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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公积金贷款2021新政策

发布时间: 2022-12-26 22:53:34

公积金贷款额度最新政策2021

公积金贷款额度最新政策2021:
1、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
2、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
3、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1、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优先支持公积金支付房租,重点支持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等;
2、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3、优化流程、严格审核、惩戒失信。明确,优化提取审核流程。对缴存职工在缴存地租赁或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离休退休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进一步简化审核流程,积极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咨询,大力推行网上审核和业务办理,缩短审核时限。
法律法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⑵ 2021年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租房提取: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2)购房提取: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2021年公积金有哪些新政策?

根据2021年有关公积金的最新调整,大家会注意到,公积金的使用功能也更加丰富了,以下场景均可以使用公积金:

(1)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

国内大部分银行商业贷款的利率都在5%左右,而公积金的利率普遍都在3.25%左右。在贷款买房的过程中,商业贷款大大增加了购房成本,使用公积金可以减少利息支出。

(2)支付租房费用

据数据显示,中国有42.9%的年轻人愿意选择租房生活,虽然租房比买房压力小,但是每个月的房租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住房公积金可以用来抵扣出租房租金,进一步缓解自身的经济压力。

(3)支付装修费用

除了在买房的时候公积金可以派上用场,在房子翻修,装修,改造时同样有用武之地,如果装修费用短缺,可申请使用公积金支付装修款,或利用公积金申请装修贷款,具体实施需根据不同地方政策执行。

(4)报销重大疾病

重大疾病治疗费用花费很高,虽然医保可以报销,但是也对经济困难的家庭有很大的影响,医保报销之后的一年内,这些家庭可以申请公积金,减轻重大疾病造成的经济压力。但是也要满足一定的要求,例如支付期限必须在离开医院的一年时间之内。

(5)公积金缴存上限上调

全国范围内,有60多个城市提高了公积金缴存上限,云南省昆明市、浙江省台州市涨幅均超越3000元;上海直接提高了4500元,其他城市也均有不同幅度的上调。

(6)公积金异地提取

近年来,我国在各省各地施行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政策,局部城市都开启了公积金“互认互贷、异地提取”的新型形式。过去,公积金只能在缴存的城市停止提取与运用,如今,公积金完成了“账随人走”,公积金一体化持续推进中。

⑶ 贵州公积金新政策2022年

一、取消两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必须间隔12个月及以上的限制。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住房的认定标准,即:

(一)申请时,若缴存职工家庭已经结清全部购房贷款的,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首套房贷款确定首付款比例,最低不低于20%;

(二)申请时,若缴存职工家庭有一套未结清的住房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确定首付款比例最低不低于30%;

(三)申请时,若缴存职工家庭有两套以上(含)住房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四)缴存职工家庭有1笔(含)以上已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 倍执行。

三、支持公积金“又提又贷”。

对同一套住房,缴存职工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

四、支持公积金补息贷款。

结合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实际,开展省直住房公积金补息贷款。

五、本通知未做出规定的,按照省直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通知由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⑷ 2021年公积金新政策

公积金新政策是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以及所购住房的《不动产登记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的,应提供在不动产登记系统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购房全款发票。
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于购房后2年内,凭房地产交易或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的购房手续或凭证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总额应不超过购房所支付的金额。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前,借款人(含已经出具异地贷款证明、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为认真落实国家审计有关要求,确保国家政策落实,现对有关业务政策调整如下:
1、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方可办理销户提取;
2、职工在本市稳定缴存半年以上,且账户状态为正常的,方可准予办理异地缴存资金转入手续;
3、严格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缴存地和购房地的房屋套数核查,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4、加强对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次数及贷款状态的核查,不得向已申请两次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或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审批并发放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⑸ 2021年公积金新规定

2021年公积金新规定如下:
1、缴存比例。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百分之五,上限各为百分之十二,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百分之一的整数倍;
2、缴存基数。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以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调入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两千一百元,不高于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即三万零八百七十六元。职工缴存基数等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单位应当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职工本人同意,个人缴存部分可以免缴;
3、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向中心提出降低缴存比例或者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恢复缴存、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4、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未能办理缴存登记、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等业务的单位,应在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3个月内办理补缴,补缴完成后,补缴月份视同连续缴存。自愿缴存人员可参照执行。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⑹ 2021年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2021年公积金贷款额度算法:
1、根据房子价格和贷款人综合资质计算
这个方法跟银行的商业贷款额度计算差不多,主要结合房子价格的比例和贷款人的个人资质综合来看。
2、根据账户余额计算
购房者购买的是限价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首套房,贷款额度不能超过当前公积金余额的20倍。如果账户余额低于2万元,则按照2万元来计算。如果购房的是二套房或共有现住房,贷款额度不能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
一、根据最新的2021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来看,2021年购房者可以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跟往年比较起来,并没有什么大变化。仍然是根据个人资质和缴纳公积金的比例来申请贷款额度。
根据新规定,购房者想要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信用良好、家庭收入稳定、有稳定的贷款偿还能力。购房者需要连续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不同地区的规定时间不同,大家可以自行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购房者当前的公积金个人账户状态需要是正常的,如果停缴公积金超过两个月,也需要按照管理中心的要求核定标准,连续正常缴纳半年或以上(不同地区的规定时间不同,大家可以自行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的最大贷款金额。只有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6个月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才可享受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⑺ 遵义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2021年11月30日,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遵住委字〔2021〕5号,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现就《通知》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泛珠三角区域职工流动频繁,我市户籍在泛珠三角区域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数量较多,回遵购房意愿强烈,存在回遵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需求。今年3月我市放开成渝地区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以来,住房公积金运行整体良好,现已具备条件和基础向更广泛地区逐步放开异地个人住房贷款。
今年5月,遵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遵义市人才服务绿卡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优化人才服务保障体系,保障引进人才住房需求,提出了可适当放宽引进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意见。
为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支持泛珠三角区域遵义户籍缴存职工回遵购房以及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购房,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经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第2次会议研究,决定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
二、政策内容及制定依据
(一)政策一
政策内容:扩大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范围。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范围从贵州省内、四川、重庆扩大至泛珠三角区域(含云南、湖南、广西、广东、江西、福建和海南),即在泛珠三角区域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遵义户籍职工在我市购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
制定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 号)对推进异地贷款业务的有关规定。
(二)政策二
政策内容:为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政策支持。各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即具备申请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适当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最高不超过 60 万元(不区分单、双职工),贷款房源不受面积和房屋类别限制。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认定,按照遵义市人才领导小组有关规定执行。
制定依据:贵州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贵州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黔人领发〔2013〕6号)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申请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及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有关规定。
三、政策解读
解读一:本次政策调整受益群体有哪些?
答:政策一的受益群体为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具有遵义户籍,且在泛珠三角区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政策二的受益群体为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缴存职工。
解读二: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有什么要求?
答:遵义户籍在泛珠三角区域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状态为正常且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引进高层次人才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状态为正常且最少有1个月汇缴记录。
解读三:在遵义市任一县(市、区)购房都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都可以享受引进高层次人才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支持吗?
答:可以。
解读四:最长贷款年限是多少年?
答:贷款到期日放宽到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但最长贷款年限不超出30年。
解读五:最高贷款额度是多少?
答:遵义户籍在泛珠三角区域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我市非成品住宅,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单职工40万元、双职工50万元;购买我市主城区成品住宅,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单职工45万元、双职工55万元。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缴存职工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不区分单、双职工)。
解读六:还款能力怎么判断?
答:1.不办理组合贷款的,每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应还款额与每月应还银行债务之和不高于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60%;
2.如需办理组合贷款,每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应还款额与每月应还银行债务之和不高于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50%;
3.借款人家庭月收入是指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与单位月缴存额之和。
解读七:还款方式有哪些?
答:等额本息、等额本金。
解读八:需要哪些申请材料?
答:1.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首付款收据、首付款支付凭证(POS机刷卡回单或银行转账凭证、汇款凭证等,且首付款支付凭证所载明支付时间应在备案登记日期(含)之前)、夫妻双方户口簿、借款人银行卡(存折)、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声明、判决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夫妻双方身份证和信用报告、购房合同、备案登记表、经房产管理部门盖章的现住房登记情况表的原件;
(3)夫妻双方的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缴存地以及工作地住房登记证明、缴存地中心提供的有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的证明。
2.购买再交易住房申请贷款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上应体现房屋交易价格)、首付款收据、首付款支付凭证(POS机刷卡回单或银行转账凭证、汇款凭证等,且首付款支付凭证所载明支付时间应在不动产权证书载明过户日期(含)之前)、夫妻双方户口簿、借款人银行卡(存折)、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声明、判决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夫妻双方身份证和信用报告、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经房产管理部门盖章的现住房登记情况表的原件;卖方身份证、银行卡(存折)的复印件;
(3)夫妻双方的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缴存地以及工作地住房登记证明、缴存地中心提供的有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的证明。
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缴存职工申请贷款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人才服务绿卡A卡或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解读九:怎样申请办理?
答: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贷款地受委托银行柜面申请。
解读十:政策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答:从2021年12月1日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⑻ 2021公积金贷款额度有变化吗2021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对于购房者来说,在选择申贷方式时,能够申请到公积金贷款是最好不过的事情。毕竟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能大大减少购房者的还贷压力。有不少朋友咨询,2021公积金贷款额度有变化吗?2021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2021公积金贷款额度有变化吗?
根据的2021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来看,2021年购房者可以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跟往年比较起来,并没有什么大变化。仍然是根据个人资质和缴纳公积金的比例来申请贷款额度。
根据新规定,购房者想要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信用良好、家庭收入稳定、有稳定的贷款偿还能力。购房者需要连续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不同地区的规定时间不同,大家可以自行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购房者当前的公积金个人账户状态需要是正常的,如果停缴公积金超过两个月,也需要按照管理中心的要求核定标准,连续正常缴纳半年或以上(不同地区的规定时间不同,大家可以自行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1、根据账户余额计算
购房者购买的是限价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首套房,贷款额度不能超过当前公积金余额的20倍。如果账户余额低于2万元,则按照2万元来计算。如果购房的是二套房或共有现住房,贷款额度不能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
2、根据房子价格和贷款人综合资质计算
这个方法跟银行的商业贷款额度计算差不多,主要结合房子价格的比例和贷款人的个人资质综合来看。
以上就是对于“2021公积金贷款额度有变化吗”的相关内容分享,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⑼ 贵阳市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法律分析:1、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计算公式调整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职工(夫妻)月缴存基数×12×还贷能力系数(30%)×贷款年限+贷款职工(夫妻)缴存余额×5。

2,调整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职工家庭已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在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满12个月以上,方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且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3、暂停受理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4,控制“商转公”贷款规模。2021年“商转公”贷款受理规模控制在5亿元以内。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⑽ 公积金贷款政策

2021年公积金政策: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2、保持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3、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4、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拓展资料:
一、住房公积金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二、住房公积金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