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异地贷款购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2016天津
如您在天津市的中国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需要具备以下资格:
1、借款人(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借款人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配偶须同时符合规定的贷款条件。
2、非同一家庭成员共同购买一套住房的,其中一名购房人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在津就业的香港、澳门同胞、外国人;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4)未到法定离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大应未到65周岁);
(5)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自有住房的,须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6)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并且所在单位不存在欠缴情况;
(7)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8)已按规定支付首付款或自筹资金;
(9)同意按照规定提供担保。
4、借款人已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 借款人因工作单位变动,造成欠缴3个月(含)以内住房公积金或因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误,重新调整造成欠缴住房公积金,在申请贷款时已将欠缴的住房公积金补齐并恢复逐月缴存的,可视同连续缴存。
6、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或其配偶历史公积金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
(1)近24个月连续逾期不能超6期;
(2)近24个月不得出现展期(延期)、以资抵债的特殊交易;
(3)近5年内累计逾期不得超24期;
(4)近5年内不得出现一次性担保代偿、被起诉的特别记录。
7、借款人或其配偶《个人征信报告》需满足以下条件:
(1)逾期及违约信息概要中不得出现呆账或核销记录。
(2)信贷交易信息明细中全部贷款当前逾期总额应为0。
(3)未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最近24个月每个月的还款记录表中每笔贷款连续逾期(含担保人代还)不得超过6期。以受理申请之日为起点计算24个月记录。
(4)贷款明细信息中全部贷款最近24个月特殊交易项不得出现“展期”或“以资抵债”的特殊交易。以受理申请之日为起点计算24个月记录。
请您办理时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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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天津可以商贷转公积金吗
商业贷款利息较高,很多买房者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转成公积金贷款。一般需要符合以下要求:
1、借款人是买受人或配偶;
2、房屋有大红本;
3、原银行商业贷款还款一年以上并信用良好。
4、实践中有些地方如太原,需要有大红本的房屋作抵押,才允许转公积金贷款。
天津的商业贷款可以转成公积金贷款,但是转公积金贷款有一系列的手续要求,其中包括获得公积金贷款处的贷款资质审核允许。首先就是公积金贷款那边要允许你转过去,然后就是你的商业贷款连续缴纳一年以上没有逾期情况,再次就是商业银行那边贷款的政策上也是允许的或者支持的。
只是说支持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并不是说所有的银行都支持,也不是所有的公积金贷款都支持,因为有的地方公积金贷款审核程序比较严格,通过了之后你再想替代商业贷款,这个比较麻烦。有的地方商业贷款它就是固定的,就不让转公积金,部分银行可以这得看地方银行的政策理论上是可以的,至少没有规定不能这么做,而且是要求银行那边同意公积金贷款这边同意,然后缴纳商业贷款稳定。
法律依据:一、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一)申请人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一般规定;1.申请人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时应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2.住房公积金被封存的职工、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不能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启封并重新缴存后,需连续、正常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方可申请;单位或职工欠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不能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如单位或个人将欠缴的公积金进行补交的,需再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方可以申请;3.借款人夫妻双方有一方曾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尚未结清之前,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业务;4.申请人具有稳定职业和经济收入,有按时偿还贷款的能力,信用良好、无不良征信记录;5.有房产或宅基地作为抵押;6.同意在受托银行设立还款账户;7.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其他条件。(二)申请人应当是商业住房贷款所购住房的合法产权人;(三)目前商业住房贷款尚未结清;(四)所购建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已办妥,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五)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不再受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二、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基本流程(一)申请人提供个人材料到我中心进行初审。(二)初审通过后,办理商贷提前结清手续。(三)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叁』 天津异地购房能用公积金吗需要什么条件
天津异地购房不可以用公积金贷款。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量远超过往年同期,资金使用率远超过正常水平,可用资金十分紧张,仅满足本市缴存职工的提取和贷款需求已存在较大压力。
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互助性,贷款资金来源于天津市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资金紧张的前提下,目前需要优先保障天津市缴存职工贷款需求,暂不具备开办异地贷款的条件。
现在天津异地购房不能用公积金,关于异地贷款的实施细则,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加紧研究之中,待条件成熟将公布。如需了解更多,请拨打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12329。
(3)天津贷款买房能提取公积金吗扩展阅读:
在天津,行政区域外购买已取得产权的自有住房,且具有所购住房座落城市户籍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建议购房后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公积金卡、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全款发票、还款凭证、产权证到天津市任意区的公积金中心管理部进行审核。天津暂未开通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
『肆』 天津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2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租赁天津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支付的房租,且合计不超过2400元。
2、天津本市缴存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80万元。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连续3个月超过90%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向社会发布公告,于公告的次月1日起将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下调至60万元;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连续3个月低于85%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向社会发布公告,于公告的次月1日起将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上调至80万元。本通知的“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指月末的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
3、职工在天津市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除职工本人及配偶外,职工及配偶的双方父母也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注意事项
1、夫妻贷款
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贷款买房,不管是在结婚前还是在结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只要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那么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之前的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是不能够再使用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房子的。
2、第二套房
借款人如果在购买第一套房的时候就已经使用公积金贷款了,在公积金贷款在尚未还清前不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只有在还清前一套住房贷款的前提下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在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时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3、公积金额度
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这就意味着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4、提前还款
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1年后提出,并且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所以,如果你申请的贷款未满一年,那就不要申请提前还款,因为如果申请了的话,银行收取的违约金也会比较多。
5、还款困难
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找身边的银行。当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可向银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银行就会受理你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但是,借款期限变更按规定只可办理一次。
6、遗失合同
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申请按揭贷款,银行与你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借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你应当妥善保管合同和借据,同时认真阅读合同的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以上几个事项,避免由于疏忽大意等原因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伍』 在天津买房,组合贷款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可以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当地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积金贷款资料
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
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
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公积金贷款流程
1.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3.公积金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陆』 天津公积金怎么提取公积金贷款的办理得注意什么
都说买房子现在不是一件难事,因为通过贷款或是公积金,很轻松的就能解决资金问题,殊不知,在不同的城市里,关乎公积金的政策有着很多不同,特别是天津,在天津提取公积金流程较多,天津公积金怎么提取?公积金贷款的办理得注意什么?
都说 买房 子现在不是一件难事,因为通过贷款或是公积金,很轻松的就能解决资金问题,殊不知,在不同的城市里,关乎公积金的政策有着很多不同,特别是天津,在天津 提取公积金 流程较多,所以刚到天津几年就买房的人,常常弄不明白如何办理才是对的,那么天津公积金怎么提取? 公积金贷款 的办理得注意什么?
天津公积金怎么提取?
1、天津公积金提取本人向公司和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我们首先需要向自己所在公司提出提取公积金的申请,等到单位审核通过后再填写各项申请书,填写完毕之后,去公司有关部门加盖公章;然后可以带着相关材料及有关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来办理提取。相关材料大概包括《 住房公积金提取 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等。
2、天津公积金提取办理。
办理者向公积金中心提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及有关复印件之后,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会将材料申请交到下一个部门审核办理;待工作人员审核完毕之后,交给公积金中心的领导审核,决定是否准许提取公积金。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过程可能需要的时间会有些长,还请朋友们不要着急。
3、提取公积金。
经过批准之后会出具取款用的支票,申请者可以凭借本支票去相关的银行办理公积金的提取手续,公积金提取的时间为办理完手续后3-5个工作日转到个人账户。
公积金贷款的办理得注意什么?
一、公积金贷款的办理得注意资料填写务必准确
不管是 商业贷款 还是公积金贷款,对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资料的要求就是真实,其次就是全面,所以申请人在填写资料的时候务必要保证准确无误,并且提前咨询清楚所需的资料都有哪些,以免来回奔波。
二、公积金贷款的办理得注意个人 征信 情况要良好
征信情况是银行判定是否予以贷款的重要参考标准,如果申请人的征信有问题,成功获贷的几率就会降低。需要提醒的是,如果你的信用卡有过还款记录,但是造成该记录的原因不在你身上,你可以与银行解释一下,看是否行得通。
三、公积金贷款的办理得注意认准 开发商 合作银行
在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时候,不但要知道公积金管理的受托银行是哪家,还需要搞清楚开发商是否认可公积金贷款,其合作银行是哪家,不然好不容易拿到的公积金批准书就只能作废,而且还要等到过期才能重新申请贷款。
了解了天津公积金怎么提取?公积金贷款的办理得注意什么的问题情况,天津的公积金提取不算特别简单,毕竟公积金的好处更加多,所以作为一种福利规范,要求也在不断增长,而且大家办理公积金不能单纯的去看办理手续,对于办理的一系列注意事项一样得清楚,否则还是会有造成意外出现的可能。
『柒』 外地户口在天津买房能用公积金吗
原则上外地住房公积金可以转回家买房。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公积金是可以异地提取的。但是各地执行情况有所不同,需要到当地公积金中心咨询明确。
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下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各地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今后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并首次明确提出公积金将实现异地互认。住建部2015年9月21日在其官网上发布了签署日期为2015年9月15日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为: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
5、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公积金提取条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捌』 商业贷款买房后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商业贷款买房后可以提取公积金。用商业按揭贷款买房后,符合条件可以取公积金里的钱作为它用。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 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 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玖』 全额购房后,能提取公积金吗
全额购房后,能提取公积金。
按照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购买自有住房未使用贷款的,且职工和配偶未负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债务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或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不超过购建修房的费用。
其中购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所购住房的,不超过所购住房价款扣除房屋补偿款的金额。
以天津市为例,办理审核时所需要件:
商品房:
1、提取购房人的:购房人身份证 、公积金联名卡、《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类)》、全额购房发票。
2、提取购房人配偶的:购房人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配偶身份证 、公积金联名卡、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本、《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类)》、全额购房发票。
3、若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房:购房人身份证 、公积金联名卡、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类)》、全额购房发票。
4、2015年9月21日前与非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购房人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类)》、全额购房发票、其他购房人签署的放弃提取公积金的《共同购房放弃提取声明》。
5、2015年9月21日后与非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要求共同购房人必须是直系血亲。购房人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同户籍户口簿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天津市商品买卖合同(住宅类)》、全额购房发票、《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其他购房人签署的放弃提取公积金的《共同购房放弃提取声明》。
购公产房产权:
1、提取购房人的:购房人身份证 、公积金联名卡、《公有住房买卖协议》、《房地产权证》、全额购房发票。
2、提取购房人配偶的:购房人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配偶身份证 、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本、《公有住房买卖协议》、《房地产权证》、全额购房发票。
3、若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房:购房人身份证 、公积金联名卡、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公有住房买卖协议》、《房地产权证》、全额购房发票。
4、2015年9月21日前与非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购房人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公有住房买卖协议》、《房地产权证》、全额购房发票、其他购房人签署的放弃提取公积金的《共同购房放弃提取声明》。
5、2015年9月21日后与非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要求共同购房人必须是直系血亲。购房人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同户籍户口簿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公有住房买卖协议》、《房地产权证》、全额购房发票、《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其他购房人签署的放弃提取公积金的《共同购房放弃提取声明》。
以上内容参考:人民网—全款购房如何一次性提取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