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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桂林可以提取南宁公积金贷款吗

发布时间: 2022-09-14 02:45:48

⑴ 广西买房可以用异地公积金贷款

法律分析:可以。早在去年6月,广西就提出了在北部湾经济区内实行异地贷款。缴存职工在北部湾经济区内购房视为同一城市,比照同城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但现在,广西全区已经实行了全国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⑵ 广西买房可以用异地公积金贷款吗

法律分析:可以。早在去年6月,广西就提出了在北部湾经济区内实行异地贷款。缴存职工在北部湾经济区内购房视为同一城市,比照同城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但现在,广西全区已经实行了全国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⑶ 南宁接受异地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根据南宁公积金提取政策,符合条件的职工购买本市区域外已取得产权的自有住房是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的公积金,符合条件的职工是指具有所购住房坐落城市的户籍证明或者工作证明。购买外地住房,如果是全款购房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公积金卡、购房合同、房产证、全款和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⑷ 在南宁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能否在桂林使用来买房

如果你在桂林工作,可以把以前的转过来,交满一年(好像)就可以了。具体你可以问问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查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站即可。

⑸ 广西桂林可以用异地公积金买房吗

法律分析:桂林目前是不支持异地公积金贷款的,异地购房的主要障碍之一就是距离远,不能方便随时去了解房屋状况,但是如果因为距离远而全权托付给中介,而不亲自去当地看房也是行不通的,因为一些房子的细节问题如果不是亲临现场是无法发现的,所以亲自到当地看房是很重要的。

如果可以贷款的话需要向缴存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提交办理异地贷款的申请,工作人员会对你的申请进行确认,看看你所述的信息是否属实,确认无误之后工作人员将为你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然后你需要持身份证、购房合同、异地贷款使用证明等资料前往申请贷款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资料提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对你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它们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资料审核通过之后,申请贷款的公积金中心就会为你办理贷款手续,并且发放贷款给你。你需要按时偿还贷款,并且缴存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会协同贷款的公积金中心督促你还款,不同地区都有自己的购房政策,所以如果要在外地买房子,首先要了解当地的购房政策,如税收、房贷利率等,特别是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情况下,还要了解当地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遵循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运作、银行专户保管和金融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职工购买、新建、改建、大修自有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自有住房挪作他用。

⑹ 住房公积金可跨区域使用吗

可以的。

广西自治区住建厅根据国家日前发布的《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广西从2015年10月8日起公积金异地贷款不再受限于北部湾经济区,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不仅在全区推行,而且可以全国互通。

自治区住建厅公积金监管处负责人表示,全面推行异地贷款后,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的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例如,梧州的市民想要到桂林买房,可按桂林当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若南宁市民想在青岛买一套房子,也只需按当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青岛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即可。

其实,早在今年6月,广西就提出了在北部湾经济区内实行异地贷款。缴存职工在北部湾经济区内购房视为同一城市,比照同城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贷款原则上由购房地发放,若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过高的,可由缴存地发放。此次国家层面的异地贷款新政实施后,惠及范围突破北部湾四市,进一步扩大。

除在全面实现异地贷款外,住建部等三部门还提出2015年8月末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综合考虑当地房价水平、贷款需求和借款人还款能力,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际额度。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60%。贷款偿还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推行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款本息业务。

与此相应的是,广西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的通知》中也明确提出——

●各地要根据当地房价水平及时提高贷款最高额度,并取消确定实际贷款发放额的不合理限制;

●最高贷款额度原则上应不低于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商品住房总房款的80%,个贷高于85%的城市,可继续执行当前的最高贷款额度;

●另外,针对三部门要求各地简化业务审批要件,自治区住建厅也明确要求各地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现行的审批要件进行清理,尽量简化;

●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其月收入的,不需单位出具职工收入证明;

●缴存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除身份证明、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外,不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⑺ 广西买房可以用异地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早在去年6月,广西就提出了在北部湾经济区内实行异地贷款。缴存职工在北部湾经济区内购房视为同一城市,比照同城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但现在,广西全区已经实行了全国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⑻ 我可以申请南宁公积金贷款到桂林买房吗

根据桂林公积金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桂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市公积金规〔2017〕1号)》规定:
1、取消异地公积金贷款;
2、交满6月变为2年;
3、付首套20%变30%,二套30%-40%;
4、贷款额度(余额不多的情况下)几乎减半。
那么,如果因工作调动住房公积金从异地转移到桂林,但在桂林住房公积金缴交的时间未满24个月,可否申请贷款?
信用管家:需要将异地公积金转移桂林,两地缴存时间可以衔接上,合并计算不间断缴存满24个月可以申请贷款。
另需提供异地公积金缴存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