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积金转移到异地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1)公积金转移前提为职工新入职的单位须已经开通缴纳公积金的账号;
(2)职工到新入职企业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一张接收单;
(3)带着这张接收单,回到原单位要求其开具一份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
(4)凭转移证明、接收单、职工本人身份证、原单位发的住房公积金卡到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账户转移即可。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发放的优惠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又向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一起构成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审批,商业性贷款由受托银行审批。
房地产开发商与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签订《商品房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由房地产开发商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并按贷款总额一定比率缴存保证金,待产权证办妥完成抵押登记后,结束保证担保责任,转为所购住房抵押担保。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用款手续。
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是先由银行用银行资金对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商业性住房贷款后,再由受托银行代理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控制在其公积金基本贷款额度内且不超过商业住房贷款金额的70%,其公积金基本贷款期限比商业住房贷款期限短一年以上。
【法律法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B. 中国银行广东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在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如何转移到本市
职工在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需转移到本市继续缴存的,按以下流程办理:
1、转入单位在本市为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
2、转入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到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缴存证明。
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转入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开具缴存证明,非单位经办人为职工办理开具缴存证明的,还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3、职工将缴存证明交异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转移时,需告知转出单位应将转入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在转移凭证明予以注明。
4、职工在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市后,接收单位填妥《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到中心经办网点办理转移手续,其中转移通知书中“转出单位登记号”填“999999”,“转出单位名称”填“封存部”,转移职工账号可先不填,到网点前台确认后再填写。
5、转移后合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接收单位经办或职工本人持填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申请表》到中心经办网点办理职工账户合并手续。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最新业务变动请以中行官网公布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C. 住房公积金能否从一个城市转到另一城市继续缴纳并进行贷款
你好!可以转的!职工在上海市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转移到外市继续缴存,具体操作方式应首先由录用单位为职工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转入录用单位),然后由外省市公积金管理部门将职工在上海市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以电汇形式汇入录用单位的账户,最后由录用单位将汇入资金以补缴形式缴入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一般是缴纳满6个月就可以贷款了!(各地不同,有的城市要12个月)
D. 中国银行广东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中行广东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1、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手续,由转出单位经办或职工本人办理。转出单位经办或职工本人不能办理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已填妥并加盖了转出单位公章的,可由接收单位经办办理。
2、在集中封存户托管的职工,由职工本人或接收单位经办持上述材料到中心经办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加盖接收单位公章。
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经办人员办理的,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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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公积金账户换了,房子的公积金贷款怎么办
办理还款账户变更。
在还款日以外的工作日,借款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者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认证的或能够调用电子证照核实的,无需提供,并提供本人名下符合还款银行扣划要求的新还款卡账号或存折账号,至管理中心所属的十个远郊管理部,贷款中心及受托办理贷款业务的银行代办点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
F. 公积金转房贷怎么办理
1.按月对冲还贷申请:新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在申请贷款的同时申请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已经办理了贷款的借款人可在每月1日至10日至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按月对冲还贷,同时领取《邵阳市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申请审批表》一份;
2.按月对冲还贷受理:委托人持必备资料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含管理部)办事大厅贷款受理柜台进行受理;
3.按月对冲还贷审批:住房公积金中心对按月对冲还贷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批;
4.按月对冲还贷协议签订:审批通过后,当场与借款人签订《按月对冲还贷委托协议》;
5.按月对冲还贷实施:住房公积金中心于次月从委托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提取符合规定的还款额存入其还款帐户中。如所提取的还款额不足偿还每月应还款额,不足部分由委托人补足;
6.按月对冲还贷终止:住房公积金中心每月对已办理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的贷款进行跟踪,对发现不符合按月对冲还贷条件的贷款,将终止按月对冲还贷。
G. 因工作调动到外地公积金贷款怎么办
法律分析: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离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离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H. 住房公积金封存状态怎样办理异地转移 / 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异地转移贷款:
由所在本市的单位为职工办理开户及缴存手续。
本人持住房公积金龙卡、身份证及一份复印件,到所在单位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管理部申请开具缴存证明,管理部同时在缴存证明上为职工提供建设银行转账账号。
迁入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职工在当地的缴存款项划转至管理部提供的建设银行转账账户内。
职工在本市的单位为职工办理补缴手续。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缴存人转入单位为缴存人办理缴存登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缴存人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
缴存人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书》,转入单位签章确认后,连同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送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联系函》。
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书》、身份证及原住房公积金缴存有效凭证复印件及《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联系函》一并发送至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送的资料进行审核,无误后,根据缴存人委托,将转移资金转账或汇至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并向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送《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办结单》及银行转账或汇款票据复印件。
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转入的资金记入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并告知缴存人
I. 公积金跨省转移如何办理
法律分析:公积金异地转移流程如下:
1、需让新就职的单位领导帮忙开具公积金转移证明;2、将公积金转移证明、身份证提交至原单位领导;3、原单位开具公积金转移书,并在上面盖章;4、原单位安排人员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由于各个城市的公积金政策是不同的,职工在办理公积金转移的过程中,是需要事先了解当地的公积金政策,如在当地缴存公积金满多少年后才可转移,或是办理公积金要注意哪些事项,准备什么材料等,确保公积金转移顺利。大多数城市是有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给办理公积金带来了方便,但是也存在一些城市没有公积金管理中,这时就需要知道自己之前办理的公积金是属于哪个单位的,看是区直、铁路公积金,还是其它,这样才不会带来更多的麻烦。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J. 住房公积金账户如何异地转移
可以通过网上搜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进行异地转移。
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网”,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广州等20多个城市已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
异地转移办理可通过以下流程进行:
一、申请受理
职工在转入地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转入地中心。转入地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业务:
(一)职工申请。
职工向转入地中心提出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附表1)一式两份;
3.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3.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5.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二)审核受理。
转入地中心根据申请材料,当场审核职工信息。信息相符的,予以受理,在《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上加盖印章,其中一份交职工或单位经办人。信息不符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
(三)信息传递。
转入地中心受理职工申请后,为职工生成《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上传至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
(10)公积金账户迁移贷款怎么办扩展阅读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
1、按还贷能力计算公式: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2、按账户余额: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3、按最高限额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