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厦门公积金怎么贷款
法律分析:申请人带齐材料(身份证等)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公积金中心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办理签约手续后到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抵押担保材料进行复核后,通知受委托银行放款;受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划转至借款合同约定的收款账户。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2. 厦门公积金贷款购房申请条件是什么满足这六条!
公积金贷款作为利息最低的购房方式,一直以来颇受老百姓青睐,建议大家在买房之前,一定要先去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一下具体的申请条件,满足以后才可以办理相关的业务。今天我们以厦门为例,介绍一下具体的申请条件。1、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在厦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厦门缴存职工,将异地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其在我市开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且转换期间无欠缴、停缴现象的,原缴存地缴存时间与厦门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持“金鹭英才卡”的人才及其配偶、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军队转业干部、文教卫系统引进的高级职称人员、留学人员、来闽创业的台湾青年、台湾特聘(专才)、持“白鹭英才卡”的高层次外籍人才或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人才、在我市已缴交社会保险的台港澳人才,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将部队服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一次性转入其在“厦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专户”下设立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且未提取住房公积金、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贷款、商转公贷款和异地贷)的,视同缴存情况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
下列情形的,视同已连续按月足额缴存:
(1)因单位缴存或银行入账原因造成贷前12个月出现单位整体性公积金断缴住房公积金且已补缴足的;
(2)因工作调动原因造成贷前12个月出现公积金断缴住房公积金且已补缴足的;
2、个人信用良好。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
3、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4、无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5、已支付符合首付款比例规定的首付款。
6、公转商和组合贷款应符合厦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资格。
3. 厦门公积金贷款装修怎么申请
公积金装修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本息的能力;
2)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之日前,个人和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
3)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额度按住房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可贷额度按申请者所处地区而定。
所需的材料有:
1)借款人及共同还最高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购房产权证、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
4)装修合同(根据各地公积金中心的具体规定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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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厦门公积金贷款注意事项!购房前看一看!
厦门是沿海一个重要的城市,不少人都在这里工作、生活,由于房价比较高,所以很多人只能借助公积金贷款来购房。每个地区的政策不同,所以建议大家买房之前,先了解一下当地公积金贷款的注意事项。今天我们就来简单介绍一下厦门市的相关规定。1、公积金贷款利率
1)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商转公贷款、公转商贷款和异地贷)购房的,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2)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商转公贷款、公转商贷款和异地贷)购房的,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倍执行;
2、贷款额度(含商转公贷款、公转商贷款和异地贷)
1)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2)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
3)整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值低于保低贷款额度的,可按保低额度申请贷款,保低贷款额度为20万元。
3、贷款期限
不得高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期限:贷款期限控制在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顺延5年内。
两个(含)以上借款申请人按其中贷款期限长的确定,最长为30年;
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5. 厦门市公积金如何提取
厦门职工可在以下情况提取公积金。
基本资料:
1.《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单位核实并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或夫妻在同一户内的居民户口簿或所在居委会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2人(含)以上(配偶、父母、子女关系)共同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父母或子女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购买自住房提取公积金
提取额度:
为截至购买自住住房发生之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购买二手房的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转帐作首付的以合同登记备案时间为准;购买其他住房的以购房发票(不含补交超面积房款)开具时间为准。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款总额。
提交资料:
■已办理土地房屋权证的
土地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房屋权证上不能体现购房时间和购房金额的,还须提供能体现购房时间和购房金额的契税完税凭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新建商品住房
转账作首付: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已一次性付款:①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购房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贷款购房:①购房合同和购房全额发票复印件(经贷款银行盖章确认);②借款合同原件。
■二手房
①经房管部门登记转让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交易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经济适用房
转账作首付:①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房号单原件及复印件。
已一次性付款:①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购房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贷款购房:①购房合同和购房全额发票复印件(经贷款银行盖章确认);②借款合同原件。
■房改房、危改房、落实侨房
已一次性付款:①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购房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贷款购房:①购房合同和购房全额发票复印件(经贷款银行盖章确认);②借款合同原件。
■拆迁安置房
①拆迁安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全额付款发票或经财政或税务部门监制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二、建造自住住房
资料:①县级(含)以上建设(房管)、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施工企业出具的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翻建自住住房
资料:①县级(含)以上建设(房管)、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土地房屋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施工企业出具的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大修自住住房
①土地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县级(含)及以上建设(房管)、规划部门出具的需大修的危房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施工企业出具的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额度:
为截至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发生之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发生之日时间以批准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时间为准。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工程预(决)算金额。
五、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
购买厦门市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在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兴业行厦门市分行、厦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并已偿还首月应还款本息且没有逾期的借款人及配偶,均可办理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贷款银行申请
2.贷款银行当场审核
3.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当场签约(所有申请人均应到场签字)
提供的材料
(一)基本材料
1.《厦门市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申请表》:上网下载或到贷款银行领取,填写后由单位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还款代扣账户(卡或存折)原件;
5.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土地房屋权证》复印件。
(二)根据不同情形,还应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为借款人配偶的,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或夫妻在同一户内的居民户口簿或所在居委会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缴交不在同一银行的,申请人应提供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出具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单原件;
3.委托他人代办的,应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
提取条件
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并办理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住房贷款尚未还清,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逐月自动还贷的。
职工在异地购买住房,其所购买住房坐落不在职工本人及配偶工作或户籍所在地(不含福建省)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柜台领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
2.填表后,经单位核实并盖章;
3.携带相关材料到松柏大厦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综合服务大厅或同安区祥平西路国土房产大楼一楼公积金窗口办理审核手续;
4.凭审核同意提取的材料、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网点办理转账还贷手续。
提供的材料
1.《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单位核实并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信息证明(写明购房人、贷款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放贷月份、贷款种类、贷款账号和贷款余额等要素。证明当月有效)。
6. 厦门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
提交资料
借款人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在内的全部个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7. 厦门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怎么办理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需携带资料:①贷款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帐号,未成年人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明。以上人员必须到场并带好私章;②贷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人士提供未婚证明材料;③不少于房价二成的首付款收款凭证;④组合贷款需提供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收入证明;⑤支持通存通兑功能的扣款存折原件及复印件;⑥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⑦上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⑧房产评估报告。1990年(含)之前的二手房贷款额度超过房屋总价30%及1990年以后的二手房超过房屋总价50%的需要由办理机构认可的评估公司进行房屋评估;⑨如贷款放款至上家,提供放款存折复印件。申请公积金贷款流程1)借款人到单位交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提出申请,介绍本人情况、领取材料。2)准备齐全的文字材料,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核,包括核验借款申请表、购房行为是否合法、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确定贷款担保方式等。需要评估的贷款,由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3)初审合格,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具调查通知单,由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并指导借款人填写有关贷款合同。调查内容包括:核实收入情况有保证的人,保证人是否具有保证资格等。4)经受托银行调查合格,受托行出具调查意见递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由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批。5)审批通过,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放贷手续。6)借款合同生效,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再由受托行将资金划入开发商账户。7)借款人按照规定的方式按时归还借款。8)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借款合同和有关担保解除,有关凭证返还借款人(抵押人或出质人)住房公积金交存到中直、国管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第一步要到交存银行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手续办理。借款人也可以找有关的贷款代理机构,委托其帮助办理贷款手续,代理机构收取代办费用。在这种形式下,除了准备材料、合同签字和办理保险外,一般其他手续都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8. 厦门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七大条件
在厦门购买自住住房且办理的商业性住房贷款(不含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房屋抵押贷款及公转商贷款)尚未结清的缴存职工可以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那么购房者申请“商转公”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应该如何办理呢?
在厦门 购买自住住房且办理的商业性住房贷款(不含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房屋抵押 贷款及公转商贷款)尚未结清的缴存职工 可以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那么 购房 者申请“商转公”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应该如何办理呢?
厦门 商业贷款 转 公积金贷款 的申请条件
1、原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2、原商业性住房贷款还款1年(含)以上,且无 逾期贷款 余额;
3、借款申请人必须是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其配偶;
4、所购 房产 已取得《厦门市 土地 房屋权证》;
5、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缴存职工,将异地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其在我市开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且转换期间无欠缴、停缴现象的,原缴存地缴存时间与本市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持“金鹭英才卡”的人才及其配偶、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引进的 高层 次人才及其配偶、军队转业干部、文教卫系统引进的高级职称人员、留学人员、来闽创业就业的台湾青年、台湾特聘专家、专才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可申请商转公贷款;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将部队服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一次性转入其在“厦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专户”下设立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且未提取住房公积金、未办理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贷款、商转公贷款和异地贷)的,视同缴存情况符合申请商转公 贷款条件 ;
6、个人信用良好。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
7、无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贷款、商转公贷款和异地贷)余额。
厦门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办理程序
1、申请。借款申请人向受委托银行或市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仅限于转纯公积金贷款,下同)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签约、担保。
(1)以自有资金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原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注销原抵押后,借款申请人与受委托银行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并按借款合同约定到厦门市 不动产登记 中心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2)由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借款申请人与受委托银行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并与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4、复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抵押担保材料进行复核后,通知受委托银行放款;
5、放款。
(1)借款申请人以自有资金结清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受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申请人指定的账户;
(2)借款申请人申请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担保的,受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划转至担保机构专用账户;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为借款申请人结清原商业性住房贷款;原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办理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后,借款申请人与受委托银行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到市 房地产 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商转公贷款抵押登记手续。
厦门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方式
直接到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受委托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厦门银行、招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厦门市分行)业务网点申请;转纯公积金贷款也可到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请。
9. 厦门公积金贷款买房审核要多久
一般审批下来需要一个半月到两个月的时间。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10. 厦门公积金贷款120万条件
厦门公积金贷款120万条件:
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目个人信用良好。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
每个地区都有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限制,目前厦门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从100万提高到了120万元,也就是只有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最高才可以获得120万的贷款额度。厦门公积金原政策规定: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单职工50万元、双职工100万元。政策调整后提高了职下家庭特别是单职下家庭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其中职工家庭首次申请最高额度为120万元,第二次申请最高额度为100万元,并取消申请人的户籍限制。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一、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二、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三、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四、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五、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