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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积金个人贷款

发布时间: 2022-09-28 21:16:04

A. 青岛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1

青岛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青岛2021年公积金贷款新政策,青岛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是多少

青岛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
青岛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分为两类情况来看,一种是个人申请,一种是夫妻二人共同申请,其贷款的最高额度是不同的。
1、个人申请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的60%1、首套房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最高为36万元;首次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为21万元。
2、二次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二次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为18万元。
3、夫妻二人共同申请借款人以及配偶均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首套房的贷款额度:首次贷款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首次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5万元。
3、二次贷款额度: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二次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


青岛2021年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2021年青岛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时候,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符合申请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
3、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且购房首付款比例符合规定要求;新建住房有相当于购房全部价款(不含配套费、装修费等)30%以上的自筹资金,二手房为40%以上的自筹资金(有房龄要求)
4、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办理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及相关手续;
6、借款申请人购买新建住房的,开发单位须同公积金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借款申请人购买二手房的,二手房的售房人(即原住房产权人)不得为其配偶;
7、2021年6月1日起,取消我市住房公积金二次申贷须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满两年的期限限制,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即可申请二次公积金贷款,二次申贷其他事项仍按原规定执行。


青岛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是多少
在青岛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与是否首套房等因素有关,具体首付比例情况如下:
1、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70%,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购买二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60%,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3、购买新建住房的,房屋总价款不含配套费、装修费等;购买再交易住房的(即二手房),房龄10年以上(不含10年)的,房龄增加以5年为一档,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
4、青岛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 1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同时不得超过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男65岁,女60岁; 二手住房贷款期限与房龄之和最长不得超过30年;贷款期限不得高于所购住房的剩余土地使用年限。

B. 青岛公积金贷款政策2022

(一)实行“认房认贷”申贷条件政策。《个贷办法》修订后,申请我市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所购买的住房须为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者已经两次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其中,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套数为职工家庭在我市房产部门信息系统中记载的自住住房套数。(二)执行住房套数差别化贷款利率。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贷款期限,执行相应档次的基准利率;二套房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首套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取消现行的二次公积金贷款1.1倍利率规定。(三)优化贷款程序。一是贷款流程再造,简化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二是落实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集中向首套购房倾斜的要求,优先发放首套住房贷款。(四)完善申贷资料。一是根据住建部有关规定,不再要求提供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估价报告。二是根据住建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明确了异地贷款证明、还款能力证明、个人信用征信报告等申贷材料。三是明确了公积金中心有权根据贷款审查工作需要,要求职工追加辅助申请材料。(五)强化了风险防范及违规惩戒措施。一是补充了隐瞒事实申贷以及违约将抵押物出租、抵偿债务等风险情形的防范及处置。二是结合当前诚信社会建设要求,补充完善了有关借款人信用审查、惩戒的规定。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有权进行不良行为登记,取消其五年内公积金提取、贷款资格,并采取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向其所在单位通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等惩戒措施。

C. 青岛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1

法律分析:执行住房套数差别化贷款利率。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贷款期限,执行相应档次的基准利率;二套房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首套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取消现行的二次公积金贷款1.1倍利率规定。

法律依据:《青岛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贷款额度不高于以下计算结果和规定的最低值:(一)按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二)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的贷款额度;(三)按规定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四)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本条中的还贷能力计算公式、账户余额倍数、最高贷款额度,由公积金中心拟订,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执行。《青岛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根据借款申请人的贷款金额、还贷能力及其他相关条件并参照借款申请人的意愿由公积金中心综合确定,申请的贷款期限不得高于抵押房产剩余土地使用年限。《青岛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执行,如遇法定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调整。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

D. 青岛公积金贷款36万条件

青岛公积金贷款条件
1.本人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一年以上,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具有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及文件;
3.有相当于购房全部价款(不合配套费)30%以上的自筹资金;
4.有稳定的职业、经济收入和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房屋保险或有价证券质押;
6.办理住房抵押的申请人必须出具保证人及保证住所的有关证明;
7.借款人购买期房的,在房屋竣工办理产权证书之前。由售房单位提供担保。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202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决定即日起启用。
发展: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网”,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取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住房公积金归集和贷款业务办理要件的通知》。
202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决定即日起启用。

E. 青岛公积金贷款条件

贷款条件见下面:
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F. 2022青岛公积金第二套房最高额度有多少如何申请贷款

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贷款人所买房屋市场价值、借款人的还贷能力和抵押房屋状况等情形综合评估确定,通常计算能贷金额的方式是:申请者及其配偶退休工龄内公积金缴存金额的2倍。各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方法都不一样,因此详细情况要以贷款人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准。

5、还贷。一系列申办步骤后,接下来就是买房者还贷,买房者就能按借款合同中月还款额度的约定,分月向银行还款就行了。

从而能够得知,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方法根据不同地方、不同条件是不相同的。

G. 青岛市公积金贷款上限是什么

法律分析:贷款额度:最高额度: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36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贷款额度不高于以下四项计算结果和规定的最低值,以1万元为起点,按5000元的整数倍确定(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贷款额度可合并计算):按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配偶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1.公式中的“还贷能力系数”为30%;2.公式中的“额度计算年限”为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贷款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岁,女60岁),额度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H. 青岛公积金贷款政策2022

青岛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80万元。
财联社6月15日电,今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80万元,较之前提高20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50万元,较之前提高14万元。

I. 青岛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法律分析:青岛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主要是由申请人的公积金以往存储金额、账户的余额、上缴的比例、贷款能力等因素来综合决定的。一般来说,如果是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新房时,夫妻双方都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可贷60万元;只有借款人符合条件的,最高可贷36万元,具体要以实际情况为准。

法律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