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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房产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吗

发布时间: 2022-09-20 19:28:38

1. 重庆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流程(成功示例)

现在能直接用公积金贷款的楼盘都不太多,为了买到合适的房子,又能享受公积金贷款的优惠预期年化利率,很多人都准备先办成商贷,后面再转成公积金贷款。因手续复杂很多人都不会,要想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首先要了解的就是自己是否符合条件,下面就以一个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成功示例向大家详细说明。
重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流程(成功示例)
首先说下重庆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政策
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其配偶若符合贷款条件可申请参贷。就是说如果配偶的房子以前的商贷,现在你有公积金符合贷款条件,可以转成用你的公积金贷款。
具体贷款条件:
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在本市城镇购买住房,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或商业性贷款且已获得《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3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资信良好;
4有合法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5同意用所购住房作抵押;6同意办理住房置业担保。
所需资料:
1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均含配偶)身份证及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合法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权证》和购房缴款凭据;
3原《借款合同》和《房地产抵押贷款合同》;
4原贷款还款凭据(由原贷款银行出具截至当月的还款明细表);
5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
6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含单身证明)。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统一为A4标准)两套,申请和签约时除《房地产权证》只需复印件外,其它资料均需携原件备验。
其次再来说下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转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和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
2、就是说你不能靠商贷转公积金变相的过户给其他人来还款。
3、原商业贷款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有贷款银行提供的无逾期还款记录
4、这个时间不是固定的,看原来商贷的银行是怎么要求,比如建行半年就得行,但是汇丰好像就要三年。
5、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必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
6、已经获得《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确认满足上述条件后再来说下大家很苦恼的一个问题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如何解押商贷 :其实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最恼火的是如何给商贷解押
方式是客户先自筹资金结清原银行贷款,原房产撤销抵押,重新办理抵押后,中心放款至客户存款账户。本来以前有垫资的,现在已经没得了,所以最恼火的就是自筹资金。
最后就是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详细流程了
1购房职工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设立或委托的网点咨询办理期房直客式贷款的有关事宜,测算可贷额度和期限;
2领取《贷款申请审批表》、《申请人情况调查表》并认真如实填写后提出借款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资料,提交资料复印件的应携带原件备验;
3工作人员与借款人谈话,并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查;
4获得批准的借款申请人接工作人员通知后,按约定的时间到约定地点签订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文本,并办理住房置业担保;
5还清原贷款并解除抵押登记,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6已办妥所有手续的贷款由贷款承办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资金划入借款人指定的个人账户,直接用于偿还原贷款。
以上就是小便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详细流程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学习下,虽然手续麻烦了一点但不管怎样这都能为您省下一大笔钱。

2. 2022重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已办理商业贷款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符合各项规定条件:转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和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就是说你不能靠商贷转公积金变相的过户给其他人来还款。原商业贷款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有贷款银行提供的无逾期还款记录。这个时间不是固定的,看原来商贷的银行是怎么要求。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必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已经获得《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拓展资料:
商业贷款是用于补充工业和商业企业的流动资金的贷款,一般为短期贷款,通常为9个月,最多不超过一年,但也有少量中长期贷款。这类贷款是商业银行贷款的主要组成部分,一般占贷款总额的三分之一以上。
商业贷款是指统计期末,住房置业担保机构担保余额中,为商业贷款提供担保所占的比例。
提交贷款申请:当你签好了房屋买卖合同后就可以向银行申办商业贷款了。无论是一手房贷还是二手房贷,都需要将银行认可的齐全材料递交给银行审核,这是商业贷款流程中最重要的一步。
主要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外地户籍需要提供暂住证或者居住证;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买卖合同、首付款发票或者收据;近半年的工资流水或其他资产证明。除了以上五项资料外,不同银行对商业贷款要求有一定的差异,还要详细询问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银行受理调查:银行收到贷款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就会对其材料进行审核,商业贷款一般审核时间是1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个月。
在银行受理调查期间,会根据情况要求贷款申请人补充一些资料,因此,这段时间贷款申请人需与银行保持联络。
银行核实审批:贷款银行会针对几方面进行核实:房屋的情况、借款人的资质信用情况等。这是商业贷款流程中比较重要的环节,如果贷款申请人的信用不良,会直接导致贷款申请的失败,因此生活中积累良好的个人信用是很重要的。
双方办理相关手续:银行通知贷款申请人,贷款审批通过后需要在该银行开户,领借记卡并签订贷款合同。同时,办理抵押、保证、质押和保险等有关担保手续。在签订贷款合同、办理担保手续的时候一定要详细了解合同中的细则,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免发生不必要的误会。
银行发放贷款:所有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银行会将贷款资金打入到房产开发商的账户,借贷关系成立,贷款人按规定偿还贷款。

3. 重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流程

法律分析:(一)借款申请人应带齐办理要件资料原件,在贷款面签时所有相关人(借款申请人配偶、产权共有人及配偶)需到场。

(二)借款申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须完整、准确、真实、有效、合法。

(三)进行贷款面签时借款申请人应认真阅读相关合同条款。

(四)根据贷款流程,只有公积金中心和委托银行审批同意后,借款申请人才能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办理解押和重新抵押手续,并保持不动产权证权利人登记信息与贷款申请时一致,如出现差异,公积金中心或承办银行有权不予发放一手房置换抵押贷款。

(五)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优先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使用。

(六)在贷款办理过程中,公积金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借款申请人需留意短信提示,按规定时限办理签约手续,按规定时限交回抵押登记资料。

(八)住房公积金贷款属于政策性低息贷款,资金使用率较高,为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我中心可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安排,按照预约先后时间顺序轮候受理贷款业务。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4. 重庆商转公积金贷款流程

重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一、购房职工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设立或委托的网点咨询办理期房直客式贷款的有关事宜,测算可贷额度和期限。
二、领取《贷款申请审批表》、《申请人情况调查表》并认真如实填写后提出借款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资料,提交资料复印件的应携带原件备验。如为二手房置换贷款,需借款人委托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二手房价格评估,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三、工作人员与借款人谈话,并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查。
四、获得批准的借款申请人接工作人员通知后,按约定的时间到约定地点签订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文本,并办理住房置业担保。
五、还清原贷款并解除抵押登记,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六、已办妥所有手续的贷款由贷款承办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资金划入借款人指定的个人账户,直接用于偿还原贷款。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其中山东临沂市9县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行为12个月)。
2017年8月15日,由住建部等联合发布通知称,自2015年9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首付取消2成首付。

5. 重庆办理商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法律分析:1、首套住房才可以办理;2、原商贷银行同意+已办理好房产证;3、按时连续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4、具备偿还能力,且资信良好;5、借款人要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必须先自筹资金,将商业贷款还清,解除原抵押后,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6、若借款人购买的若是期房,在办理“商转公”时,所购楼盘必须封顶;7、若是现房,则必须凭房屋产权证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