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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公积金异地贷款

发布时间: 2022-12-12 04:08:23

Ⅰ 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贷款吗

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用。自2017年7月1日起,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均可通过异地转移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跨区域就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手续齐全、符合转出地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向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即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转移接续业务。

按照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发布的要求,相关部门正加快推进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设,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以后将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当然全国那么多地市,各有各的规定,具体能不能在异地买房贷款,还是要看当地的公积金政策。

一、可用住房公积金异地买房的城市


1、支持省、区内异地贷款的城市包括:杭州、青岛、沈阳、长春、济南、洛阳、西安、昆明、银川、兰州、合肥(与阜阳、六安、淮南、滁州、淮北五市互贷)。

不过,其中长春、青岛、洛阳、昆明要求申请人必须有本市户籍,银川要求申请人为宁夏区非农户户籍。

2、支持跨省互贷地区的城市包括:武汉、长沙、南昌三市、南宁。其中,南宁与包括广西在内的二十一个省(区)直公积金中心实现贷款互通,不限户籍,可在相互间的省会城市购房。

3、支持全国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天津、哈尔滨、太原、石家庄、成都、海南、乌鲁木齐、贵阳、西宁。其中,贵阳是从2015年8月10日起试行一年,并要求申请人必须有本市户籍;广州、哈尔滨、成都、石家庄、海南同样要求申请人须有本市户籍。


二、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流程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1、一般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对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5、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具体的操作咨询当地的公积金中心。

拓展资料:


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在职职工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为“应当缴纳“项目,法律上应当即为必须,同时缴纳也表现出这是一项义务。[1]


2016年3月23日“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这意味着,未来随着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人们熟悉的“五险一金”或将变为“四险一金”,医疗保险将与生育保险合并,有些大型企业会为员工购买福利,如人身意外险、重大疾病保险。[2]



Ⅱ 淮南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5万元。夫妻双方正常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55万元;单方缴存的40万元。职工公积金连续缴存满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且不受住房套数、户型、面积和贷款次数的限制。贷款已还清,再次购买住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利率仍按首次贷款利率执行。
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低于淮南市城镇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10%的,即低门槛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不超过30万元;单位连续缴存3年以上(含3年)的,具备还款能力的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其中山东临沂市9县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行为12个月)。
2017年8月15日,由住建部等联合发布通知称,自2015年9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首付取消2成首付。
贷款条件:
一、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三、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四、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五、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Ⅲ 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用吗

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用。自2017年7月1日起,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均可通过异地转移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跨区域就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手续齐全、符合转出地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向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即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转移接续业务。

按照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发布的要求,相关部门正加快推进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设,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以后将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当然全国那么多地市,各有各的规定,具体能不能在异地买房贷款,还是要看当地的公积金政策。

一、可用住房公积金异地买房的城市


1、支持省、区内异地贷款的城市包括:杭州、青岛、沈阳、长春、济南、洛阳、西安、昆明、银川、兰州、合肥(与阜阳、六安、淮南、滁州、淮北五市互贷)。

不过,其中长春、青岛、洛阳、昆明要求申请人必须有本市户籍,银川要求申请人为宁夏区非农户户籍。

2、支持跨省互贷地区的城市包括:武汉、长沙、南昌三市、南宁。其中,南宁与包括广西在内的二十一个省(区)直公积金中心实现贷款互通,不限户籍,可在相互间的省会城市购房。

3、支持全国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天津、哈尔滨、太原、石家庄、成都、海南、乌鲁木齐、贵阳、西宁。其中,贵阳是从2015年8月10日起试行一年,并要求申请人必须有本市户籍;广州、哈尔滨、成都、石家庄、海南同样要求申请人须有本市户籍。


二、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流程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1、一般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对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5、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具体的操作咨询当地的公积金中心。

拓展资料:


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在职职工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为“应当缴纳“项目,法律上应当即为必须,同时缴纳也表现出这是一项义务。[1]


2016年3月23日“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这意味着,未来随着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人们熟悉的“五险一金”或将变为“四险一金”,医疗保险将与生育保险合并,有些大型企业会为员工购买福利,如人身意外险、重大疾病保险。[2]



Ⅳ 请问淮南市的住房公积金能不能贷款在合肥买房

住房公积金不可以异地贷款买房,你所缴存的公积金缴存在淮南,合肥公积金管理中心查不到的。
你可以买房后罢工基金账户里面的钱提取出来用于装修或还款用。

Ⅳ 【干货】哪些地区可以进行公积金异地贷款

不少上班族因为工作地点变动较大,想要申请公积金贷款颇有些苦恼,不能充分发挥公积金的作用。自从公积金异地贷款 全面实行以来,不少购房者的购房积极性增加,下一定程度上而言,公积金贷款预期年化利率较低,尽管所需放款时间较长,但是考虑到为了节省房贷成本还是不错的。哪些地区可以进行公积金异地贷款呢?
(1)支持省、区内异地贷款城市
城市:杭州、青岛、沈阳、长春
、济南、洛阳、合肥(与阜阳、六安、淮南、滁州、淮北5市互贷)、西安、昆明、银川、兰州。
需要注意的是,长春、青岛、洛阳、昆明要求本市户籍,银川要求宁夏区非农户籍。
(2)支持全国范围内异地贷款地区城市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天津、哈尔滨、太原、石家庄、成都、海南省、乌鲁木齐、贵阳(2015年8月10日试行1年)、西宁。
需要注意的是,广州、哈尔滨、成都、石家庄、海南省、贵阳要求本市户籍。
(3)跨省互贷地区城市
中三角武汉、长沙、南昌三市、南宁。
需要注意的是,南宁与包括广西在内的21个省(区)直公积金实现贷款互通,不限户籍,可在相互间的省会城市购房,21个省(区)直中心名单: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山西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辽宁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吉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黑龙江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浙江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安徽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福建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江西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湖南省省直单位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四川省省级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青海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4)未实现公积金异地贷款城市
南京、苏州、郑州、大连、厦门、福州、呼和浩特。
想要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的购房者需要注意,上述地区公积金异地贷款仅作参考,具体以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实际公告为准。??

Ⅵ 外地公积金可以在户口本地贷款买房子吗

为了让公积金缴存职工更便捷地使用公积金贷款,不少城市推出了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不过有些城市只限省、区内异地贷款,有些城市只支持跨省互贷地区,也有部分城市表示支持全国异地贷款,当然也有少部分城市不支持公积金异地贷款。 1.支持省、区内异地贷款的城市包括:杭州、青岛、沈阳、长春、济南、洛阳、西安、昆明、银川、兰州、合肥(与阜阳、六安、淮南、滁州、淮北五市互贷)。不过,其中长春、青岛、洛阳、昆明要求申请人必须有本市户籍,银川要求申请人为宁夏区非农户户籍。 2.支持跨省互贷地区的城市包括:武汉、长沙、南昌三市、南宁。其中,南宁与包括广西在内的二十一个省(区)直公积金中心实现贷款互通,不限户籍,可在相互间的省会城市购房。 3.支持全国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天津、哈尔滨、太原、石家庄、成都、海南、乌鲁木齐、贵阳、西宁。其中,贵阳是从2015年8月10日起试行一年,并要求申请人必须有本市户籍;广州、哈尔滨、成都、石家庄、海南同样要求申请人须有本市户籍。 4.目前还不支持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城市包括:南京、苏州、郑州、大连、厦门、福州以及呼和浩特。可以携带有效证件,到当地的公积金办理中心咨询一下。

Ⅶ 淮南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职工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时,以契税发票金额认定房屋价值,并结合房屋建筑面积、建成年代及物价部门核定的房屋交易涉税价格来确定贷款额度和提取额度。
二、职工为改善住房条件购买小公寓、小户型(面积55mI以下)的自住房需使用公积金的,应提供家庭无房证明、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网上备案单等资料提取公积金或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有住房,购买小公寓、小户型住宅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
三、夫妻离异、房产继承涉及房产分割过户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
四、房屋共有产权人、共同还款人在购房、还贷提取和申请贷款时,仅限于直系亲属(父母、子女)。还贷时先提取主贷人的公积金,不足部分可以提取其他共有产权人或共同还款人的公积金。
五、在本市或异地购买住房,提取公积金时已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房产证、购房发票和契税发票等资料办理。异地购房的,还需提供本人或配偶工作的单位证明材料或户籍证明。
六、职工家庭因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公积金的,除提供原有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施工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或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等。
七、职工以虚假资料骗取、套取住房公积金的,一经查实,除追回违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外,同时对其公积金限制使用,2年内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并通报其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处理。涉及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参与造假提取和贷款的,暂停其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