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异地买房可以贷款吗
异地买房可以贷款,但是需要满足当地的贷款买房的条件才可操作。
按揭贷款购买房产需要满足条件:
1、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年龄为18-65周岁的中国居民;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同时具有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4、具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5、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银行或银行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㈡ 异地贷款买房怎么操作
只要具备异地购房资格,贷款资料齐全,在购房地楼盘准入银行办理。本人提供买房人征信报告、购房合同、发票、身份证、结婚证(离异准备离婚证)收入证明、银行流水送银行办理,银行审批流程办好,回去等放款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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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在异地买房可以贷款吗
一、如您在中国银行申请个人一手住房商业贷款,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 在中国境内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外籍人士也可以申请,具体条件参考各地的相关规定;2)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 已经签署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 必须支付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所购住房的首期购房款;5) 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6) 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提交资料如下:1.借款申请书;2.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港澳同胞回乡证或其它有效居留证件);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未婚人士签署统一格式的未婚声明)4.支付所购住房首期购房款的证明;5.贷款人认可的经济收入证明(包括借款人家庭经济收入的证明、纳税证明、银行对账单、银行储蓄簿及有价证券等的原件或复印件);6.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它有效文件;7.借款担保的抵(质)押物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及抵押物估价文件;8.保证人同意为其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及其资信证明;9.授权贷款人查询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并记录查询结果的相关文件;10.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11.外籍人士贷款所需提供的资料(全部外文资料须由国内正规的翻译公司进行翻译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1) 护照、外国人居住证(台湾籍人士提供身份证、台胞证或回乡证,港澳同胞提供身份证,往来通行证);2) 工作证明;3) 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若公司注册地在外地,则公司营业执照、工作证明、收入证明须由公司注册地公证处公证;若公司在国外,其工作证明、收入证明需经中国驻当地使馆认证)。 三、因各地区存在一定差异,需要请您申请贷款时详询当地经办机构。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最新业务变动请以中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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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户籍是宜昌的,缴的孝感的公积金,能在武汉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昨日,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与宜昌、孝感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合作协议,开启省内城市公积金异地互贷先河。这是继中部武汉、长沙、合肥、南昌四城签订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协议后,省内城市首创之举。根据协议,武汉分别与宜昌、孝感实行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在户籍地购买自住房者,可向户籍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该项政策即日起实施,首批惠及宜昌、孝感万余名铁路职工。考虑到武汉铁路局行业特点,缴存职工广泛分布于省内城市,可在工作地向购房地申请贷款,异地购房贷款执行贷款地公积金政策。未使用公积金者,异地购房既可提取购买首套自住房,也可偿还商业贷款。统计数据显示,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426万人,累计发放贷款1589亿元,累计提取总额1047亿元,共为75万户家庭解决住房困难。目前,武汉个贷率超过100%,宜昌、孝感约为50%。
㈤ 在异地买房子能使用房贷吗需要什么手续
有些城市外地人按揭买房,需要提供在该城市的一定年限社保证明或个税证明,有些城市则不需要,所以要看你所买房的城市政策。
办理房贷需提交银行流水、收入证明、婚姻证明、购房合同等资料,开发商或银行处均可提供详细清单和办理流程,在此不再作详细列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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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在孝感地区有一套商品房,贷款已结清,武汉市无房,在武汉市能申请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一、在上海工作交的公积金可以在湖北孝感贷款买房的,但是要符合湖北孝感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才可以的,不同城市的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情况也是不一样的。目前暂未全国统一实施。
二、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办理流程:
(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五)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新政策主要包括,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㈦ 我在武汉工作,公积金是武汉的,我现在想在孝感买房,可以用武汉的公
您好,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
2、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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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在上海工作交的公积金在湖北孝感贷款买房可以吗
一、在上海工作交的公积金可以在湖北孝感贷款买房的,但是要符合湖北孝感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才可以的,不同城市的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情况也是不一样的。目前暂未全国统一实施。
二、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办理流程:
(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五)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新政策主要包括,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㈨ 苏州的公积金在湖北孝感孝昌能贷款买房吗
根据《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的通知》鄂建文〔2015〕73号,孝感市是可以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的。
在2015年9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公积金异地贷款的职责分工及办理流程,并要求各城市公积金管理部门抓紧出台相关细则。
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号)、住建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建金〔2015〕135号)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57号)精神,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的作用,现将我省全面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异地缴存信息互认
缴存职工在省内异地工作变动需转移公积金,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应认可其原缴存信息,并将转入的住房公积金视同本地缴存资金同等计算贷款额度。转出地公积金中心应出具载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月缴存额、缴存比例及缴存期限(开户时间、最后汇缴月时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及近六个月的缴存明细。
二、提高实际贷款额度
2015年8月末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综合考虑当地房价水平、贷款需求和借款人还款能力,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际额度。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60%。
三、异地购房贷款申请条件
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购买自住住房,可向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或购房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应执行贷款地公积金中心的贷款政策和认可的抵押担保方式。
四、异地办贷职责分工
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应为异地贷款职工出具贷款所需相关证明材料,配合贷款中心核实相关信息;贷款地公积金中心负责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
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应允许缴存职工在购房总体额度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异地贷款,在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发放贷款后每年协助办理一次提取公积金还贷手续至贷款结清。
贷款地公积金中心与缴存地公积金中心要定期对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核对,掌握提取、还款、变更和逾期情况。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地公积金中心。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在接收职工公积金时,应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五、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贷款地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资料;职工本人或委托人到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见附件1)后,即可向贷款地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受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手续,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账。
各中心应进一步简化贷款审批要件,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其月收入的,不需单位出具职工收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