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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帮小三首付买房还贷款

发布时间: 2022-09-12 15:17:08

① 老公刷自己的信用卡给小三付的买房首付,原配能讨回来吗

如果是刷原配的卡,原配可以讨回来。但是刷他自己的卡,那么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拿回来的。除非有证明他的信用卡是由原配去还款的,或他们正在申请离婚过程,可以让法院去冷结该处房产。
一个比较狠的办法,损人不利己:不让他去还那笔信用卡款,那么银行就会把那个房子追回来,当然,他的信用也会造成不良。
个人不支持原配去讨回来。
原配可以另想办法,把他的财产撑控,这样比较好吧。如果撑控不了,就把他的银子花光吧,小三花了多少钱,原配就花个双倍或N倍。
原配,如果他让你情感上的不幸福,那么请让他的银子让你的生活变得高质量。让生活让你变得完美。

② 男人给小三买房还能要回去吗

男人给小三买房还能要回去吗

男人给小三买房还能要回去吗,婚姻是需要两个人共同维持的,很多时候一方出轨婚外情总会花费金钱去满足情人,对于这是否侵犯夫妻共同财产,下面分享男人给小三买房还能要回去吗。

男人给小三买房还能要回去吗1

最高法院对于“小三”的相关解释是:“社会现实中的婚外同居情况十分复杂,有些是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同居的,而由于我国目前婚姻登记信息未能全国联网且并不对个人查询,造成有些是不知道对方有配偶,也就是‘被小三’情况也客观存在。简单的条文难以涵盖如此复杂的问题,所以对于此类问题的解决目前仍给法官自由裁量留下了很大的空间。”因此,在法律上是不存在“小三”的相关条款的,但是在民间“小三”是被定义成“插入已婚家庭的第三者。

曾经有人戏说,如果有一天结婚证采取和驾驶证一样,看谁还敢出轨?!

一对夫妻每人一本结婚证,每本只有12分。

外遇的扣6分罚款10万;

半夜12点后回家的扣两分罚2万;

叫特殊服务的扣3分罚3万;

打老婆或打老公的扣6分罚10万;

发现一次外遇或是扣分完毕直接注销结婚证,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终身不得再娶(嫁)!

当然这是开玩笑的,回归正题!配偶送给小三的房产能要回来吗?

首先来说,赠与是可以撤销的。

根据《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也就是说只要东西没给、房子没过户,还是可以反悔不赠送的。

不过我们这里要说的并不是这种权利转移之前的撤销,而是赠与物已经给付后该怎么办?即房产已经过户了怎么办呢?

根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来看: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也就是说,只要这份赠与合同是无效的,就应当返还。那么,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送给小三的房产究竟是有效还是无效呢?

先来看一个案例:

2010年,1958年出生的岳某与1986年出生的女子李某在沈阳相识,尽管两人年龄相差悬殊,李某明知岳某早在1985年就已经登记结婚,仍与其发展为恋人关系。

为了讨李某的欢心,岳某不惜一掷千金,背着妻子在沈阳市沈北新区为李某买了一处房产,并登记在李某名下。此外,岳某还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多次向李某的银行卡转款20余万元,部分用于支付其生活费。

岳某和妻子王某都来自福建,二人做生意白手起家,可妻子却渐渐发现,虽然家里的钱越赚越多,但丈夫夜不归宿的情况也多了,妻子开始心生怀疑。

纸终究包不住火,妻子最终发现了岳某的婚外情,更了解到丈夫给“小三”赠房、转款的事实。夫妻俩为此数次吵架,最终对簿公堂。

2014年6月,妻子王某向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丈夫岳某与“小三”李某之间的房屋赠与合同无效,并返还房屋。那么丈夫给小三的房产能要回来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均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本案中,丈夫岳某将大额钱款赠与李某,既非日常生活需要,又未取得共有人王某的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严重损害了王某的合法权益。

丈夫岳某的赠与行为本身基于他与李某的不正当男女关系,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而李某明知岳某有配偶,继续与岳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并接受赠与,具有过错,故该赠与行为无效。

所以,给小三的房子能要回来吗?这必须得首先回答给小三的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给小三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由于这种把房子给小三的行为不仅没有经过夫妻双方同意,而且是免费的,所以是无效的,给小三的房子是能要回来的。

法律是这么规定,但是现实生活中,另一方被小三迷得不行,小三的招数也越来越高,通过各种不同的方式索要房产,面对小三的各种招数,正室该怎么办呢?

1、配偶出资以小三名义购房,正室该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房产证登记在小三名下,房子是抢不回了,但可以要回购房款。正室可以通过银行转帐清单、证人等方式确定是配偶出资缴纳首付、税费、还贷,由于上述款项是夫妻共同财产,未经正室同意,配偶的单方赠与行为无效,据此要求小三返还购房款。

2、配偶将房产赠与小三,正室该怎么办?

为了讨好小三或方便与小三约会,配偶极其可能将其名下的一处房产赠与小三,并登记在小三名下,这种情况下,如果房产是配偶的婚前个人财产,正室则无请求权;如果房产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正室则可以要求确认此赠予行为无效,即正室可以共有人身份要求确认配偶单方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无效,将房屋抢回。

3、配偶在遗嘱中给小三留有房产,正室该怎么办?

此举违反了公共道德与公序良俗,该遗嘱没有法律效力;遗嘱无效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即先分一半给正室,剩下一半则由正室、子女、父母均分;小三继承配偶遗产的行为显然有悖于社会公德,法律不会保护小三的继承行为,所以小三无权依遗嘱继承配偶的遗产。

4、配偶低价将房产售给小三,正室该怎么办?

由于小三受让房产时候不是善意,而且没有支付合理的价格,这种情况下,哪怕房产已经过户到小三名下,正室也可以配偶无权处分,且小三不符合善意取得为由,确认配偶的低价转让行为无效,将房产抢回。

男人给小三买房还能要回去吗2

一、前言:

网上流行,当男人40岁的时候是一朵花,正当事业高峰时期,女人40岁此时此刻在家全职带娃,除了带娃,啥也不会,甚至带娃都不会,少数男性会在这个时候认识其他女性,给其他女性买包包、买手机,如果身价千万的,甚至买个价值百万的房子都不是问题,作为现任妻子,如果发现老公给小三买房,能够要回来吗?

二、法律2分钟解读

在回答老公给小三买的房子能不能要回来,这个问题在实践和理论中,都有不同的观点,有点说是赠与,有的说不能当做赠与。在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先了解下基本的法律知识

1、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得出工资、奖金、劳动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指定继承除外。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要确定是婚姻存续期间,如果按照不严谨的说话就是结婚后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的除外。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

2、什么是婚前个人财产?

对于个人财产,通过《民法典》可以得出,通俗理解就是结婚前的个人财产就是婚前财产,比如在结婚前男方有80万的存款,其中40万用于买房了,另外40万是存在银行,那么即使男方结婚了,这套房子不会因为结婚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这40万的存款,也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3、老公给小三买房,要分多种情况

在网络上有人说老公给小三买房可以要回来,有的说不可以要回来,这个要看具体情况,在约定夫妻财产制下,夫或妻有权将约定属于自己的财产给予他人而无需征得配偶的同意。据此,给予婚外情人的财物如果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如借贷等关系,应属于赠与。该赠与行为因对方实际接受财物而完成,赠与人事后无权请求返还。

在法定夫妻财产制下,依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所得财产,原则上均属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夫妻作为共同财产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处分权。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当然还有一张特殊情况,就是其他共有人明知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可认定有效。由此可见,夫或妻有权处分共同财产的前提是征得对方同意或取得对方默认,否则,其擅自处分的行为应认定无效,婚外情人据此取得的财物也没有了合法根据,应属不当得利予以返还。

通过分析得出,要想收回老公给小三买的房子,前期条件是你得证明对方是挪用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三买的房子或者物品。

4、如何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三买的礼物或者房子?

第一:你可以把夫妻一方的银行卡号提供给法院,申请法院调查他的银行流水。

当然最好是你自己把对方的银行卡流水打印出来,这样避免了申请法院调查带来的程序麻烦。

第二:通过聊天记录也可以看出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

第三:在分割购房款时候,你可以主张他给小三买房的行为属于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少分财产,如果法院认定男方的行为确实是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你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可以多分割财产。

三、法律总结

在实践中,离婚是否能够分割财产,前提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男方婚前买的车、买的房、同时婚前还有一部分储备金,那么女方离婚后,大部分情况下就是净身出户,顶多给一点补偿,因为没有共同财产分割,大部分共同的工资都花了,甚至还欠外债。

男人给小三买房还能要回去吗3

一、已婚男可以和小三共同买房吗

1、首先,房产并不是必须要和自己的亲人进行购买的。房产只要是在购买的时候出示本人的身份证件,购买房子的时候并不会看跟你一起购买的人是不是你的伴侣,所以说已婚男人是可以和任何人一起共同买房的,这个并没有法律强制要求,必须要和自己的伴侣或者亲人进行购买。

2、但是已婚男人给小三买房,属于侵占了婚内的共同财产,等于拿着夫妻共同财产去给别人买的房子并没有得到妻子的同意,所以说出轨者给他的小三购买的房子是对另一方财产的侵占,那么另一方是有权利进行追回的。

3、所以说已婚的男人是可以和其他人进行一起买房的,但是如果没有经过自己伴侣的同意,那么属于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这种情况被对方发现,对方是可以申请追回这笔钱款的。

二、男人给小三买房还能要回去吗

1、男人给小三买房子,一般都是属于赠与的性质。那么根据我们《合同法》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也就是说只要东西没给,房子还没有过户,是可以反悔不赠送的。那么如果说房子已经过户给对方了,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呢?

2、那么根据《合同法》还有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为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该要折价补偿,有过错方应该赔偿对方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各自的责任。也就是说这份赠与的合同只要是无效的,那么就应该返还。

③ 丈夫给小三买房子付的首付,后期贷款是小三自己还的,离婚的话,这个房子能追回吗

房子要不回来的,可以要回男方的购房出资款。

在女方起诉男方和第三者的诉讼中,当初男方赠与的是什么,就可以要求返还什么。

比如,男方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无偿赠与给第三者,女方可以要回的就是房子。
如果男方出钱给第三者买房子,能要回的就是购房出资款。如果登记在第三者名下的房屋涨价了,也只能要回出资款。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七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④ 女方婚前买房,婚后男方应该帮着一起还房贷么

好,男方是否还房贷以男方意愿为主。
如果男方婚后与女方共同还贷,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主张对共同还贷和相应增值部分进行分割;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即使女方是以自己的个人收入进行还贷,从法律上来讲,也属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男方在离婚时可以主张对共同还贷和相应增值部分进行分割;
因此,为了避免出现财产纠纷,最好订立婚内财产协议,约定男女双方彼此的财产份额及归属,保证女方使用个人财产进行还贷,以免出现财产争议。
【相关法条】《民法典》
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78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 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⑤ 结婚后,男方家付首付,老公希望我一起帮他还房贷,你怎么看

结婚之后男方家拿首付买的房子,这时候,老公希望你和他一起承担房贷,我觉得这是非常正常的一件事。

可能你之所以有这样的疑问,是因为这套房子是老公婚前财产,所以你若拿房贷,其实是在为你老公的房子还房贷。如果你们的感情非常要好的话,就算拿这笔房贷也无可厚非。如果你们的感情基础不够好,可能以后会出现婚姻问题,这时候房子的归属,就成了一个棘手的问题,因此你会在这件事上出现了纠结。

当然作为丈夫而言,如果你想要彻底打消妻子的疑虑,完全可以在房产证上加上妻子的名字,就算妻子没有这方面的要求,你也完全可以带他一起去相关部门,加上她的名字以示你对她的爱意是真真切切的。

⑥ 一对在谈恋爱的男女,男的给女孩交个首付,贷款他说他还,这可靠吗

如果两个人都对对方比较满意的话,我相信这个还是比较可靠的。

⑦ 丈夫给小三买房子付的首付,后期贷款是小三自己还的,离婚的话,这个房子能追回吗

你好!房产可能无法追回,但是男方若是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对第三者赠与房产首付的话,是能够进行追索的,但是对于证据的要求较为苛刻,建议聘请相关领域的律师进行追索。此外,在诉讼离婚的同时,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根据《民法典》,夫妻对共同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理权,但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人并非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你是有权追索该财物的。一方对于他人的赠与,显然侵犯了另一方合法利益,因此该赠与行为属于可撤销的赠与行为,被赠与人需要退换被赠与的财产。
律师建议你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进行追索:搜集赠与财物的相关证据,包括转账流水、发票等。其次,与被赠与人取得联系,收集聊天记录等内容,或与其达成协商。但是要注意诉讼时效,赠与人需要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此外,若一方有过错,或试图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则根据今年实施的《民法典》,无过错方不但能够依照无过错方权益原则请求法院让过错方少分财产,而且“其他重大过错”这一兜底条款,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但是过错方其过错是否构成“其他重大过错”取决于法官的自由心证。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663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109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1088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1092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⑧ 我哥不能贷款买房,同居期间以女友名义首付,已还贷款了三年,现在分开了怎么办

常见的是他们自己协商,在一起三年毕竟有感情,他们自己会选择的,我一个领居家妹子,跟人同居了几年,当时男方买房,然后一起还贷,最后还是分开了,结果女孩子分文未要,我觉得女孩子太傻了。

⑨ 婚前双方共同支付首付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款,离婚时要怎么分配

现在的年轻人离婚是家常便饭,我想原来我父母那一辈就算在怎么吵架,从来也不会想到会选择分开,可能以前女性思想经济都不独立,一个人生活连吃饭都是问题,即使两夫妻吵架闹自杀都不会想到离婚,以前经常看到卫生所,很多女人在那里洗胃这是何必呢?日子过成这个样子,不如趁早离婚,谁离开谁还活不下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