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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身份证和银行卡贷款 2025-02-05 00:24:08

西安住房贷款政策

发布时间: 2022-08-16 02:53:05

㈠ 西安市最新二手房贷款新政策

法律分析:1、从市外迁入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须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退役军人、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除外)。

2、住房限购区域内,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且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二手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满5年的方可上市交易。

3、将“刚需家庭”无住房转让记录的年限要求调整为购房前48个月。

法律依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房地联动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一、建立完善房地联动机制

(一)结合城市发展、人口流入、住房库存等因素,合理确定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科学调节供地节奏。每年一季度,发布本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和存量住宅用地信息,稳定土地市场预期。全市商品住宅用地供应总量年均增长20%以上。

(二)除蓝田县、周至县以外,全市商品住宅、共有产权住房用地均实行“限房价、定品质、竞地价”出让,住房价格和建设品质等要素在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竞买人严格履约。

(三)每年按季度集中发布住宅用地出让公告,集中组织国有建设用地公开出让。存在重大失信行为、超出“三道红线”管理要求的竞买人,不得参与土地竞拍。

二、加强住房交易管理

(四)从市外迁入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须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退役军人、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除外)。

(五)住房限购区域内,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且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二手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满5年的方可上市交易。

(六)将“刚需家庭”无住房转让记录的年限要求调整为购房前48个月。

三、严格住房金融监管

(七)关于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防范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等问题,各金融机构应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审慎管理政策要求执行。

四、整治规范市场秩序

(八)加强商品住房项目销售方案管理,优先满足居民家庭首套住房需求。

(九)逐步建立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发布机制,规范中介机构房源信息发布行为。

㈡ 西安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西安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
一、面积在144_(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50%;
二、面积在144_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55%。
拓展资料
二套房这个名词对大家来说并不陌生,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房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很多购房者存在一些疑惑。感谢访问《西安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及条件》,如下是往年的相关资讯,暂定继续沿用这份说明。具体内容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330新政出台即将满月,就在该条政策发酵期间,各地不断推出利好楼市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因此近期很多想换房的人纷纷将目标锁定到公积金贷款。然而现在西安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怎样的?公积金贷款时二套房如何定义?等问题成了二套房购买者们亟需解决的问题。
公积金贷款时,二套房如何定义?
怎样才算首套房?怎么算第二套房?在贷款之前,一定要弄清楚,不同认定,贷款优惠政策差异很大。根据笔者了解,目前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二套房的定义是以公积金的使用次数来判定的,即“使用过几次公积金贷款就算几套房”。
这和商业贷款的“认贷不认房”类似,不论你之前有没有过商业贷款,或者商业贷款是否已还清,只要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均可视为首套房,相应地按照首套房公积金政策执行。
一、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
1、面积在144_(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35%;
2、面积在144_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40%;
二、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
购买精装修房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40%,组合贷款首付比例应当同时满足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要求。

㈢ 西安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是什么

《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细则》第七条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有效的身份证件;
2、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须具有建设、规划、土地管理等部门批准的文件;购买二手房的还需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4、购买住房的,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不低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
5、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不存在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本息;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㈣ 西安购房首付新政策

法律分析:公积金贷款首付标准

一、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

1、面积在144㎡(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35%

2、面积在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40%

二、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

1、面积在144㎡(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50%

2、面积在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55%;

三、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

购买精装修房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40%,注:组合贷款首付比例应当同时满足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要求。

商业贷款

1. 在西安市已拥有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居民家庭

(1)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2)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

2. 在西安市已拥有住房面积在90至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之间的居民家庭:

(1)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

(2)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

3. 在西安市已拥有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居民家庭:

(1)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

(2)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70%。

4. 在符合以上首付比例要求的情况下,居民家庭住房商业贷款未结清时,再次使用商业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60%。

法律依据: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西安市金融工作局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安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通知》 二、发挥差别化信贷调节作用 (一)调整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经陕西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协商确定:

1. 在西安市已拥有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

2. 在西安市已拥有住房面积在90至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之间的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

3. 在西安市已拥有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70%。

4. 在符合以上首付比例要求的情况下,居民家庭住房商业贷款未结清时,再次使用商业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60%。

(二)调整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对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购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购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5%。

㈤ 西安可以组合贷吗

法律分析:西安是可以组合贷的。西安公积金组合贷款政策,如开发商合作的公积金贷款银行与商业贷款按揭银行为同一家银行,即可理组合贷款申请。西安公积金首付比例:1、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面积在144㎡(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面积在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2、对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面积在144㎡(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面积在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5%。3、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购买精装修房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4、组合贷款首付比例应当同时满足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要求。

法律依据:《中央国家机关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条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由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运用信贷资金向同一借款人同时发放的,用于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是政策性和商业性贷款组合的总称。

㈥ 西安二手房贷款政策

法律分析:西安二手房贷款相关政策如下 :— 贷款期限: 20年 房龄+贷款年限的最大值: 20年 借款人年龄+贷款年限最大值: 60年 贷款类型: 浮动 贷款利率: 第一套住宅5至30年(含30年):3.25% 第二套住宅5至30年(含30年):3.575% 第一套住宅3至5年(含5年):2.75% 第二套住宅3至5年(含5年):3.025% 第一套住宅2年至3年(含3年):2.75% 第二套住宅2年至3年(含3年):3.025% 第一套住宅1至2年(含2年):2.75% 第二套住宅1至2年(含2年):3.025% 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西安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3)单位及个人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般要求已正常缴存一年以上或其所在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二年以上); (4)购买全部产权自用住房并己交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 (5)同意用所购的房产或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为贷款抵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为保证人; (6)用房地产抵押的,须符合房地产抵押管理的有关规。

法律依据:《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单位和在职职工个人,应当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工商登记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具有执业资格的自由职业者,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㈦ 西安公积金贷款政策2021额度

一、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规定: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倍数(18倍)×缴存时间系数。----缴存时间不足三年的,时间系数为1;缴存时间超过3年的,时间系数为1.2。
二、对于账户额度较少的,设置了最高贷款额度,具体如下:
(1)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余额合计不足5000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5万元;
(2)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余额合计超过5000元不足1万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余额合计超过1万元不足2万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5万元。
公积金贷款额度,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确定,其中四个条件计算出的最小值就是贷款人最高可贷金额。
公积金贷款额度及其计算方法: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一般来说,个人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20倍。
具体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公积金贷款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计算方法如下:
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三、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贷款额度的政策文件:

㈧ 西安公积金贷款政策

法律分析:2021西安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依旧依据《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
个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12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法律依据:《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业务管理,促进公积金贷款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已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政策性住房贷款。
职工购买的自住普通住房包括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造住房等。
第四条公积金贷款由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按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公积金中心作为公积金贷款的债权人,委托商业银行作为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购房贷款。
第五条 公积金贷款实行贷款担保的原则。

㈨ 西安房贷最新政策

公积金贷款
对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购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购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5%。
商业贷款
1. 在西安市已拥有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居民家庭
(1)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2)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
2. 在西安市已拥有住房面积在90至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之间的居民家庭:
(1)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
(2)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
3. 在西安市已拥有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居民家庭:
(1)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
(2)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70%。
4. 在符合以上首付比例要求的情况下,居民家庭住房商业贷款未结清时,再次使用商业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60%。
拓展资料
个人住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之一。是指商业银行向借款人开放的,用于借款人购买首次交易的住房(即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合格开发主体开发建设后销售给个人的住房)的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主要有以下三种贷款形式:
(1)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全称是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它是指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性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个人住房贷款,一方面是它的利率低;另一方面主要是为中低收入的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这种贷款。但是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利息相差1%有余,因而无论是投资者还是购房自住的老百姓都比较偏向于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
(2)个人住房自营贷款是以银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购房者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担保贷款。
(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指以住房公积金存款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是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和自营贷款的组合。此外,还有住房储蓄贷款和按揭贷款等。
贷款对象
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四、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六、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