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广州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条件及注意事项
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具有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3、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在银行的信用良好;5、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男不超过70岁,女不超过65岁;6、购房首期款支付的证明(首期款收据)。7.各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注意事项:
一,要正确评估自己的购房借贷能力。如何评估呢?首先,要看自己有没有不低于所购房价30%的首期付款;其次,要充分评估自己每月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所能承受的能力,消费者最好能在贷款前向贷款银行请教一下贷款方案。
二,要选择好个人住房贷款种类。目前的贷款品种主要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三大类。公积金贷款利率最低,组合贷款其次,商业贷款利率最高。贷款时,买房人应注意,公积金贷款只贷给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且最高贷款额不能超过39万元。
三,要尽量灵活归还个人住房贷款。许多贷户当初贷款时,由于对今后自己到底能挣多少钱心里没底,抱有“多贷一点、贷期长一点”的思想。几年下来,随着收入的增加,还贷能力有了较大增加,但贷款利息也增加了。因此,在能力许可的条件下,能提前还清贷款的应尽早还清,这样,你还可以到保险公司要求退还前期内的保费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9-2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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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在广州购房需要什么条件
最近两年连续13个月以上连续的医保社保缴纳纪录,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名下在广州市均没有任何物业。
购房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已满一年或者一年以上,并且可以出示相关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对已拥有2套住房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障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区域内向其出售住房。
(2)广州最新购房银行贷款政策2015扩展阅读:
用户买房注意事项:
用户需要注意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许可证,则标志着开发商具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产权证的关键。购买时需要注意所购楼号在预售范围内。
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Ⅲ 广州发布新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
6月8日,广州发布新的《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新《实施办法》与旧《实施办法》的主要区别包括,新《实施办法》规定,为支持人才引进,在符合广州市人才购房政策前提下,增加持人才绿卡副证或区人才绿卡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享有本市户籍缴存职工待遇。
增加对转业军人优先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增加不予贷款情形,防范贷款风险。包括:房屋用途为别墅、房屋为独立成栋住宅、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份额(共有产权住房除外)。
同时,二手房贷款最长期限参照其他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规定,由20年调整至30年,楼龄加贷款年限由不超过40年调整至50年。
以下为《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穗公积金中心规字〔2021〕1号)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防范资金风险,落实租购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及《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令〔1996〕第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委托商业银行向符合贷款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的,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
第三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依法合规的原则。
第四条 公积金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和管理。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公积金中心应当委托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
第二章 贷款对象和贷款条件
第五条 贷款对象是指按规定在本市或国内其他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第六条 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大陆居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台港澳同胞具有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港澳居民居住证;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具有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二)申请贷款时,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含);异地缴存时间以及退役军人在军队缴存时间可以和本市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三)具备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并能办理抵押、保证担保手续;
(四)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七条 符合本市人才购房政策且持广州市、区人才绿卡或人才绿卡副证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享有本市户籍缴存职工待遇。
第八条 公积金中心对由政府安置或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优先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九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贷款:
(一)所购住房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的;
(二)所购房屋用途为别墅或非居住用房的;
(三)所购住房为独立成栋住宅的;
(四)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共有产权住房除外);
(五)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
(六)申请人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
(七)申请人已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八)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单笔贷款近5年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
2.单张贷记卡近2年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
3.贷记卡状态为呆账、冻结或止付;
4.贷款被划分为次级、可疑或损失类;
5.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第十条 对以欺骗手段或提供虚假资料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自申请之日起5年内不得贷款;对以欺骗手段或提供虚假资料提取了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骗取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其全额退款5年后方可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三章 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十一条 个人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高于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8 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二)不高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该最高额度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确定后发布执行;
(三)不高于购房总价款×(1-最低首付比例)。所购住房为一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为准;所购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为准,其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与房屋核查(评估)价中的较低者为准。最低首付比例按如下规定执行,如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的,以最新政策为准:
1.购房人家庭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购房人家庭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3.购房人家庭无住房贷款记录或者有已结清的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4.购房人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对应的住房贷款未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5.购房人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6.购房人家庭有1笔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7.普通住房的认定标准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8.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首付比例参照购买商品住房有关规定执行。
(四)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额不超过申请人家庭收入的50%。缴存职工收入按以下标准认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未达本市当时缴存基数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缴存基数为准;缴存基数达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其缴存基数和工资两者之间的较高值为准,工资以缴存职工在公积金中心登记的数额为准。
第十二条 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不动产登记机关出具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及面测、面谈等形式的尽责调查认定住房套数。上述信息如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无需申请人提交。购房人不属于同一个家庭的,住房套数按购房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住房套数多的一方的套数计算。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二)二手房贷款期限与楼龄之和不超过50年。公积金中心通过房地产主管部门确认的房屋信息以及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核查(评估)报告综合判断住房楼龄;
(三)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且不得超过65岁;
(四)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以贷款期限最长的计算。
第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贷款期限内如遇利率调整,于利率调整的次年1月1日起按新的利率标准执行,不再另行通知。
第十五条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房款时,可同时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
第四章 贷款程序
第十六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公积金中心收取缴存职工申请贷款材料后,对有关情况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如材料不齐全的,通知缴存职工补充。公积金中心受理缴存职工贷款申请后,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缴存职工;
(二)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同意的贷款,由公积金中心、借款人等各方共同签订书面借款合同;
(三)借款人办理完成担保手续后,公积金中心委托受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五章 贷款担保
第十七条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选择使用抵押、保证方式之一为贷款提供担保。
第十八条 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须以所购住房作为抵押物,在申请放款前办理完成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九条 所购住房为预售房的,可由该开发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直至该住房办理完成不动产抵押登记。保证人应当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书面合同。
第六章 贷款偿还
第二十条 公积金中心负责核算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受托银行负责按照公积金中心的指令进行放款或扣款,并出具相关的凭证。
第二十一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违反前款规定的,公积金中心可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收取罚息。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提前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征得公积金中心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第七章 贷款监督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或以欺骗手段违规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中心调查核实后,有权按照借款合同约定依法解除借款合同,追回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构成犯罪的,由公积金中心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因公积金中心、担保机构、受托银行玩忽职守而导致住房公积金贷款损失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本办法自2021年6月9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本办法与国家、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不一致的,公积金中心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公积金中心规字〔2018〕2号)同时废止。
Ⅳ 在广州购房,可向银行贷款几次
目前政策限购第三套房
不知道你的这套房在哪里的?
Ⅳ 广州的购房政策是怎样的
目前大多数热点城市的房子都是有限制的。广州这边的限制是限购限贷。
限购:广州11个区里面有9个区是限购的,需要广州户口或者近60个月连续的纳税或者社保。只有增城和从化是不限购的。
限贷:广州全部区域都是限贷的,以家庭为单位:首套房首次贷款是30%首付;首套房,之前在全国范围贷过房贷40%首付;二套房,贷款还清5成首付;无论首套二套,全国范围有贷款正在还70%首付。
当然广州还有限价的情况,会进一步的影响咱们的买房预算。
Ⅵ 广州购房贷款规定需要什么条件
贷款买房的条件:
一、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二、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三、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买房的手续:
1、购房者需要到银行了解相关情况,并且办理相关的所需资料来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然后银行会对购房者进行审查,进而对贷款的额度进行确定。
2、接下来借款合同的办理,由银行代办保险,再办理产权抵押登记和公证。剩下的就是由银行发放贷款,借贷人每月还款和还清本息后的注销登记。
3、办理购房贷款所需要的资料和流程如下:户口本、婚姻证明、身份证、收入证明、银行流水、购房合同(已婚提供夫妻双方资料)条件:只要有稳定的收入和银行流水,银行流水只要每月都有就可以了,收入证明上的月收入需要是月供的2倍。一般地,对银行来说,两年内不能连续三次逾期和累计六次,而且这是以家庭为单位看的。
(6)广州最新购房银行贷款政策2015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在申请贷款时,借款人根据贷款利率,对自己的经济实力,还款能力做出正确的判断。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设计还款计划,并适当留有余地,不要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
Ⅶ 广州买房首付新政
法律分析:1、广州市无房无贷(过)者:首付最低3成;
2、广州市无房有贷款记录者:商品房首付最低4成,公寓首付最低7成;
3、广州市有房无贷款记录者/首套房贷还清者:商品房首付最低5成;
4、广州市有房首套未还清者:商品房首付最低7成;
5、广州市有房:公寓首付最低7成。
法律依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
一、进一步完善住房限购政策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继续执行限购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的政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从化、增城区按现行政策执行。
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二、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经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通过,对我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以下要求: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住房贷款,下同)记录的,继续执行购房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无贷款记录的,或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已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未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三、严厉打击“首付贷”等违规行为
商业银行、小额贷款机构、互联网金融机构、信托投资公司等各类金融业务经营者,不得对购房首付款发放贷款或变相发放贷款。
四、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严厉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各类住房骗购行为,对提供虚假购房资料骗购住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对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责令停业整顿,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Ⅷ 广州购房贷款政策解析,概念一次搞清
“你这也到了买房的年龄了,怎么考虑的?”到底是哪个吃饱了没事干的统计说中国青年27岁买房的?不过你还有个借口,广州限购啊~即使有钱,购买依旧有限制条件:本市户籍限购2套,非本市户籍限购1套且需5年内缴满3年社保或个税。对于毕业留广州的外地宝宝这个借口还能再撑一会……当然,刚需房还是要考虑的,根据自己手上的资金和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贷款方式很必要。
公积金贷款
根据广州最新公积金贷款政策,只要是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最低为20%。至于申请条件,只要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这里的“首套”概念是“认房”又“认贷”,真真切切首套房,要求之前名下没有任何房产和贷款记录。
如果名下有了一套房,但没有贷款记录或者其贷款已经还清,即“有房无贷”,再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如果已经拥有一套住宅并且其购房贷款还没还清,即“有房有贷”再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公积金可贷次数最多为两次。
以上是首付款比例,那你用公积金能贷多少?根据广州公积金新规,两个条件:
1、个人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夫妻二人最高贷款额度100万元。
2、贷款额度≤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商业贷款
首套房首付比例继续执行最低30%,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70%。这里的“首套”和“二套”的认定标准是“认贷”不“认房”,哪怕你已经又有一套房,但是买的时候并没有申请贷款,或者其贷款已经结清,接下来再买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也按“首套”政策,即首套首付最低30%。
相比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利率高,但是审批流程快。
组合贷款
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可是数额还不够房款怎么办呢?剩余部分只能由商业贷款来补上,当然利息也是各算各的。这就成了组合贷款。对于申请组合贷款,广州地区银行普遍规定,首套房最低30%首付,二套房首付要70%。这里“首套”和“二套”的认定标准与商业贷款一致,即“结清贷款当首套”。但是相比纯商业贷款好在大部分利用公积金贷款,利率比较低。
公积金贴息贷款
首先贴息贷款针对的是组合贷款。借款人按商业住房贷款利率向银行支付利息,贴息贷款与公积金贷款的利息差额由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支付给借款人。
举个例子:小明要买一套200万房子,首付30%为60万,还需要贷款140万,贷款30年。按照正常情况,小明计算后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剩余60万选择商业贷款(即为组合贷款)。但是由于公积金中心额度紧张,只能放贷60万,剩下的80万申请组合贷款,于是公积金中心提出为小明介绍合作银行将140万全部申请商业贷款,其中80万部分,贷款利率仍按照公积金的3.25%计算,商业银行贷款与公积金贷款的利息差由公积金中心负担,60万部分按照商业贷款利率执行,这样就解决了小明的贷款额度问题,一切按照原计划进行,房贷速度又很快(因为是商业贷款)。
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积金贴息贷款?
使用贴息贷款的借款人,视同为使用公积金贷款,也就是说,只有符合当地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借款人才可以申请贴息贷款,可贷额度还贷款期限也要符合公积金贷款要求。
虽然通过贴息贷款可以既让购房者享受公积金的低利率又能较快放款,但却存在一定的风险。一旦存贷比达到或者低于70%,贴息贷款将被迫转换成商业贷款,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不再提供贴息服务。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9-16,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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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广州第二套房贷款首付多少
根据广州市商品房贷款政策规定,广州第二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成。
【拓展资料】
首套房,是指购买仅拥有一套住房(以国家对首套房的的认定标准)。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我国城市居民购买第一套住房享有按揭贷款利率优惠和最低首付比率等优惠政策。
2014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最新房贷政策,决定放松首套房认定,对拥有1套房并还清贷款后再购房家庭,执行首套房政策,并且首套房贷款利率最低为7折。
2014年9月22日,下午福州市政府网站发布房地产新政策,房贷余额还清算首套房,四大行也将对首套房的认定标准作出调整,将“房贷还清算首套房”。记者向央行以及四大行求证,但未获答复。
2014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积极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贷款需求”,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
2015年8月3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根据通知,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公积金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自2015年9月1日起执行。
2016年2月2日,央行、银监会联合发布消息称,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购买二套房且贷款未结清的家庭,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
2019年8月,全国多城房贷利率上调。根据上证报、界面梳理,杭州多家银行执行首套基准上浮8%或10%,南京、青岛、苏州、合肥、武汉、无锡普遍上浮20%,乃至30%。买房成本大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