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北京市公积金上限
北京公积金贷款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最高可贷120万。
下列情况贷款额度可上浮:
1、借款申请人户籍均在北京市东城区或西城区的,购买城六区(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借款额度可上浮20万元,至140万元。
2、借款申请人户籍在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的,购买城六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10万元,至130万元。
3、不属于前述两种情况的,购买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
4、符合第二套房贷款政策要求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注:新政下调了二套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下调为60万元。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如下:贷款额度=(月个人缴存额/缴存比例-最低生活保障金额)/对应贷款年限的月均还款额系数。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一、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8221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
2021年度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
二、自2021年8月1日起,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计算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所使用的月基本生活费标准按1624元执行。
2021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
释疑1:哪些渠道可以查询公积金?
以北京为例,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缴存人,可通过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北京公积金”APP、“北京公积金”微信公众号、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支付宝APP、联名卡发卡银行自助查询机以及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共七种途径查询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情况。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缴存人,只能通过支付宝APP和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两种途径查询。
释疑2:公积金有哪些用途?
首先,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用于购买自住住房。既可以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一手房),自住型商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两限房),公有住房(房改房),集资合作建房,危改、拆迁、征收回迁房;也可以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但需符合相应情况。
对大多数租房党来说,公积金还可以提取用于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租房,主要包括租住公租房、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房并自行租住房。租住公租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一年办理一次全额提取;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无租房合同及发票的,提取每月按1500元的标准每季度提取一次,提取满一年后需重新申请;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房并租住商品住房,可以提供租房合同、租房发票原件的,可按实际租金每季度提取一次。但月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同时不得超过月租金,提取满一年后需重新申请。
大修、翻建、自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出境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解决劳动关系;死亡;被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刑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也可以提取公积金。
非北京户籍缴存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离职离京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男未满55周岁、女未满50周岁离职离京去往他地,在去往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承诺一旦在京重新就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将此前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全部退回。
⑵ 北京公积金如何知道可不可以带到120万
首先住房公积金贷款120万的,必须是夫妻组合贷款的最高额,因此必须是以夫妻名义贷款的情况下可以实现。
其次,属于首套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
要有补充公积金。
夫妻双方个人信用等级为AAA。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已签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按规定比例交纳首期购房款。
⑶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多能贷多少
公积金贷款最多能贷的额度:
1、首次贷款买房,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20%的首付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80%;面积超过90平方米,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额度不高于住房价款的70%;
2、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额度不高于住房价款的50%。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⑷ 国管公积金贷款120万条件是什么
1、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2、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至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低于规定的时间,未发生或者已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120万的额度,公积金账户余额需要达到12万左右。
3、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应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所购住房已交付的所购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应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
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是首要条件。其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具体额度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内,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为基础,结合贷款成数、还款能力、缴存时间、配偶缴存情况、个人征信情况,以及存贷比调节系数等因素综合确定。
4、同意且能够以所购住房或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其他房产作抵押,或以动产、权利作质押,购买新建商品房贷款的应由所购房屋售房单位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
拓展资料: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借款申请人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账户;
二、开户1年以上并且连续12个月足额缴存(近期);
三、在缴存状态;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无未还清的公积金及贴息贷款。
公积金贷款首套房最高可贷120万。存款余额对公积金贷款额度没有影响,贷款额度与个人月缴存额度有关,如果是单身,个人的月缴存额大约要在900元以上,如果是已婚,个人月缴存额需要在每月1050元以上。
⑸ 公积金要贷120万,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4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① 借款申请人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账户;
② 开户1年以上并且连续12个月足额缴存(近期);
③ 目前在缴存状态;
④ 申请人及其配偶无未还清的公积金及贴息贷款。
公积金贷款首套房最高可贷120万。存款余额对公积金贷款额度没有影响,贷款额度与个人月缴存额度有关,如果是单身,个人的月缴存额大约要在900元以上,如果是已婚,个人月缴存额需要在每月105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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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公积金贷款120万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4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① 借款申请人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账户;
② 开户1年以上并且连续12个月足额缴存(近期);
③ 目前在缴存状态;
④ 申请人及其配偶无未还清的公积金及贴息贷款。
公积金贷款首套房最高可贷120万。存款余额对公积金贷款额度没有影响,贷款额度与个人月缴存额度有关,如果是单身,个人的月缴存额大约要在900元以上,如果是已婚,个人月缴存额需要在每月105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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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
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有一套计算标准的:首先要计算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月收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其次计算最高可贷款额度=(家庭月收入-基本生活费)÷申请贷款年限的每万元贷款月均还款额;另外具体的贷款额度金额要同时考虑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最高可贷款额度、最低首付款和抵押物评估价值。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理论上贷得越多但是一般也要月缴存额比较高才能贷到120万。
⑻ 公积金新政:最长贷款30年,首套房可贷限额120万
2月26日,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显示,公积金最长贷款期限统一设定为30年,且可贷额度上浮,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120万元、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
《通知》指出,将于2020年3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政策,新政策新增商转公贷款顺位抵押方式、新增可贷额度上浮情形、贷款最长年限统一设定为30年、新增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新增展期做法、取消提前还款期限变更的已还款时间限制、贷后连续停缴满12个月将被收取违约金、购买再交易商品住房在办妥过户手续后应及时申请贷款、调整供收比核定方式。
具体而言,已使用商业贷款用于购买本市自住住房的职工,可申请将部分或全部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不再要求必须转为纯公积金贷款。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读称,东莞市自2011年试行商转公贷款以来,商转公的要求是必须转为纯公积金贷款,随着房价持续攀升,群众对增加商转公贷款顺位抵押方式的呼声越来越高。职工可将部分或全部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不再要求必须为纯公积金贷款,这将为无法还清商贷与公积金贷款差额部分贷款余额的职工打开了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大门,对于早期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但现在可以申请商转公的职工而言,具有现实意义。
贷款额度申请上浮的条件则显示,凡符合购买装配式住宅、东莞市认定的特色人才或申请贷款时往前推算连续满5年(累计汇缴满60个月)未提取公积金任一情形,可贷额度可在计算公式计算额度的基础上最高上浮20%,但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且上浮额度不累加。《通知》明确,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为首套房120万元、二套房80万元。
此外,《通知》显示,原来只有购买首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一手房(含商转公)方可申请最长贷款30年,现取消该限定条件。申请最长30年的贷款年限只需审核不超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和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权年限。
而对于在此次《通知》公布前已经申请了公积金贷款,但当时只能贷20年的情况,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表示,可以提出展期申请。
《通知》显示,在正常还款周期内,可申请延长贷款年限,但最长不超过30年、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和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权年限。
在还款方式上,《通知》显示,在保留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的基础上,增加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借款合同一旦签订,暂不支持还款方式的变更。
以下为原文: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下称《贷款办法》)将于2020年3月1日起实施,贷款新版业务指南及《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及担保合同》同步启用。届时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主要变化及继续执行的贷款政策要点通知如下:
一、新增商转公贷款顺位抵押方式
已使用商业贷款用于购买本市自住住房的职工,可申请将部分或全部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不再要求必须转为纯公积金贷款。
二、新增可贷额度上浮情形
凡符合购买装配式住宅、本市认定的特色人才或申请贷款时往前推算连续满5年(累计汇缴满60个月)未提取公积金任一情形,可贷额度可在计算公式计算额度的基础上最高上浮20%,但不得超过《贷款办法》第十条规定限额,且上浮额度不累加。
三、贷款最长年限统一设定为30年
原来只有购买首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一手房(含商转公)方可申请最长贷款30年,现取消该限定条件。申请最长30年的贷款年限只需审核不超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和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权年限。
四、新增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在保留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的基础上,增加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借款合同一旦签订,暂不支持还款方式的变更。
五、新增展期做法
在正常还款周期内,可申请延长贷款年限,但最长不超过30年、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和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权年限。
六、取消提前还款、期限变更的已还款时间限制
申请提前还款、期限变更(缩期或展期)时不再要求借款人至少已还款满12个月。
七、贷后连续停缴满12个月将被收取违约金
凡缴存单位未办理缓缴手续,或未因死亡、离(退)休、出境定居而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贷款发放后借款人连续停缴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人将提前收回贷款或按借款合同约定贷款利率上浮30%计收违约金,直至重新依规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为止。
八、购买再交易商品住房在办妥过户手续后应及时申请贷款
购买再交易商品住房且房屋已过户到买方名下的,应自不动产权属证书发证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
九、调整供收比核定方式
由该笔公积金贷款每月应还款额不得高于职工家庭月收入的规定比例,调整为家庭总债务月均还款额不超过规定范围。债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贷款、向第三方提供的担保。
十、《贷款办法》第二十九条相关指标内容
第八条第(二)项信用状况:详见贷款《办事指南》。
第八条第(三)项规定期限:开户且逐月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
第八条第(五)项规定范围:不超过家庭收入(职工及其配偶缴存基数)的60%。
第十条第(一)项最高贷款额度:首套房120万元、二套房80万元。
第十条第(二)项规定比例:本地申请首套房70%、本地申请二套房及异地申请60%。
第十条第(三)项规定比例:60%。
第十一条可贷额度计算公式各项参数:详见贷款业务指南。
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期限: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