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积金贷款中的“共同申请人”是什么意思
所谓住房公积金共同借款人(也就是你所谓的共同申请人)是指共同申请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借款人。
㈡ 如何认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共同借款人
房子是共同财产,贷款是还房贷的,所以贷款是共同借款,也就是贷款是共同借款人。
㈢ 公积金贷款共同还款人可以有几个
公积金共同还款人没有用明确规定多少个人,具体看银行的规定了。
目前买受人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有压力的可申请具备偿还能力的直系亲属作为共同还款人参与还款。共同还款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婚姻关系证明、直系亲属证明、收入证明、个人信用报告及共同还款承诺书等材料。
㈣ 关于共同还款人用公积金贷款
房贷还款人也就是借款人是不能更改的。如果要换,就得跟第一次办理贷款时的手续一样,需要将新借款人的材料交给银行申请贷款,并且在此之前还得把银行欠款先全部还清,才有可能再贷出来。除非是夫妻之间或者离异的情况下,部分银行是可以办理更改房贷还款人,但是需要交手续费。如果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发生以下情况的,借款人的配偶或房屋所有权继承人、受遗赠人在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终止前可申请更改住房贷款还款人:(一)借款人离婚并导致房屋所有权权利转移给配偶的;(二)借款人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三)借款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金融机构在审核主贷款人的贷款材料时,是已经把主贷款人所提供的共同还款人的收入和偿还能力考虑进去了的,但是很明确的就是他们对主贷人是审核比较严格的,结合主还款人以及共同还款的人综合条件以后,才选择的贷款发放,所以一旦现在要变更一个共同还款人,金融机构有权利怀疑共同还款人的还款能力,他们是不会冒这个风险的!而且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在发放贷款以后才要求变更还款人的名字,这个可以界定为骗贷行为,金融机构是不会同意这样的事情发生的,如果在没发放贷款前就申请变更名字,那个是随便可以的
㈤ 请问住房公积金共同借款人是什么意思我朋友要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
不要借,借了会影响你的贷款,你再买房就会成二套房了,而且公积金贷款有最高贷款额度,比如45万,如果他短期内还不完,等你要贷款买房时候,你就不能贷款那么多了,
㈥ 住房公积金贷款,配偶必需是共同借款人吗
不是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3.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5.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
6.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费用30%的前期费用;
7.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8.大修住房的,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9.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
10.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㈦ 什么叫住房公积金的共同借款人
借款人也就是债务人,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是共同债务人,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第八十五条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八十六条规定,债权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第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㈧ 公积金贷款必须有共同还款人吗
共同还款人没有公积金是不影响公积金贷款的。
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有:
在贷款当地城镇常住有效户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在贷款之前有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的累计缴存时间不能低于12个月;
首套房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贷则只需两成;
借款人具备正当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资收入,贷款偿还意向明确;
与售房处签署了购房契约或是合同;
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