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沈阳买二手房可以组合贷款么
可以办理组合贷款。
一、申请二手房组合贷款的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和协议;
4、能够支付不低于购房全部价款20%的首期付款;
5、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有住房资金管理核心同意给予公积金贷款的证明。
二、申请二手房组合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组合贷款,初审手续与公积金贷款相同。初审通过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其它手续时,要按照银行要求填写商业贷款部分的借款申请表并办理有关手续。两部分贷款审批完成后,同时由银行拨付到售房人帐户。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都是相同的,只不过执行不同的利率。
1、公积金账号(所有参与贷款人的账号,夫妻双方的账号均需要提供),另需提供房屋总价(提前1—2天);
2、申请人和配偶及参加贷款人的户口簿复印件2份(全本复印);
3、申请人和配偶及参加贷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份;
4、结婚证明或未婚证明(人事档案所在地开具)复印件2份,未婚证明需要原件;
5、原产证复印件2份;
6、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原件一式7份;
7、房屋出售合同原件2份(银行、公证处);
8、借款申请表2份;
9、所有涉及人员的私章;
10、借款人收入证明原件;
11、不少于当地规定的二手房首付比例,已付款发票或收据原件。
三、二手房申请组合贷款流程
1、借款人向住房资金管理核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并提供贷款资料,交住房资金管理核心审批;
2、凭住房管理核心审批同意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资料到贷款行,申请配套个人住房贷款。贷款行受理后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对借款人资信、职业、收入及还款能力等进行考核,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并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借款人答复;
3、贷款行审批同意后,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借款合同、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4、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1)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持借款人身份证、预交款收据原件、名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并加盖借款人(抵押人)和贷款银行(抵押权人)印章后,到房屋座落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借款人用期房抵押的(没有取得产权证),持上述材料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
(2)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5、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6、签订《划款扣款协议书》;
7、贷款行按照《划款扣款协议书》将组合贷款划入售房方在贷款行开立的账户。
㈡ 沈阳二手房贷款新政策2021
很多人对房地产政策以及限购令细则非常关注。那么2018年沈阳限购政策有哪些?沈阳二手房限购限贷最新详细政策是什么?高考升学网整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限购政策方面:本次新政只对新建商品住房进行限购,这意味着二手房不在限购范围内;
在户籍认定上:购房人家庭成员中有一人具有本市户籍的,视为本市户籍家庭;
在家庭已有住房套数核算上: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但已经办理合同备案的商品住房也将计入住房套数总和。
合同备案未办证住房也计入已有住房套数
原文
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行为,防止局部区域房价过快上涨,对沈河区、和平区、浑南区(三环内)三个区域(以下简称“限购区域”)实行限购政策。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的商品住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的商品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没有住房的,可在限购区域购买1套商品住房,购房时需提供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不予认定。
因回迁安置、司法判决等方式取得的商品住房,不在限购范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等证明材料由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核查认定。商品住房限购认定时间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释义
政策核心内容为,在限购区域内,对于沈阳户籍居民家庭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以及非沈阳户籍居民家庭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本次限购只对新建商品住房进行限购,这也就意味着,二手住房以及非住宅、公寓类房屋不受限购政策的影响。而购房人家庭成员指购房人、配偶以及其未成年子女。
在户籍认定上,购房人家庭成员中有一人具有沈阳户籍的,视为本市户籍家庭。
对于购房人家庭已有住房套数,指在本市内购房人家庭成员名下已经办理不动产权证或房证的住房和已经办理合同备案但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商品住房套数之和。另外,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拥有的住房无论以何种方式取得,均计入购房人家庭已有住房套数。
严查未许先售、许而不售、哄抬房价等行为
原文
加大对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市规划国土局负责对开发企业“批而未建”行为依法查处;市房产局负责对开发企业“未许先售”“许而不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将严格依法处罚。
释义
“未许先售”是指开发建设单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进行房屋销售,或者通过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的行为。“许而不售”是指开发建设单位未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以及变相捂盘惜售或囤积房源行为。
沈阳市房产局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通过现场巡查、受理举报投诉等方式,严肃查处未许先售、许而不售、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视情节轻重予以书面警告、约谈、公开通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等处罚。不正当经营行为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外扩区域未售房源重新报价不得超3月备案均价
原文
扩大商品住房价格监控指导范围,对“59号文件”确定的价格监控指导范围以外区域(不含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的所有在售商品住房项目,也要实行价格监控指导。对外扩区域内所有2017年8月7日前下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未售房源,一律暂停合同网签备案并重新申报商品住房预售价格。
未售房源重新申报均价不得超过2018年3月的备案均价。在3月未发生备案行为的,其未售房源申报均价不得超过3月前最近成交月份的备案均价。
释义
去年,沈阳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沈政办发【2017】59号),并对三环区域及浑南区全域(不含沈抚新区)内在售商品住房项目实行价格监控指导。《通知》将价格监控指导范围扩大到沈阳市除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以外的所有其他行政区域。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登录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系统,以市房产局按幢提供的今年3月份备案均价或3月前最近成交月份的备案均价(3月份未发生备案行为的)为指导,在商品住房预售价格申报表中逐幢逐户填报未售房源价格,未售房源均价不得超过本幢住宅今年3月份的备案均价。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完成填写未售房源申报价格后,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系统中予以保存,同时打印2份纸质价格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市房产局审核。
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报送的纸质材料与商品房合同网签系统中填报数据不一致的,或试图以少数超低房价拉低申报均价的,以及存在隐瞒、欺骗等其他行为干扰正常价格申报的,市房产局将责令改正,房地产开发企业于1个月内不得再次申报。
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现本单位项目不属于价格指导范围但被关闭网签备案功能,或对市房产局提供的价格指导存在异议的,可以向市房产局市场处提交书面的意见和建议。
家庭唯一住房再次出售的不予限售
原文
将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限售范围由“三环区域及浑南区全域(不含沈抚新区)内”扩展至“全市行政区域(不含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内”,限售政策按照“59号文件”执行。
释义
本次限售只针对住宅房屋再次出售的,非住宅和公寓类房屋则不在限售范围内。限售的区域为全市行政区域(不含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内。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唯一住房再次出售的,不予限售。
本市户籍居民购买家庭第二套及以上商品住房、非沈阳市户籍居民购买商品住房的,自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5年可上市交易;本市户籍居民购买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二手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购买二手住房的,自《不动产权证》登记日期起满2年可上市交易。
在限售范围内的房屋出售时,卖房人除提供存量房转移登记要件外,还应提供户籍证明(户口簿),以便不动产登记机构按家庭成员拥有住房套数进行查询、审核。
通过司法裁决、直系亲属间赠与、继承、离婚析产等方式取得的限售住房,再次转让时不在限售范围内。
因家庭成员患大病重病、子女就学等急需资金支付医疗费、学费的,经房屋所有权人申请,不动产登记部门可解除对限售住房的限制。
调整提取公积金后准贷时限
原文
调整提取公积金后准贷时限。将贷款申请条件中“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6个月内无现金提取公积金(不含委托还贷)记录”调整为“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12个月内无现金提取公积金(不含委托还贷)记录”。
释义
现金提取是指现金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租房提取等。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流动性系数为0.8
原文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实行资金流动性系数调节。资金流动性系数与公积金资金使用率挂钩,资金使用率大于等于95%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0.8;资金使用率大于等于90%且小于95%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0.9;资金使用率小于90%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1。资金使用率和流动性调节系数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定期向社会公布。
释义
截至2018年3月31日,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余额6306554.13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为6073407.86万元,贷款资金使用率为96.3%。根据政策内容,目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流动性系数为0.8。
㈢ 沈阳市买二手房贷款,首付几成,具体流程
外地人二环内购房有限制,需要提供一年以上的社保或是缴税证明。一般首付要求6成。有三点需要说明:
房龄几年只能决定你是否还需要支付一个交易税的问题。如果那个房子是房主在五年之内买的,那么你就要交上次房价和这次房价差额的23%左右。如果超过五年就没有这个税了。
看你是否是首套住房,如不是,契税是此次房款的3%,如是首套,则契税是房款的1%。
要看是商贷还是公积金贷款了。首套住房的话,无论商贷还是公积金贷都在三成左右就可以了,要看具体银行的规定。但若是二套住房,商贷的首付可以在中介的运作下做到低于五成,而公积金原则规定至少要五成。
㈣ 我在沈阳已经有2套房,一套全款,一套贷款,还可以再买第三套吗一套全款在沈河区,一套贷款在大东区,
摘要 可以买第三套房子的,可以贷款买,如果有公积金的话可以使用公积金,如果没有的话只能使用商业贷款了,如果手头宽裕可以全款付了。
㈤ 我在沈阳已经有2套房,一套全款,一套贷款,还可以再买第三套吗
新房不可以,二手房可以,二手房如果全款没什么说法。二手房贷款利率上浮。
㈥ 2019年沈阳二手房顶层贷款新规
过2年的二手房,过户免5%增值税,
不满5年住房,需要交纳1%个税,
买家首次买房前提,90平·以下契税1%,90平以上契税1.5%。
买家如二套房买入,90平以下1.5%,90平以上契税2%,。三套房征收全额契税3%没有优惠,
还需要缴纳评估费千分之六,
手续费几百元,
印花税万分之五。
需要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有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
㈦ 沈阳部分银行停办二手房贷款手续
2月22日,记者走访沈城银行业获悉,部分银行因信贷额度较为紧张,停止办理二手房贷款业务。在能够办理二手房贷款业务的银行中,个别银行上调了贷款利率。
在各家银行取消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优惠、提高二套住房首付比例、停止发放三套住房贷款之后,因信贷额度紧张,部分银行又停办了二手房贷款业务。“我们现在不做二手房贷款,只受理有合作关系楼盘的贷款业务。”22日,某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平支行个贷经理这样告诉记者。记者随后在另外一家银行的五里河支行得到了同样的答复,“信贷额度太紧张了,我们行现在不接受二手房贷款申请。”
在记者22日的走访中,虽然大部分银行表示接受二手房贷款申请,但审批较为严格,对住房的评估和贷款人的综合贡献率等指标都有考量。某银行长江支行个贷部负责人表示,二手房贷款的利率要高于新房,如果所购买的二手房恰巧是第二套住房的话,贷款利率至少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20%。
据相关人士介绍,部分银行之所以拿二手房贷款“开刀”,主要是信贷额度紧张闹的。一般情况下,各个银行都与大楼盘有合作关系,在信贷额度有限的情况下,银行要首先放款给合作的楼盘。在这种情况下,购买二手房的市民在申请住房贷款时,一定要耐心咨询多家银行及同一家银行的不同营业网点。另外,急于贷款的市民也可以通过大品牌中介向银行提出申请,大品牌中介多与银行有业务往来,贷款审批相对个人容易一些。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7-2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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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沈阳限购令取消后,第三套房能贷款吗
沈阳当地的开发商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已经得到通知:从6月10日起,沈阳市限购政策取消,外地人不限购,可以购买多套住房,沈阳本地人也可以购买多套住房。所以你们购买第三套房子的话是可以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