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西安高新区的住房公积金能在西安其它区买房吗申请购房用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肯定可以买房
1、基本条件
(1)具有西安市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单位及个人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4)同意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购买住房的条件
(1)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2)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
3、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条件
(1)须具有建设、规划、土地管理等部门批准的文件;
(2)能够支付不低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
⑵ 高新区小区的房子首付多少,能用公积金贷款买
若通过招行办理房贷,首付/贷款金额需要看当地政策以及评估公司的评估决定。是否能用公积金买,各地公积金政策有所不同,建议通过官网查询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电话是12329.
⑶ 在其他地区买房可以用公积金吗
在外地买房不能用本地的公积金贷款,但可以在外地买房后提取本地的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当地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⑷ 成都公积金买房贷款如何办理
法律分析:满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满法定退休年龄,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和具有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相关条件,由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明、户口簿、结婚证明、购房合同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等材料前往成都公积金贷款网点办理,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65号人居置业1楼等。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⑸ 郑州高新区公积金贷款去哪办理
法律分析:郑州公积金贷款办理地点:在郑州市区内购房的到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区内各办事大厅办理;在上街区及县(市)购房的到对应分中心和管理部办事大厅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条 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⑹ 本人准备在成都高新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下面是人行网上系统提供的信用报告。请问能贷到款吗
1、出现过贷款逾期一般来说会造成两个结果,要么无法获得贷款,要么无法获得优惠贷款条件,包括首付比例、信用担保、利率等内容。
2、你的情况不算太严重,但是在很多银行对有贷款违约记录的,五年内记录在人行存留,这种情况下基本上不能拿到最优利率,但不是所有银行首付比例都会提高,公积金一般管理更严格一些,但是你可以通过找一下熟人,还是有机会按照首次贷款30%,二次贷款50~60%比例拿下来的,笔者做房地产行业,有不少客户有一两次逾期,还是拿到了贷款,但是由于公积金贷款利率比较优惠,所以你的贷款审批可能会经过不少波折。
3、再给你个建议,如果公积金贷款利率有问题,你不妨采取组合贷款方式,公积金贷一部分,剩下的走商业贷款,这个得看具体银行的情况,同一家银行不同区域不同时间执行的政策松紧都不同,但今年上半年感觉相对都比较难批。
⑺ 济南高新区公积金能减多少贷款
济南高新区公积金能减去贷款的额度根据房价的不同额度不同。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最高贷款限额。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房产总价款规定的比例。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按以下两种公式计算的最高限额:
1、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
2、公积金可贷额度=借款人可贷额度+共同借款人可贷额度。
⑻ 洛阳新区买房可以用铁路公积金吗
洛阳市已经开放了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所以是可以使用其他地区公积金贷款买房,也是可以使用铁路公积金贷款买房的。
已经《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办〔2015〕48号)、省住建厅《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建金管〔2015〕15号)文件精神及《洛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为加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风险的防控和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的办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贷款对象及条件
第一条 贷款申请对象
现户籍在洛阳市行政区域内,在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购买洛阳市行政区域内普通自住住房的职工,可到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分支机构(以下简称“洛阳管理中心及分支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异地贷款”)。
第二条 贷款条件
申请异地贷款的缴存职工,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二)借款人家庭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已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的,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对家庭有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
(三)缴存地、贷款地的房屋套数、贷款次数合并计算,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第三次及以上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不予受理。
(四)借款人及配偶不得同时分别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缴存地中心)和洛阳管理中心及分支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同意按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贷款担保。
(六)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
第二章 贷款资料
第三条 借款人及配偶缴存地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一式3份)及最近六个月缴存明细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第四条 借款人到户籍所在地、公积金缴存地的房管部门开具以家庭为单位的房屋信息证明。
第五条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或洛阳市《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流程及资料的通知》中规定和要求的贷款资料。
第三章 贷款办理流程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个人异地贷款按照以下业务流程办理:
1.开具证明。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所规定的证明材料。
2.提出申请。借款人持证明材料到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中心、东城营业部(二手房)、各县(市)区管理部提出异地贷款申请,贷款中心、东城营业部、各县(市)区管理部接受职工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办理流程及所需提供资料。
3.申请受理。借款人向贷款中心、东城营业部、各县(市)区管理部提交贷款资料,业务办理人员为异地贷款职工登记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进行标识。
4.贷款发放。签订借款合同,同时将结果反馈借款人和缴存地管理中心。在担保公司办妥(预)抵押登记手续并出具声明后发放贷款。
第四章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七条 异地贷款的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执行洛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政策及规定。
第八条 异地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