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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银行贷款公积金贷款

发布时间: 2022-09-23 22:44:49

1. 厦门办理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的七大条件

在厦门购买自住住房且办理的商业性住房贷款(不含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房屋抵押贷款及公转商贷款)尚未结清的缴存职工可以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那么购房者申请“商转公”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应该如何办理呢?

在厦门 购买自住住房且办理的商业性住房贷款(不含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房屋抵押 贷款及公转商贷款)尚未结清的缴存职工 可以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那么 购房 者申请“商转公”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应该如何办理呢?

厦门 商业贷款 转 公积金贷款 的申请条件

1、原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2、原商业性住房贷款还款1年(含)以上,且无 逾期贷款 余额;

3、借款申请人必须是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其配偶;

4、所购 房产 已取得《厦门市 土地 房屋权证》;

5、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缴存职工,将异地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其在我市开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且转换期间无欠缴、停缴现象的,原缴存地缴存时间与本市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持“金鹭英才卡”的人才及其配偶、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引进的 高层 次人才及其配偶、军队转业干部、文教卫系统引进的高级职称人员、留学人员、来闽创业就业的台湾青年、台湾特聘专家、专才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可申请商转公贷款;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将部队服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一次性转入其在“厦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专户”下设立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且未提取住房公积金、未办理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贷款、商转公贷款和异地贷)的,视同缴存情况符合申请商转公 贷款条件

6、个人信用良好。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

7、无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贷款、商转公贷款和异地贷)余额。

厦门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办理程序

1、申请。借款申请人向受委托银行或市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仅限于转纯公积金贷款,下同)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签约、担保。

(1)以自有资金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原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注销原抵押后,借款申请人与受委托银行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并按借款合同约定到厦门市 不动产登记 中心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2)由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借款申请人与受委托银行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并与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4、复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抵押担保材料进行复核后,通知受委托银行放款;

5、放款。

(1)借款申请人以自有资金结清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受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申请人指定的账户;

(2)借款申请人申请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担保的,受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划转至担保机构专用账户;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为借款申请人结清原商业性住房贷款;原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办理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后,借款申请人与受委托银行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到市 房地产 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商转公贷款抵押登记手续。

厦门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方式

直接到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受委托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厦门银行、招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厦门市分行)业务网点申请;转纯公积金贷款也可到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请。

2. 厦门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3. 厦门公积金贷款120万条件

厦门公积金贷款120万条件:
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目个人信用良好。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
每个地区都有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限制,目前厦门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从100万提高到了120万元,也就是只有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最高才可以获得120万的贷款额度。厦门公积金原政策规定: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单职工50万元、双职工100万元。政策调整后提高了职下家庭特别是单职下家庭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其中职工家庭首次申请最高额度为120万元,第二次申请最高额度为100万元,并取消申请人的户籍限制。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一、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二、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三、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四、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五、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4. 厦门公积金贷款额度2022

1、 根据公积金账户余额来计算。厦门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如果个人公积金账户有2万元的余额,那么最高贷款的金额就是40万元。2、 厦门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个人最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为40万元,双职工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80万元,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80万元。
一、公积金转移的好处:
1、更加方便职工在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近办理业务,避免职工在转入地和转出地往返奔波。
2、转移接续业务办理时间短,效率高。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申请后,通过平台与转出地公积金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和资金的转移,并尽快将转移的结果通知职工。
3、规范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确保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异地转移过程中的信息准确和资金安全,有利于连续计算职工公积金缴存年限,支持缴存职工异地使用住房公积金,从而切实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二、住房公积金转移的条件:
1、申请人、申请人配偶个人信用良好,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无不良记录;
2、申请人原商业住房贷款必须是“个人住房贷款”,这点根据原商业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判定;
3、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转公积金贷款咨询记录单》,核实是否符合条件;
4、申请人在确定并完成上述事项后,自筹资金还清原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并于一个月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转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5. 厦门公积金怎么贷款

法律分析:申请人带齐材料(身份证等)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公积金中心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办理签约手续后到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抵押担保材料进行复核后,通知受委托银行放款;受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划转至借款合同约定的收款账户。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6. 厦门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可贷80万元

1.个人住房贷款: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厦门银行、招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最高贷款额度双职工为80万元,单职工为40万元。
201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588笔亿元,同比分别减少、回收个人住房贷款亿元。
截至2014年底,全市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万笔亿元,贷款余额亿元,同比分别增长、、个贷率为比上年同期减少个百分点。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4年,未发放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应回收项目贷款本金,实际未回收项目贷款本金。
截至2014年底,项目贷款余额亿元,累计发放项目贷款亿元。

7. 厦门公积金贷款额度2022

1、 根据公积金账户余额来计算。厦门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如果个人公积金账户有2万元的余额,那么最高贷款的金额就是40万元。2、 厦门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个人最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为40万元,双职工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80万元,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80万元。
一、公积金转移的好处:
1、更加方便职工在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近办理业务,避免职工在转入地和转出地往返奔波。
2、转移接续业务办理时间短,效率高。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申请后,通过平台与转出地公积金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和资金的转移,并尽快将转移的结果通知职工。
3、规范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确保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异地转移过程中的信息准确和资金安全,有利于连续计算职工公积金缴存年限,支持缴存职工异地使用住房公积金,从而切实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二、住房公积金转移的条件:
1、申请人、申请人配偶个人信用良好,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无不良记录;
2、申请人原商业住房贷款必须是“个人住房贷款”,这点根据原商业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判定;
3、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转公积金贷款咨询记录单》,核实是否符合条件;
4、申请人在确定并完成上述事项后,自筹资金还清原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并于一个月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转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8. 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多久

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其总年限应以房龄和贷款年限相加计算,同时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相加之和也不得超过65岁,贷款到期日不能超过土地使用的到期年限。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十一条
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供给能力由借贷双方共同商议后确定,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自营贷款期限最长一般不得超过10年,超过10年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票据贴现的贴现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贴现期限为从贴现之日起到票据到期日止。

9. 厦门中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网点的服务范围有哪些

中行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网点的服务范围:
1、单位业务:
(1)开户:企业开户已实现全程网络办理,其中,可选择中行18家缴存网点提供服务。
(2)缴存:开户、变更、注销、汇缴、补缴、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缓缴、转移、提取、封存、启封、托管、结息、对账和查询等日常业务。
2、个人业务:
(1)提取。
(2)贷款:职工购买的自住商品房、政策性住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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