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合肥买房限购政策都有哪些
1、在市区(不含四县一市,下同)范围内,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合肥市区户口限购2套新房,二手房不限购。
2、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合肥非市区户口(包括四县一市和外地户口,且2年内逐月交社保或个税满一年)限购1套,包含新房二手房
在合肥首次买房的,一般首付30%;
在合肥市区已有1套房的,市区户口可再购1套房,在首套房全款或结清前提下,可贷款首付40%,未结清50%;
在四县一市已有1套房的,在首套房全款或结清前提下,可贷款首付40%,未结清50%;
在四县一市已有2套房的,1套结清,1套未结清的情况:不受理贷款,可全款
1套全款,1套贷款的情况:可结清40%,未结清50%
2套均为全款的情况:首付30%
2套均已结清的情况:首付60%
3、限贷政策:
市区居民家庭首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在外地贷款记录,下同)、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居民家庭无房但有1次购房贷款记录的。
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40%;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
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区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对于家庭名下已经拥有2套住房的职工购买第3套住房时,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停止“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对于合肥市区无房的:
(1)无贷款的情况:首付30%
(2)1次贷款记录,已结清的情况:首付40%
(3)1次贷款记录,未结清的情况:首付50%
(4)2次及以上贷款记录,已结清的情况:首付60%
(5)2次及以上贷款记录,没有全部结清的情况:停止贷款
对于有1套房的:
(1)无贷款的情况:首付40%
(2)1次贷款记录,已结清的情况:首付40%
(3)1次贷款记录,未结清的情况:首付50%
(4)2次及以上贷款记录,已结清的情况:首付60%
(5)2次及以上贷款记录,没有全部结清的情况:停止贷款
1套房和2套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比一样,停止3套房贷款以及异地公积金贷款。
购房者注意了:2016年10月2日后户口登记在集体户的居民家庭,且期满一年后,与本市区户籍家庭具有相同的购房资格。
(1)肥西购房贷款政策扩展阅读:
外地人在合肥买房的条件:
1、外地户口在合肥限购区买房,需要有在合肥有满一年社保(查询办理)或者一年的纳税证明,同时贷款买首套房的首付最低是购房全款的三成,二套房的首付款最低60%。
在非限购区买房,可以贷款买房也可以一次性付款,具体条件可咨询非限购区楼盘售楼部。
2、外地户口在合肥买房情况有限购区和非限购区、新房和二手房等多种情况,其中限购区和非限购区针对外地户口买房政策不同。
合肥买房限购区域为:庐阳、蜀山、包河、瑶海;合肥买房非限购区域为:高新,经开,新站,滨湖。
3、购房材料:外地户口在合肥限购区买房所需材料: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纳税或社保(查询办理)证明、未婚证明/结婚证、拥有房屋量证明(无房者开具无房证明)。
办理商业贷款、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流程及所需证件不同,具体可咨询贷款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售楼部工作人员。
合肥落户的具体措施为:
1、合理放宽城区落户条件。
在城区合法稳定就业连续满2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1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租赁房屋的,户口登记在集体户。
2、全面放宽巢湖市市区及县(市)辖建制镇落户条件。
在巢湖市市区、各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县(市)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租赁房屋的,户口登记在集体户。
3、优化人才落户政策。
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自主选择落户地直接办理。
在合肥市就业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4、解决专业技能人员落户。
在合肥市就业的人员,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在市级以上体育运动比赛或职业技能竞赛取得成绩前三名,具有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者为其他紧缺人才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5、鼓励投资创业人员落户。
在合肥市投资兴办实业或者自主创业,有合法稳定的办公经营场所并依法纳税,投资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6、放宽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条件。
居民家庭户共同居住生活的夫妻、未成年子女,可以办理户口投靠迁移。
7、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
符合合肥市落户政策的户口迁入人员,通过购买等获得商品住宅房,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
8、妥善解决未落常住户口问题。
公民计划外生育子女落户,各县(市)区、开发区不得自行设置前置条件;其他未落常住户口人员,经调查核实,可以办理登记常住户口。
❷ 2022年合肥最新买房、限购、税费、学区等政策汇总!
近年关于限购的规定经常变化,合肥5月对于限购政策也进行了不少调整,今天班长给大家整理一份购房须知,如限购、限售、学区、买房补贴等政策,给大家买房提供一点参考!
以上便是在合肥的最新限购限贷政策,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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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在合肥一次性付款买了一套房子,在肥西县贷款买房算首套吗
判定是否是首套房,就要看这个人的名下有没有其他房产,如果你当初全款付的那套房子是有房产证的,那么就能能够被查到,那么再买房就是属于二套了。
❹ 用房子贷款最多可以贷多少
一、《抵押贷款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 贷款额度最多是房屋估值的7成。房产证贷款属于抵押贷款,虽然可以办理贷款,但是想通过房产证办理贷款,必须经过持有者和共有者的同意,并共同出面办理。除了房屋价值外,贷款金额还根据你的还款能力和征信记录有重要关联。银行是根据你的还贷能力来决定贷款金额
二、在确定抵押贷款金额之前要先进行房屋房屋价格评估,这个评估是由专业的评估公司进行,影响评估价值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地段、房龄、面积、新旧程度等。有了评估价格之后,银行一般会按照评估价值而70%来房贷,也就是你最多有房屋价值的70%的贷款额。
三、房屋评估价值的影响因素有很多,银行方面比较重视的是房龄,比如中国银行规定:3年以下的为评估价值的70%,3~5年的为评估价值的60%,5~10年的为评估价值的50%,10~15年的为评估价值40%。
(4)肥西购房贷款政策扩展阅读
抵押贷款须知
一、房屋要求
(一)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二)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与贷款年限相加不能超过40年;
(三)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二、贷款人要求
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1、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没有违法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3、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担保或能以合法有效的房产作抵押担保或具有代偿能力的第三方保证;
4、开立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并且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扣收贷款本息;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首付款、贷款和尾款的金额;
2、购房人及配偶当面向银行申请贷款,售房人及配偶到场确认;
3、银行对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批;
4、购房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及担保合同;
5、售房人将房屋产权过户给购房人,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首付款;
6、购房人与银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或由其他自然人、法人为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
7、银行向售房人账户发放贷款;
8、买卖双方办理房屋物业结清,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尾款;
9、购房人收房,按月还款(阶段性担保情况下,购房人与银行补办房产抵押登记)
❺ 肥西的房产不支持公积金贷款吗,还是二手房不
1.不管你做什么贷款,所需要的资料基本是一样的。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结婚证(或未婚或未再婚证明)(无房证明)购房合同公积金的还有一个开户行,因为公积金有特定的一个开户行。需要你去开个户,然后存折的复印件前面我所说道的带括号的有些不一定需要。2.步骤. 同样,拿着你的购房合同,或者公积金所给你的一个公积金的贷款的文件,直接去公积金或者银行去面签就可以了.具体没有要求是先公积金贷款合同还是商业贷款合同.这个要根据你们当地的政策来的.
❻ 庐江户口可以在合肥买房吗没有在合肥社保可以贷款吗怎么按揭的
现在在庐江在合肥买房和三县是一致的,在四个老城区(瑶海、庐阳、包河、蜀山)买房的话需要在合肥交纳三个月或者以上的社保或者纳税证明,在其他区是不限购的。
贷款的话,没有公积金肯定就是商业贷款,现在是7个多点,具体我忘了。网上好多计算的计算器。
如果有公积金的话 看下面:
关于巢湖、庐江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异地贷款的通知
自2011年9月30日起,巢湖、庐江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合肥市区及长丰、肥东、肥西购房,统一按照合肥市现行贷款政策,由购买房屋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根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通知单》(见附件)核定的标准,视同本地缴存职工予以办理贷款申请,特此通知。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1年10月10日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通知单
______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
兹有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房公积金账号______________。因购买__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号房屋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经审核申请资料真实、有效,现按规定同意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____________万元、期限_______年。
请予以受理。
经办人:(签字)
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签章)
年 月 日
还行的话,别忘了采纳。
❼ 一套房子,贷款已还清,现想在肥西买房,要首付多少
第二套百分之五十首付,征信会看到的,谢谢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